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一22岁男子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学车过程中,被驾校一名男性教练性侵并受伤。此后有网友指出,性侵该男子的教练疑似来自大连永青女子驾校。据驾校负责人证实,确有一名教练因此事被开除。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男性也将会被处有期徒刑。
男子称学车遭教练猥亵
8月15日微博网友@阿里山神卤蛋发微博称自己在学车途中被较小教练性侵,随后一名自称@阿里山神卤蛋妈妈的网友@临时改名卤蛋妈发文《儿子被性侵 一个妈妈后知后觉的反省》,引发网友关注。目前驾校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此事,驾校已开除了该教练。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名网友。
随后该网友的母亲也通过微博公布了急诊记录,并对儿子勇敢地面对此事站出来维权表示支持。受害人母亲在回复网友疑问时介绍,当天是儿子第一天练习科目三,被教练开车拉到很远的荒郊野岭,在行驶中遭遇了强制猥亵。急诊病程记录显示,受害人下体充血淤血肿胀,龟头牙咬伤。
17日,该男子更新事件进展称,大连警方已经对涉事教练做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但截至记者发稿,该说法尚未得到大连警方证实。
8月2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疑似涉事教练所在的大连永青女子驾校,驾校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此事,目前驾校已经开除了该教练,后续事情将等待警方处理。
@阿里山神卤蛋发微博表示该名教练已被治安拘留15天。
男性受辱并非无法可依
受害人通过微博表示,如果只是拘留15天,这并不是自己期望的结局,但总比让对方逍遥法外一点惩罚也没有要好,“实在难以取证,怪我不是第一时间报案没有第一时间去医院,反而是第一时间洗了澡,换洗了衣物。
针对此事有网友也表示了疑惑:“如果男子被同性猥亵、性侵,是否有相关的适用法律?”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男性受到猥亵、性侵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5年11月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237条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根据当事人的描述,驾校教练的行为涉嫌猥亵,按照法律规定,依据猥亵的情节轻重,可以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如情节较轻则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进行治安拘留。
李小姐称,12月14日中午,她在×安驾校龙华训练场学车时,竟遭遇教练的“咸猪手”。昨日,×安驾校一名负责人表示,涉事教练员蒋某已被开除。
靓丽的李小姐称,事发在14日,教练安排她在10点到11点之间练车,但练习完后,她觉得还不熟练,想多练一会儿。于是教练安排她坐在后座,让另一名学员练完之后,再安排她练习。当时一名学员练车,她的教练坐于副驾驶位。而李小姐则坐在教练身后。此时,车外一名蒋姓教练,突然窜到车边,钻进车内,右手搭在李小姐肩上,并顺势伸进她的内衣里,摸了一把她的胸,李小姐再反抗,蒋教练松开手之后,又再次袭胸。
李小姐盛怒之下冲出教练车,离开了训考场。李小姐称事发之后,她报了警,并向×安驾校投诉。不过,更令她生气的是,×安驾校报名点的工作人员在次日下午回电话给她,对此事轻描淡写称,“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安驾校总部一名负责人表示,昨日早间,公司将被投诉的蒋姓教练叫到总部,蒋姓教练只称,“开玩笑开过火了”,但是也不肯说,到底开的是何玩笑。该公司已将涉事教练解聘。这名负责人还表示,将向主管部门报告此事。负责调查此事的上塘派出所则表示,由于当时没有目击者,案件难以定性,双方当事人已同意进行调解。
×安驾校有关负责人表示,等李小姐情绪平稳后,将与李小姐协商后续赔偿问题,公司会对李小姐作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