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驾校教练试图性侵女学员获刑5年内不得从事教练工作

闽南网讯 利用教练身份,在教女学员练车时实施性侵,39岁的邱某日前被丰泽区法院一审判刑,此外法院还判处邱某在刑罚结束后5年内不得从事教练行业工作。法官解释说,这一判决是根据邱某的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作出的。

教练车内 试图性侵女学员

去年7月份,邱某来到位于市区北峰街道的一家驾校里当教练。不久后,小丽(化名)到该驾校报名学车。去年9月21日晚上7点多,邱某与小丽相约上第一堂课。在教练车内,小丽坐在驾驶座上练习打方向盘、踩离合、挂挡等基本动作,邱某坐在副驾驶座上教她。

邱某称,他在练习过程中摸到了小丽的手,见小丽没有反抗就起了色心。其间他让小丽把车停下来,开始对小丽动手动脚,被小丽当场拒绝后才停手。当小丽想要离开时,邱某说时间还早,让小丽再练一会儿。几分钟后,邱某见四周没人,突然爬到驾驶座上试图性侵小丽。因车内空间狭小,加上小丽极力反抗,邱某未能得逞。为了防止小丽报警,邱某还拿走她的手机,直到小丽答应不报警后才归还,之后还发微信向小丽道歉,要请她吃饭。当晚9点多,警方接到报警后将邱某抓获。

一审获刑 并禁止入行5年

丰泽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邱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邱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予以减轻处罚。综上,一审判决邱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此外,法院还判处邱某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禁止从事驾校教练工作。

承办法官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法院可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3年至5年。本案中,邱某利用驾校教练的职业便利,致使小丽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造成身心被伤害,因此依法禁止邱某从事驾校教练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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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7月下旬,一则《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不少微信公众平台也发布相关图文消息。8月6日,山西公安交警网官方微信发布辟谣信息表示: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据了解,现行规定中,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所以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分为多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是严重误读

女子遭驾校教练性侵跳楼身亡


驾校教练常某和女学员何某一起吃饭喝酒后,常某产生了邪念,强行与何某发生性关系,何某挣扎过程中从宾馆楼上跳下身亡。1月26日,昌吉州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昌吉公安”公布了这个案件。

“我们医院大门外保安室的墙边发现一名女性死者。”1月22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吉木萨尔县公安局接到了县中医医院的报案,鉴于案情重大,吉木萨尔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昌吉州刑侦支队也派出民警协助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及外围调查,警方初步确定死者何某今年20岁,生前在该县一所驾校学车。

确定死者的身份后,办案民警展开了调查走访和摸排,并确定了嫌犯的身份,于1月23日凌晨3时将38岁的嫌犯常某和18岁的嫌犯杨某抓获。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1月21日16时许,吉木萨尔县一所驾校的学员张某请该驾校教练常某吃饭,常某又邀请了学员杨某、何某等8人参加。

饭后,常某和杨某又邀请何某到酒吧喝酒。在喝酒过程中,常某、杨某产生了想和何某发生关系的念头。于是常某先让杨某去宾馆开好房间,然后3人一起来到了宾馆房间,常某让杨某出去买酒和味精,想将味精掺入酒中让何某喝下,以此加速何某醉酒的速度。

而就在杨某出去买东西时,常某强行与何某发生关系,何某极力反抗,挣扎过程中从宾馆4楼房间的窗户跳下身亡,常某害怕事情败露,便与杨某一起开车将何某的尸体遗弃在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保安室墙边。

27日,吉木萨尔县运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该事件中驾校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已下发通知责令驾校整改。

吉木萨尔县一所驾校的负责人说,当地几家驾校都听说了此事,“这是我们行业内的耻辱”。

目前,犯罪嫌疑人常某和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考驾照作弊一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随着公安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依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相继出台,4月25日,依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试点应用公安交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1.1升级版。平台升级后,对驾驶人考试和电子监控处理的监管将更为严格,有用杜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代考现象,并有用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

平台新增考试监管系统软件

据悉,今后,驾驶人考试必须将考试过程信息上传考试监管软件,每个考生考试都必须将考试过程上传至系统。同时,系统对误判使用次数、超出考场考试能力、超出考试设备考试能力、考试系统时间反常、考场无视频信号、考试车无视频信号、遮挡摄像头、考试舞弊及名目考试时间过短等反常情形均会进行及时预警。对确实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并写入限制职员信息表,限制考生一年内不得复新申领驾驶证。有用杜决了代考和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

据了解,该系统建立了“复点职员监控数据库”,防止代理职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电子监控记分处理时,同一驾驶证本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的,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拿示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写入复点职员监控表;电子监控批度处理时,推断驾驶人的累计记分和挑选处理的电子监控记录记分之和,如超过24分后,其他后面的不答应处理,要求当事人复新挑选要处理的电子监控记录。

同时,系统还增加了“群众举报”的电子监控信息录入采集方式,并针对该采集方式只答应录入“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等违法行为。

汽车达来报废日期系统自动“强制报废”

据介绍,该系统还新增机动车登记名目,严格机动车强制报废治理。对机动车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采纳出厂日期作为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对未超过2年的,采纳发牌日期作为使用年限起始日期。距车辆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对达来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日期的,系统自动置机动车状态为强制报废,并写入逾期检验强制报废告晓队列。

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系误读


7月下旬,一则《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不少微信公众平台也发布相关图文消息。8月6日,山西公安交警网官方微信发布辟谣信息表示: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据了解,现行规定中,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所以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分为多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是严重误读。

驾照考试作弊 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交警部门提醒考生切勿以身试法

6月27日,龙泉市交警大队车管所考试中心在举行驾照考试科目一理论考试时,发现一名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考生,监考民警立即终止其考试,并取消成绩。

据介绍,当天上午,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对科目一理论考试进行巡考时,发现一名考生神情慌张,不看题就直接将答案选中,行为十分可疑。经过监考民警一番仔细观察,该考生终究露出了马脚。

发现该考生作弊行为后,监考民警立即停止了该考生的考试,对其作弊事件进行检查,竟然发现该考生将作弊工具隐藏于大腿内侧,并通过微型摄像头,将电脑屏幕上的考题传送到场外的“枪手”。场外“枪手”在接收到题目后,再以无线耳塞告知答案。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此前已多次查获考生利用各种科技设备进行作弊,希望考生考试前认真准备,加强学习,不要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男子驾校学车竟然遭教练性侵!教练因此事已被开除


近日,大连一22岁男子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学车过程中,被驾校一名男性教练性侵并受伤。此后有网友指出,性侵该男子的教练疑似来自大连永青女子驾校。据驾校负责人证实,确有一名教练因此事被开除。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男性也将会被处有期徒刑。

男子称学车遭教练猥亵

8月15日微博网友@阿里山神卤蛋发微博称自己在学车途中被较小教练性侵,随后一名自称@阿里山神卤蛋妈妈的网友@临时改名卤蛋妈发文《儿子被性侵 一个妈妈后知后觉的反省》,引发网友关注。目前驾校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此事,驾校已开除了该教练。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名网友。

随后该网友的母亲也通过微博公布了急诊记录,并对儿子勇敢地面对此事站出来维权表示支持。受害人母亲在回复网友疑问时介绍,当天是儿子第一天练习科目三,被教练开车拉到很远的荒郊野岭,在行驶中遭遇了强制猥亵。急诊病程记录显示,受害人下体充血淤血肿胀,龟头牙咬伤。

17日,该男子更新事件进展称,大连警方已经对涉事教练做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但截至记者发稿,该说法尚未得到大连警方证实。

8月2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疑似涉事教练所在的大连永青女子驾校,驾校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此事,目前驾校已经开除了该教练,后续事情将等待警方处理。

@阿里山神卤蛋发微博表示该名教练已被治安拘留15天。

男性受辱并非无法可依

受害人通过微博表示,如果只是拘留15天,这并不是自己期望的结局,但总比让对方逍遥法外一点惩罚也没有要好,“实在难以取证,怪我不是第一时间报案没有第一时间去医院,反而是第一时间洗了澡,换洗了衣物。

针对此事有网友也表示了疑惑:“如果男子被同性猥亵、性侵,是否有相关的适用法律?”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男性受到猥亵、性侵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5年11月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237条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根据当事人的描述,驾校教练的行为涉嫌猥亵,按照法律规定,依据猥亵的情节轻重,可以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如情节较轻则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进行治安拘留。

呼市驾考学员作弊一年内不能再考


讯:9月1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驾考中心了解到,在9月15日某驾校进行的科目三安全文亮驾驶考试中,考卒发觉考场内有3名学员神态诡异,在考试过程中常常自言自语。监考的民警通过认真观看,发觉这3人的衣服上竟然有微型摄像头,便立立刻这3人带出考场进行检查。

除了检查出微型摄像头外,民警还发觉了发射器、接收器。原前,这3名学员前通过微型摄像头采集到考试问题,然后通过发射器传输到外面,在外面等待的人员寻到准确题目后,再向学员传输题目。这些学员告知民警,他们平常没有好好学习安全文亮驾驶的学问,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们急于拿证的心理,称可以通过高科技手段包他们考试过关,没想到却被民警抓个正着。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弊的考生要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且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这3名学员受到上述处罚。

据驾考中心民警介绍,驾驶人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在发证以后被发觉或被查出,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私办驾校卷走学费获刑


清远城区的刘某私设某驾校培训部,以该培训部的名义收取学员学车费用,又将所收费用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致142名全额缴费学员至今无法考取驾驶证,近日,清远城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若干元。2013年9月24日,被学员追索的被告人刘某关闭培训部后逃匿,该事件于2013年9月30日被媒体曝光,迫于压力,被告人刘某于2013年10月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未经驾校同意教练私设培训部收学员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廖华军、邓洪政)清远城区的刘某私设某驾校培训部,以该培训部的名义收取学员学车费用,又将所收费用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致142名全额缴费学员至今无法考取驾驶证,近日,清远城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若干元。2013年9月底,清远顺×驾校位于源潭的报名点关门。该教学点负责人刘某收下超过百名学员的学车费后失踪。事情一出,“教练卷款走佬”事件轰动全城。据被告人刘某交代,其只是某驾校聘请的教练,他私设培训部,并没有经得驾校的同意,亦未在相关部门备案,该培训部只有其一人,偶尔其妻帮忙收费,但所有费用均由刘某掌控。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间,在被告人刘某处尚有222名学员未取得他们想要考取的C1驾驶证,其中142名学员为全额一次性缴费学员,另有80名学员只缴纳了部分费用。被告人刘某在收取了上述142名学员全额费用后,除为142名学员中的37人缴纳了受理注册费共计18130元,为12人缴纳了场地使用费共计14160元外,将余下本应上缴有关部门的费用307090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等了一年多都无法参加考试的学员多次催促被告人刘某,但没有结果。2013年9月24日,被学员追索的被告人刘某关闭培训部后逃匿,该事件于2013年9月30日被媒体曝光,迫于压力,被告人刘某于2013年10月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安部拟规定新手获驾照1年内上高速需老手陪同


在不久的将来,学员们参与驾考,可能就再也没有绕铁饼这一项了,但这并非落低驾考难度,因为还增加了若干规定。记者昨天了解到,公安部正计划修改111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策,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基层征集意见。

电子路考取消绕铁饼

“千万别抽到铁饼路,我连练都没练”,学员凡是进行电子路考时,心中大多有这样的期盼“说实话,我自己去考也不能保证一次就能过。”记者熟知的一位教练员说。不过南京交管人士也指出,虽然绕铁饼的过关率只有2成左右,但有其设置的意义,限宽门也一样,都是培养驾驶人对轮位和车身的“车感”,这对防止碰撞事故是非常有利的。记者了解到,如果修改意见稿最终通过,那么修改后考试项目由原先的“练习10项、考试4项”改为“练习和考试均为5项”。

增加多项驾考新规定

当然,取消像绕铁饼这样的考试项目,并不意味着要落低考试难度,记者了解到,修改意见稿还将增加多项驾考新规定:

1、理论考试分两次。修改意见稿计划把科目一的理论考试题库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学问;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紧急情形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而且放在科目三考试后进行;

2、增加考试里程数。目前南京交管部门规定,大路考小车的考试里程为3公里,必须有电脑记录。不过,公安部这次修改,要求增加考试里程数,其中大中型宾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小型汽车不得少于5公里。与此同时,考试中增加项目,比如说侧方停车入位、驶入、驶出主路等等。

3、新手管控力度加大。一年内的新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由持相应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交管人士对此表示,如果得以实施,他们会在高速公路的进出口加大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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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从记3分提高到6分

记者也了解到,修改意见稿中还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主假如针对号牌上动“手脚”的,像有意遮挡号牌将有可能一次性记12分。交管人士说,一些司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曝光,用光盘、纸片、甚至树叶等物品遮挡号牌,“目前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记6分。”交管人士说,在这一处罚标准下,他们天天还是能查到数十起此类违法行为。修改意见稿中,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有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闯红灯的处罚力度也将由记3分提高到记6分。不过在醉酒驾驶的处罚上,却取消了记分。交管人士说明说,醉酒驾驶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复新取得驾驶证,必须复新考试,记12分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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