临沂执行新驾照培训收费标准 学车将多花钱

为适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变化,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临沂市物价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临沂实际,重新调整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新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新标准规定:A1、A2、B1、B2、C1、C2车型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可在省规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A3、C3、C4、C5在市制定基准价格基础上市区(兰山、河东、罗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最高上浮30%、下浮30%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其余县区最高上浮20%、下浮30%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按最高200元/人·期,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按最高300元/人·期,下浮不限。

新标准明确了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可按定价另行收取。自愿在培训场所就餐和自愿乘坐培训机构提供的班车服务的学员,其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自行制定,并在协议中约定。除此之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

适当放开特许培训服务收费。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时间和教学形式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学员自愿提出并签订驾培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特殊教学活动培训内容,其收费标准由驾驶员培训机构依据增加的成本确定。但培训机构为提高通过率要求学员参加考前考试场地模拟训练的,不得作为特许服务另行收费。

新标准对考试不合格继续培训和退费进行了规范。规定对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继续培训的学时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中途退学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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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随时约 临沂推行预约培训(附培训流程图)


预约培训流程图

学车随时约 教练任你选

我市今年大力推行“预约培训”模式

学车排长队,报不上名、考不上试,一车多人,还得应付一些无良教练的“吃拿卡要”……种种问题让一些有学车打算的市民打起了退堂鼓,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被驾校“潜规则”一下。不过,随着今年我市驾管部门主推的一种全新的培训模式——预约培训的出炉,许多问题都有望迎刃而解。

“预约培训”:一人一车一教练

说起预约培训,也许不少临沂市民还比较陌生,但对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来说,预约培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据了解,最早推出预约培训这一新型驾培模式的是上海荣安驾校,因此,预约培训也被称为“荣安模式”,即一人一车、自选时间、自选教练。每个教练每天的陪练学时划分为5个时间段:7:00—9:00、9:15—11:15、12:00—14:00、14:15—16:15、16:30—18:30。预约周期为15天,学员在就近15天内,可以选择其中一天的某个时间段来练车,只要提前选好,到时就可直接按预约的时间进行“一人一车一教练”的训练,再也不用把时间耗费在等待上,这对于学驾照的上班族来说,是个极好的消息。

“‘一对一’的预约驾培教学模式在外省一些地方已获得认可并充分体现了其优越性,我们鼓励和支持驾校开展此类改革。”市交通局驾管科副科长顾皓告诉记者,因临沂正直驾校拥有良好的软硬件模式,预约培训已于2012年11月在正直驾校进行试点推广,“也正是因为此种模式需要驾校具备相当完善的软硬件支持,因此,在全市大范围推广尚需一定时日。”

“私人订制”,学员上车不用再苦等

预约模式到底对学员有哪些好处?临沂正直驾校校长庄欠栋告诉记者,最主要的就是不用再浪费大量时间等候练习了。传统的驾培模式,一个教练往往在同一时间段带好几个学员,比如某教练员主动约了4个学员定于某日上午学车,倘若以教练公平对待每一学员、平均分配学车时间计算,任何一名学员都只获得了1小时的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白白耗费了3个小时的等待时间。

而预约学车,按照预约的时间过来学习,就是学员一个人的“专场”,学习时间到了以后,学员可以直接“放学回家”,节约了学员的时间,也提高了学习效率。此外,在传统培训模式中,学员学车缺乏针对性,比如某教练员主动约了4个学员定于某日上午学车,一般不会讲明学车内容,通常只是通知学车,这4个学员除非是初学,否则学车进度必然存在着差距,然而教练不可能做到按照每一个学员的学车真实需求和进度来进行个性化的培训。因此传统培训模式中,学员学车是被动的,由教练主导和安排,教练一旦确定了培训日期和时间,学员通常只能选择服从。

作为正直驾校首批“一对一”预约学员的小苏就是这一新模式的受益者,仍在上学的他通过预约的机制可以将自己的学车时间自由安排到寒假。而“惜时如金”的上班族刘小姐也因为能自由预约而能根据自己的空闲时间更合理地预约上车训练,“更重要的是,预约成功后,就是我的专场训练,不用坐在小板凳上等着其他学员训练而耗费大量时间。”

“多年来,传统的轮训模式下,学车全程需要2个月,但学员60%以上时间都处于待训状态。为了每日两个小时的训练,往往需要待训或乘车待驾若干小时。”庄欠栋告诉记者,“一对一”的驾培模式下,学员在每日可以选择2个学时并不超过4个学时,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如学员每日选择4个学时,则可以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个阶段的全程教学。

驾考收费新标准公布 二次补考将收费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13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管理,现将我省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驾驶许可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

1、汽车、低速货车驾驶证初次申请每人每次560元。考试不合格申请补考的,科目一(理论考试,以下同)每人每次100元,科目二(场内驾驶考试,以下同)每人每次260元,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以下同)每人每次200元。

2、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驾驶证初次申请每人每次280元。考试不合格申请补考的,科目一每人每次100元,科目二每人每次100元,科目三每人每次80元。

3、持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记满十二分须参加考试的;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二次以上记满十二分须参加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换证、逾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按规定需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其初次收费和补考收费,分别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4、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不合格的,每个科目应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重新申请考试的,按规定标准收费。

二、上述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02〕33号)和《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交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银行代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非〔2001〕10号)的有关规定,收入按30%和70%的比例分别及时足额缴入省级财政金库和同级财政金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省集中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关于公安交警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行〔2001〕8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使用情况接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的监督。

农机部门的资金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农机部门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实行亮证收费。各级公安交通、农机管理部门应严格按本通知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原省上关于驾驶许可考试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便于社会各界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现将全市各驾驶人培训机构2012.02月至2012.05月考试合格率(不含摩托车准驾车型)情况予以公布。

据统计,2012.02月至2012.05月各驾校考试平均合格率为60.11%,较2012.01月至2012.04月下降了7.66%;考试一次性平均合格率为19.37%,较2012.01月至2012.04月下降了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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