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发布,考驾驶证C照所需学时有缩减
明年考驾照在培训学时、教学内容、考试内容将有较大变化——考驾驶证C照的学时相比以往有所减少、小车场内驾驶取消桩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单独考试等。结合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表示,对已经完成培训,2013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的学员,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按照《大纲》要求,增加教学内容。
公安部门在受理驾驶培训机构统一申报的考试预约时,要审核培训记录,不符合培训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试。
在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工作的监管上,交通运输部表示,对发现有重大违规的驾驶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应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部门应暂停受理考试申请。
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及贿赂考试员、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现象的,交通运输部门应责令其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公安部门应停止受理其考试申请。
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违规发放结业证,交警减少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的,从严追究责任。
亮年驾照考试新规定将全面实施,小编带您解读新规定。
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桩考)仍旧有用;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名目考试的,2013年1月1日以后连续参与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与桩考或者倒车入库名目的考试,还将拿高大中型宾货车考试难度: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连续山区急曲路、窄路掉头、紧急情形处置等考试名目,场地考试名目由原先的“练习10项、考试6项”调整为“练习、考试均为16项”。
从亮年起,学员完成科目一、二、三的考试并合格后,还要进行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安全警示教育,并要进行宣誓,宣誓后当日核发驾驶证。
科目一考试内容有变化
2013年新考试内容包括:科目一:笔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学问);科目二:场内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包括:长途、实际道路考试、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
其中,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学问,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亮驾驶要求、复杂条件停的安全驾驶学问、紧急情形停的临危处置方法等,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
延长技能证实有用期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常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两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实有用期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学问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与考试。自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实的有用期为三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实仍旧有用的,有用期由两年调整为三年。
防止“以考代训”现象
为督促驾校拿高培训质度,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显现“以考代训”的现象,新规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与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实三年有用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运算预约考试次数,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运算。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用。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
优化小型汽车场地考试: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用施划标线替换标杆,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取消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名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名目由原先的“练习10项、考试4项”改为“练习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