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毁车的六个小动作

我们在停车的通常会有一些小动作,这些小动作看似没什么,其实对汽车电池有很大的伤害的!那么都有哪些动作会对汽车电池造成伤害?下面看看小编的小编的介绍吧!

点烟器是所有汽车都有的一个部件,用于方便车主吸烟时点烟的火源。

而点烟器是通过电源来实现其点烟的效果,是汽车很重要的一个电源输出接口。很多车主为了提高汽车使用的方便性和舒适性,常利用这个电源接口外接很多设备,如GPS、行车记录仪、空气净化器等,这些设备依靠点烟器供电进行工作。额外的用电设备本身就加大了蓄电池的负担,而有些车型的点烟器在熄火状态下依旧处于通电模式,如果不拔掉外接设备就会消耗蓄电池电量,损耗蓄电池。

毁蓄电池一些使用行为

一般使用的是免维护铅蓄电池,普遍使用寿命在3年左右。不过如果使用得当,一块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甚至可以延长到5至6年,当然如果使用不当,蓄电池很有可能用不了3年就已玩玩。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异和车主的日常用车习惯有很大的关系。

熄火前不关闭多媒体或空调系统

有些车主或忘记或图省事,在车辆熄火前不对多媒体系统或空调系统进行关闭,当下次启动车辆时这些系统会自动开启,这在无形中导致车辆瞬间功率负荷过高,尤其是空调不关,长期如此会对电瓶造成过量损耗。

熄火后长时间用电

在熄火后继续用电包括很多种情况,比如熄火后长时间使用车内电器,还有忘记关闭车灯等等。此时汽车的发电机是不工作的,蓄电池在没有充电的情况下处于“干耗”状态,其电容量减少很可能造成车辆无法启动,并且过度放电对于蓄电池本身有很大的损伤。

长时间或频繁打火

每次启动发动机时,打火时间不宜超过3秒钟,若第一次发动机启动失败也不要频繁反复打火,应在15秒的间隔后再次打火,否则蓄电池频繁向起动机提供强大电流,造成其自身的损耗。

熄火后不拔掉外接设备

现在车用的外接设备越来越多,额外的用电设备本身就加大了蓄电池的负担,而有些车型的点烟器在熄火状态下依旧处于通电模式,损耗蓄电池。

蓄电池的日常养护

车辆长期停放不用时要将蓄电池的电瓶卡扣摘掉。

定期清除电极桩头腐蚀物

不及时清楚会产生漏电,影响蓄电池性能。利用浇热水的方式可以有效清除腐蚀物,清除后最好在桩头上抹上黄油,防止腐蚀。

蓄电池更换只要注意:很多车主认为更换蓄电池很简单,自己就能换,但维修技师并不建议车主动手更换汽车蓄电池。因为更换过程需要切断车辆电源,车辆的时钟需要进行重新设置,有些车型还需要对天窗开关及玻璃升降开关进行初始化;对于一些高端车型,还需借助电脑对车辆的行车电脑进行重新设定。

驾考网编辑推荐

盘点开车时的作死的小动作


开车的时候一定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可有作死的小动作!有时候虽然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但是也有可能会致命的!那么都有哪些小动作?下面看看小编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开车危险小动作!

1、开车时捡物品

开车时捡物品

相信大部分的车主都会遇到这种特殊情况:当你在开车时手机突然响了,当司机拿起来手机时,手机却又掉了(好悲催),有些人会选择边开车边去捡手机,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身体的倾斜,就会带动方向盘,车辆就会改变方向,这样非常容易造成事故。

2、与乘客打闹或调情

与乘客打闹或调情

在开车时,载着自己心爱的人出去旅游是一件非常美好幸福的事情,那么在开车时,就尽量的不要过度的开玩笑或者打闹,一定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开车上,这样才不会发生事故,乘车人也有义务提醒司机,应该要好好的开车,千万不要分散开车主的注意力。

3、开斗气车

开斗气车

我们现在的生活压力非常大,那么人们发泄的途径又比较少,很多平时比较儒雅的人在开车时都会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暴躁,这就是典型的路怒症,开快车、斗气车,边开车边骂人,相信大家都经历过这是事情,但是,他们这些行为都是非常引起事故的。

4、让孩子从天窗或车窗把身体探出车外

让孩子从天窗或车窗把身体探出车外

每逢自驾出游时你总会看到很多的车辆开着天窗,孩子们都从天窗探出头看风景,甚至大半个身子都伸出车外,很多家长认为车速慢并无大碍,这样孩子还比较开心,但是他们错了,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

5、让孩子坐副驾驶

让孩子坐副驾驶

让孩子坐副驾驶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很多家长独自一人呆着孩子开车,喜欢让孩子坐在前排的副驾驶的位置,认为这样方便照顾孩子,小编建议大家还是让孩子坐在车辆的后排而不是前排,从安全方面来看,前排副驾驶位置安全系数比较高,相对儿童来说,坐在后排更加安全。

待考时,千万不要做这些小动作


驾考科目时没有通过,这件事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不开心的,可是由于后座的待考生的原因没有通过考试,会不会显得有点冤枉呢?近日,在李女士身上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下车关门不慎卡住安全带

李小姐介绍,她参加了科目三考试。第一次考试机会,她因为自己失误被判定失败,在第二次考试机会中,她很好地完成了考试要求的所有动作。李小姐说,一直到她下车之前,系统都没有给出任何扣分提示。

哪知道李小姐检查完车内情况,挂好空挡、拉好手刹下车关门时,意外发生了:驾驶座的安全带被她不小心卡在了车门中,导致车门没有完全关好。正当她想重新打开车门,将安全带整理好再关门时,后座待考的另一位考生已经打开了后座车门,准备下车上前考试了后座学员提早开门,问题出在谁身上?

“这时系统显示车门未关好,判定考试失败。”李小姐说,自己不能确定另一位待考生打开车门对考试成绩有没有直接影响,她很想知道,系统提示“车门未关好”,是说前车门还是后车门?如果对方没有这么快开门,自己是不是还有机会对卡在前车门上的安全带进行补救?

“她的确有点冤枉。”据李小姐所在驾校的教练杨先生介绍,李小姐考试当天圆满完成了所有考试动作,只是下车关门时不慎卡住了安全带,严格来讲,这属于下车前检查准备不够细致,存在错误。

杨先生也认为,李小姐本来是有机会补救的,不料后座的待考学员此时打开了后车门。根据以往经验,后座待考学员开门即表示前一位学员考试结束,李小姐因此失去了补救机会。根据考试惯例,待考学员应当在前一位考生下车走过车尾之后,才能打开门准备上车考试。

当场申述事后申述都可以

针对李小姐的遭遇,市公安局交巡警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从她的表述来看,不能肯定是后车学员导致她考试没通过。一般情况,驾考结束后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考试中心提出,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会调阅监控录像进行核实。如果确认不过关是他人造成的,可获得一次重考机会。”该警官表示。

李小姐介绍,被判定考试失败之后,她没有第一时间向带队的驾校教练反映,也没有记住提前开门考生的名字、考号等信息,等教练得知此事时,已过了现场申诉的时间。这种情况该如何补救?该民警介绍,如果想事后对考试结果提出异议,也是与考试中心联系,不过要尽快,因为监控视频保留的时间有限。

温馨提示:在后座待考的学员在别人考试期间,切记用语言或手势等其他方式提示对方,如果被发现,两个人都会面临重考或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罚,所以一定要管住自己!

一个自作聪明的小动作,被扣27分!你觉得值不值?


近日,璧山交巡警在双星大道巡逻,发现前方车辆车牌照有异,于是拦车检查......

民警: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驾驶员:没带!

民警:请出示身份证。

驾驶员:也没带!

民警:请告知身份证号码。

驾驶员:我不记得了!!

民警检查时发现

车牌字母上被贴了胶布

渝C**3Q1秒变渝C**301

经进一步查询:

刘某仅持有E照

并无C1驾驶资格

车辆未审验

对此,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刘某处以: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罚款500元,记12分;故意遮挡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款100元,记3分。合并罚款800元,记27分!

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9条第4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第11条第2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13条第1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第99条第2款“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95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记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提醒】只因这个小动作,司机赔了129万还被判刑!


开车门致人死亡赔偿129万,判有期徒刑 

今年3月,成都一男子路边停车开门时未注意观察,致后方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大爷直接撞上车门,后大爷经抢救无效死亡,大爷儿子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法院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肇事男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52万余元!

下面这个案例更让人唏嘘!去年5月30日,在绍兴上虞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小车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司机开门下车时与正好驶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车司机担全责。

事故发生后,司机余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29万元取得死者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后来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其实,因为开车门引发的安全事故数不胜数。我们也多次提醒大家,开车门前一定要先看路况,停车后应"二次开门"!单从文字可能看不出危险,我们先来看几个GIF动图,是不是很触目惊心?

电动车主被小轿车直接碾过!

几乎一模一样的悲剧……

万幸公交司机急打方向,避免了惨案!

电动车主被直接卷进货车,惨不忍睹

以上都是血淋淋的教训。我们这里有交警蜀黍总结的注意事项,赶紧转给亲人朋友看看!

牢记:学校、银行、小区门口是事故多发地!这是因为很多市民驾车或乘车到这些地方后,急着去办事,开门时疏忽了观察。小区门口进出的非机动车较多,开车人和乘车人都比较放松,容易忘记先观察再开车门。

万一真出事故怎么办?责任由谁来承担?业内人士分析,如何处理这类“开车门”事故,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如果乘客违规从左侧上下车或从右侧下车时疏于观察,开关车门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司机如果违规停车,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那就共同承担责任。

当然,如果后方来车车速过快,或者有载人、逆行、制动不灵等其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现实中的案例,大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在开车门的司机和乘客。

再次提示:停车后应"二次开门",先将车门开拳头大小缝,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开门。赶紧提醒身边的朋友们吧!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