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自学直考16个城市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 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 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二、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三、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四、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五、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 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 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六、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 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七、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变更随车指导人员的,新的随车指导 人员应当同时到场,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变更自学用车的,应当交验自学用车,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重新发放学车专用标识,收回原学 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学车专用标识遗失、损毁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八、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所有人提出停止自学申请,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未收回学车专用标识的,应当公告作废。

九、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 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 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十、自学人员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以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申请转为自学驾驶。

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在保障安全、减少对交通影响的前提下,指定学习驾驶的路线、时间,在允许学习驾驶的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十二、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 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十三、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

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 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

十四、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自学人员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

十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条件的自学人员,可以向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十七、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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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丨驾照自学直考 试点城市有哪些?


2015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5〕88号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所以,关于考驾照,这些变化你该知道。

1 驾照可“自学”啦!《意见》第二.(一).3规定,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2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那么,自学考试的试点城市有哪些呢?你们清楚吗?来,让我来告诉想考驾照的朋友们

成都

尚未明确驾照自学直考时间表,但已于本月开通驾驶人自主约考。操作指南请参考成都市今起全面开通驾照自主约考!

北京

北京的“非科班”司机何时能参加驾考并取得驾照尚无明确的时间表。

深圳

目前,深圳已经在试行自主预约考试,取消了原来由驾校代考生预约考试的工作机制,按照排队轮候的原则,离准考证到期时间越近的考生,越优先安排考试。

深圳车首日试点学员自主预约,当天早晨有10万人次登录自主预约系统报名,每秒在线人数达300~400人,一个半小时后,报名系统瘫痪

重庆

驾照自学直考,更自由,可惜重庆不是试点

宁波

目前,宁波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已经开始酝酿改革试点方案,包括学员怎么学、怎么考、谁来教、上哪儿练车等问题都将一一细化。 现在,在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上,考生名额由交警部门直接分配到驾校,再由驾校分配给教练员。教练员拿到考试名额以后可以分配,但这种预约模式,让学员“等得花儿都谢了”。 7月1日起,全省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符合科目二(场考)和科目三(路考)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预约考试,自主选择考试场地和考试时间。同时,交警部门还将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 9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考生,可以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南京

南京市车管所获悉,由于相关细则没有出台,因此具体如何改革目前还不知情,“不过,只要改革后的政策法规出台,车管所执行即可。相比而言,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实际问题需要解决。”

目前南京市每年有30万考生通过驾校学习考取驾照,而在车管所登记的驾校有94家,一旦开始实行“自学直考”,驾培市场或将面临重新洗牌。

青岛

青岛市车管所消息,目前青岛尚不属于试点城市。实现自主预约对网络硬件设施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由以往全市60余所驾校通过网上车管所预约变成成千上万学员自主预约 ,数据访问量会激增。

惠州

目前惠州暂不接受个人预约考试,但车管部门会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优化驾驶人考试,如果有新的规定出台,车管部门也会将最新情况通报给广大市民。

江苏

江苏所有的教练证都是由驾校统一报名考的,不接受个人报考。而且教练证一年一检。 除了教练证需要跟驾校捆绑在一起,教练车也有同样的问题。教练车的申请,同样要由驾校报省运管局审批,并经公安部门审核。自学直考之后,教练如何选、教练车又从哪里来,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济南、厦门、海南等多地交警对“驾照直考”说“不”。

从以上众多城市是点中,了解到大多城市可能暂时还不能适应新规,这种自学式的学车,还有待时间去考证是否适合我们。毕竟,自学危险系数肯定要增大,虽说有些驾校比较坑,但驾校学车,让人放心得多,而且也有不坑的驾校,比如我在重庆贵峰驾校,重庆的贵峰驾校还不错,贵峰驾校在渝中区。又比如我朋友在成都,成都的金都驾校也可以,这些我都是有朋友亲身体验过的,学车方便不说,环境也好,主要是教练教的细心,所以不是试点也没有关系,主要是选对,选好的驾校才是关键

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城市有哪些


驾照自学直考第一批试点都邑都有哪些?

《试点公告》中告晓: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

《试点公告》中规定: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并达来其余相关要求,可以申请自学直考。

《对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从自学用车要求、指导人员条件、法律责任、监督治理制度等方面,对自学直考拿出了亮确的规范要求。学直考将限定练习车辆,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与得归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等条件;限定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道线和时间进行,0时至5时、道道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同时,还包括建立车辆和人员逐一对应制度,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里只答应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新政还亮确了驾驶证自学直考学习时候的法律责任,规定学习驾驶时候发生交通事故的,遵章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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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直考=网上自学?你真的了解自学直考吗?


今年4月1日起,武汉、成都、南京、福州等十六个城市列入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城市。

由于不少学员容易误读自学直考,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2017年自学直考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如何看懂自学直考

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自学直考?

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三、自学直考有哪些费用?

除了考试规定收费项目外,驾管所不再有其它收费项目。

(1)科目一考试收费50元人/次;科目二280元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80元人/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50元人/次。

(2)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第二次预约考试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第三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此外,科目二训练场地租用费用、车辆改装费用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自学直考车辆有什么要求

(1)必须是当地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2)车辆要加装副制动装置、在车身两侧外后视镜各安装一面辅助外后视镜、在车内安装一面辅助内后视镜等三项安全辅助装置;

(3)改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4)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五、自学直考随车指导人员要求

(1)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

(2)没有吸食毒品记录;

(3)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4)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5)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6)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

六、需要申请标识

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交:

1、《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

2、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

3、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4、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

5、自学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

6、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七、注意事项有哪些?

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

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八、哪些场地可以训练

1、自学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教学、自学教材、观看视频等方式自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2、自学人员学习场地驾驶技能,应当取得学习驾驶证和学车专用标识,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进行。

3、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知道人员随车指导下进行,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

九、如何报名自学直考

1、到车管所窗口提交申请:

(1)身份证明

(2)身体条件证明

2、互联网预约科目一理论考试→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亦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纸或者下载电子版学习驾驶证明)

十、特别强调

1、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期间,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2、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3、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

“自学直考”或面临无证驾驶罚款1500元及15日以下拘留!


小编说

2015年12月,公安部出台《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现状。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虽然“意见”还未在各地落地实施,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有许多私家车已借机改装成教练车,超前上路营业,与驾校的“正规军”抢单接活。对此,银川市有关部门为了杜绝安全隐患,将这些私自改装的教练车列为“黑车”,并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随后到银川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5年11月至今,该大队已处罚了7起私家车改装成教练车违法经营的案件,该大队副大队长对记者说:“前不久,大队还处理了一起案件,民警拦截违法车辆后发现,该车的副驾驶座安装了辅助刹车设备,专门为驾校学员提供违法陪练服务。”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这名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黑教练”,将受到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而无证驾车的学员将面临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目前,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还未开展。最关键的是,自学直考并不意味考试标准降低。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但需要注意的是,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还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自学直考主要是为了满足家人、朋友之间帮助学驾的需求,‘黑教练车’是‘黑教练’为了盈利目的非法改装,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即使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开展后,也是职能部门所严厉打击的对象。”该负责人说。

一辆合格的教练车不仅要符合国家教练车相关标准,配备副刹、副倒视镜等安全设施,并且需要经过公安运管部门检测合格,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技术标准,由运管部门发放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并通过年审方可上路教学。私家车自己改装副刹车属于非法改装,并未经过车管部门审批,安全性能无从保证。

什么是自学直考?你真的了解自学直考吗?


所谓自学直考,就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申请自学直考需符合相应条件

申请自学直考,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和自学用车都应符合相应条件。其中,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自学人员需先通过相关知识考试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管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以及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管所将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自学用车签注有限制

据了解,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两个及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此外,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也可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

训练道路训练场地选择多

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自学人员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及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地学习驾驶技能。市交警支队结合实际,在保障安全、减少对交通影响的前提下,在全市13个县(市)区划定了13条学习驾驶路段,按要求设置了指示标志,指定了学习驾驶时间。同时积极协调辖区13个驾驶培训机构和5个社会化考场,向自学人员开放学习驾驶场地,方便自学人员进行学习驾驶。

自学人员违规训练将担责

在自学直考过程中,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有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意!一大波驾考新规来了!这些城市将试点自学直考


注意啦!一大波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要来了!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等或修改原有相关规定,或发布新的公告和通知。这些新部令和公告将于今年4月1日同时施行。

不管你是正准备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还是已经取得驾照,这些新规都与你息息相关——

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约考平台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全面取消异地限制

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

同时,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每年体检年龄调整为70周岁

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

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16个城市4月开始自学直考试点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始。

公告明确,自学直考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严格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

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关注 四月起16市试行驾照“自学直考” 该怎么学怎么考


根据之前公安部发布的政策,从今年4月1日开始,天津、包头、长春、宁波等16个城市将在全国率先试行机动车驾照“自学直考”新政策,这对于那些想学车又苦于抽不出合适时间去驾校学习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随着试点施行时间的临近,很多人都想知道到底怎么学、怎么考?实际上,从各地的情况来看,要“自学直考”并不容易,有很多东西需要注意。

真正“自学直考”的人不多

在其中即将进行试点的吉林省长春市,多位驾校负责人表示,新规对驾校的影响目前而言并不大。长春某知名驾校的一位校长表示,学员自学开车的前提是教练车、学车路线以及沿途安全要有保障,而教练车的来源是一大问题,驾校不能出租教练车,一般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不会租车,学员也不可能自己去购买教练车。如果自行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以满足政策的要求,则存在成本高且检验等问题。所以,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能够真正自学直考的学员极其有限。

另一驾校的负责人、一位姓周的校长也表示,“自学直考”的实行不会影响驾校行业,反而会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此外,针对“自学直考”新规,长春市内不少驾校教练都表示,自己还在观望之中,未来驾校怎么变不能确定。实际上,具体到学车练车环节,不少学员也表示,自学的可操作性并不太强,这也是教练观望的一大原因。

“自学直考”需要注意六大事项

如果一定要“自学直考”,需要注意什么?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自学直考”也不是想怎么学就怎么学,想怎么考就怎么考,其中还是有不少要求和限制。

1“自学直考”申请的只能是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的驾驶证,而且必须在科目一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学习驾驶。2对于自学驾车也有严格要求,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并且必须加装副刹、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学车。3随车指导人员应当是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人员重伤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4对于随车指导人员的限制,还从根本上杜绝了盈利创收的现象。根据规定,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驾驶教学活动,否则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最少罚款2万元。5一辆自学用车在3个月内只能签注一个学员、一个指导人员。并且,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的过程中,有交通违法或者发生事故的,均由随车指导人员负责,这对指导人员来说可谓是“压力山大”。6自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的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能作为学习驾驶的时间。延伸阅读

驾驶证逾期注销可直接重考

除了“自学直考”之外,4月1日执行的新规还规定,如果不是由于发生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只是因为逾期(包括有效期满未换证、未按期参加检验、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因身体条件不达标、或驾驶人自行申请注销等),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申请考试恢复原准驾车型。

如果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2年(因为逾期满1年将被注销,如果从驾驶证有效期期满计算,则有3年时间),可以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2年的,可以直接向车管部门依次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不必像原来那样回到驾校从头学起。

之前的规定是驾驶证到期未检验、未提交体检证明或未换证的,逾期达到一年,驾驶证将被注销;驾驶证逾期注销不超过2年的,可以报名重考科目一恢复原准驾车型;注销超过2年的将不能恢复,只能重新到驾校“回炉”。

仅有单眼视力也能考驾驶证

新规还放宽了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原规定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现改为“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准驾车型”。这意味着,单眼视力障碍也可考取驾驶证。

新规还部分放宽了对申请人手掌条件的要求,另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新规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考领C5驾驶证注意事项


近日,公安部实施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增了C5驾驶证。此后,武汉市车管所与南湖驾校协商,该驾校增设C5培训项目。目前,该驾校是武汉市唯一的C5驾驶证培训驾校。省内还有一家C5驾驶证培训驾校,位于宜昌。

此后,南湖驾校改装了两辆残疾人专用培训车和一辆考试车,改造了无障碍通道和考试点等,目前学费与C2驾照一样,每人3300元。

申领流程

申领C5驾驶证的流程是:首先到有资质的驾校咨询,再到省卫生厅确认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可咨询驾校)。

体检项目主要有视力、上肢、是否有高血压等;体检后凭体检表到驾校报名,进入车管部门学员名单,学习交规,考科目一;培训场地驾驶技能,考科目二;培训道路驾驶技能,考科目三。3个科目考试依次合格后,即可取得C5驾驶证。

异地报考

武汉市车管所所长黄修斌介绍,允许残疾人学员异地报考C5驾驶证。不过,目前受到培训条件的限制,大量残疾人仍然难以在短期内圆梦。以南湖驾校为例,目前仅2辆专用培训车,每辆车一次仅能培训6-7名学员,但目前报考的学员已有70多人。

不准营运

记者注意到,13名新驾驶员都有残疾人专用代步三轮车,其中五六人经常骑到驾校参加培训。其中多人表示,报考C5,是希望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将来能够驾驶出租车或营运客车。对此,黄修斌表示:按现行法规,持有C5驾驶证,只允许驾驶经改装的残疾人专用自动档小客车,不允许驾驶营运车辆。

购车改装

据介绍,目前市面上没有专门供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取得C5资格的驾驶员,购买普通自动档小客车后,须到有改装资格的汽修厂进行改装。改装的项目主要有2个,一是加装操纵杆——装在自动档手柄左侧,集成油门、刹车、转向灯开关以及喇叭等;二是在方向盘左下部位加装一只万向轮,以便于单手掌控方向。目前已有成套设备,改装费用约3000多元。

改装后,要到车管所进行安全测试,测试通过才能上路行驶。车辆还须张贴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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