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号9时,在车管所科目一考试考场,监考警官发现,一名自称为陈某男的考生出示证件时,证件照片和其面部长相并不一致,考官一再询问其是否为考生本人时,陈某男支支吾吾,异常紧张。为了确定事实,在暂时稳住这名考生后,考官又进行仔细核对,确定考生并非陈某男本人后将这名替考人员带离考场,并移交后溪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后溪派出所民警询问,嫌疑人林某财交代,他是被替考人陈某男的朋友,应陈的要求,林某财冒险在科目一考试中替考。目前,林某财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是厦门市首例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作弊而被刑事拘留的案例。厦门交警支队车管所表示,将继续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作弊行为,从源头上抓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林某财的行为触犯《刑法》规定,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5个小时内,在同一个辖区相隔数百米距离,先后有3名涉嫌酒后驾驶的男子被警方查获。其中两男子夜间喝酒,早晨起床后自认为已“醒酒”,开着摩托车就上路,这不禁让人为这些酒驾者捏一把汗。
昨天上午早晨8点左右,市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在市区中院岗、文港路等地查处违章车辆的过程中,发现两辆摩托车均未购买保险,并且年检过期。当事人韦某、王某某均为亭湖区南阳镇青墩社区进城务工人员。
交谈中,民警发现韦某、王某某满嘴酒味,遂对两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显示韦某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61毫克,属于酒后驾驶;王某某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60毫克,属于酒后驾驶。韦某、王某某称14日夜间吃夜宵时喝的酒。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并宣传了酒后驾驶的危害,及酒驾入刑的相关规定,同时对当事车辆依法进行扣押。
就在两人被查15个小时前,10月14日下午5点多,一大队民警在对一名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彭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查该摩托车年检过期、保险过期。彭某承认当天中午与人一起喝酒的事实。检测显示彭某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61毫克,属于酒后驾驶。
酒精是一种挥发性液体,进入人体内部后,通过血液吸收和肝脏分解排泄。一般饮酒后90分钟是个高峰。按理说,在饮酒24小时后,只要不再继续喝酒,酒精应当挥发完,检测结果应当是0。
但记者调查得知,太多的酒友们对酒精的挥发心存误区,记者在随机询问5位市民时,有4人都说,通常他们在没有喝醉的情况下睡上5个小时左右就认为酒精已经挥发了,有3位市民认为酒后喝些浓茶,也就没事了。
其实,酒精在人体内的挥发需要一个过程。市区一家医疗单位的主任医师宋留成告诉记者,酒精的挥发因人而异,有的人挥发快,有的人则慢。通常讲,体内醛脱氢酶的产生能力较强的人酒量大一些,反之酒量就小,且分解能力也会差一些。所以,酒后最好24小时后完全清醒才能驾车。
宋医师说,不能酒后开车主要是因为酒精会影响司机正确判断距离,影响注意力、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从而无法很好地控制刹车;酒精还会降低司机的分析能力,从而导致做出错误判断。即便是3%的血液酒精含量,也会分散司机的凝视力和视线焦点,从而对视力造成影响。
上虞人老曹今年53岁,做点小生意,平时爱好是喝酒。白天喝,晚上也要喝。最要命的是,喝了酒,他还要开车。
从2009年9月到2010年11月,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他就三次醉驾被抓。罚款、扣分、暂扣驾照、吊销驾照,甚至拘留,这些处罚他通通都试过了,可就是戒不了酒后开车的毛病。最近4个月,他又连续两次酒驾被抓。
前天,上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五次给这个“酒驾哥”开出罚单,老曹刚考出9个月的驾照再次被吊销。提起这位老兄,连交警都说太少见了,“全省也不多的。”
1、酒精含量1.432mg/ml
醉驾:暂扣驾驶证6个月
老曹的第一次醉驾被查,是在2009年9月25日。当晚,他喝了3瓶啤酒,自感有14年驾龄、车技不错,就开着一辆普桑上路了,结果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经测量,体内酒精含量1.432mg/ml,属醉驾。那次,他在上虞拘留所里待了15天,还要面对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处罚。
2、酒精含量1.18mg/ml
醉驾:拘留20天,吊销驾驶证
扣证的6个月还没完,老曹又醉驾了。2010年1月14日中午,他在一家快餐店喝了一瓶黄酒后开车上路。发现有交警设卡,他立即打方向盘,想拐入边上的一家企业,结果还是没躲过。
经测试,他体内酒精含量达1.18mg/ml,属醉驾。由于老曹妨碍公务,上虞警方对其作出了拘留20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还处在“暂扣中”的驾驶证也直接被吊销。
3、酒精含量0.81mg/ml
醉驾:拘留18天
“丢”掉了跟随自己15年的驾照,这对老曹打击不小。不能再摸汽车方向盘了,他干脆卖掉了普桑,骑上了摩托车。
可是,酒后开车这个坏习惯他还是没有戒掉。
2010年11月25日中午12点20分,老曹在家里喝了1瓶黄酒后,驾驶摩托车从上虞市恒利小区到新宇新村去。
途经一个交叉路口时,他第三次被交警查获。
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0.81mg/ml,刚刚超过0.80mg/ml的醉驾标准。
这一次,老曹不仅醉驾,还是无证驾驶,民警对其开出了拘留18天的罚单。
4、酒精含量0.46mg/ml
酒驾:暂扣驾驶证
如果按照现在执行的“史上最严”交规,一旦醉驾,不仅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重考。
但老曹的3次醉驾,都发生在“酒驾入刑”之前,所以在去年6月,他再次考取了驾驶证,还购买了一辆黑色捷达轿车。
去年12月19日晚上7点半,他喝了一瓶多啤酒后开着捷达出门了。不曾想,途经上虞城区时,又被上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逮住了。
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很快出来了,他的血液酒精含量为0.46mg/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部门开出1500元的罚单,刚拿到手才半年的驾驶证又要被暂扣6个月。
5、酒精含量0.79mg/ml
酒驾:驾照再吊销
痛定思痛,老曹发誓白天再也不喝酒了,只在晚上临睡前喝一点。
3月11日晚上10点多,老曹在家喝了两瓶啤酒、吃完夜宵准备睡觉,此时手机铃声骤然响起。
“这个电话让我又栽了跟头。”老曹回忆,是朋友打电话来要他帮忙开车接送。碍于情面,又心存侥幸,他又开车出去了。
他开到上虞城区,正遇交警夜查酒驾。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是0.79mg/ml,属酒后驾车。
因为是扣证期间酒后驾车,老曹被合并处以罚款4000元、拘留20天。而因为两次酒后驾车被查,他将再次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他就是改不了喝酒,心存侥幸。”交警说。
男子两年艰辛考取驾照摆酒席庆祝,酒后驾车驾照刚拿到一天就被吊销。记者12日从重庆渝北区警方获悉,该男子被吊销驾照后同时被处以罚款1000元。
警方介绍,谭某先前每天驾驶摩托车往返公司和家之间上下班。2013年年底,谭某在驾校报名学习C1驾照,希望考得驾照后能买辆轿车上下班。由于平时要上班,2年来,谭某只能趁周末去练车,风雨无阻十分辛苦,终于在今年6月顺利拿到期待已久的驾驶证。
为了庆祝取得驾照,同时感谢指导帮助自己的教练和学员朋友,谭某决定在饭馆摆酒席请客,并借了朋友的车接送他们。席间,谭某和朋友们推杯换盏喝酒聊天,不知不觉几人喝了2件啤酒,谭某自己也喝了5瓶。
饭后分手时,热情的谭某坚持驾车送他们回家。见谭某酒后意欲驾车,教练三番五次规劝,结果谭某都没放在心上。谭某自信地说,这点酒对他来说是小意思,几个人都住的不远,这么短的距离开车不会有事,让大家放心。教练扭他不过,只好作罢,于是几人就上了谭某的车,由谭某送回家。
谭某驾车送朋友回家时,车子刚走不远,就遇到正在查缉酒后驾车的渝北交巡警石船公巡大队民警。谭某被拦下后,经两次呼吸酒精测试,谭某呼吸酒精含量分别为71mg/100ml和73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
民警对谭某饮酒后驾车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依法对其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民警发现,谭某的驾照仅拿到一天,由于其C1驾照尚在实习期,民警依法申请吊销他C1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