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必知的九大法规

车祸猛于虎,中国是世界上车祸最多及车祸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安全意识淡薄和不遵守交通法规,另外交通管理部门也应负重大责任。小编下面总结一些我们应该知道的交通规则,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1、关于安全带:国外专家论证,汽车时速超过20公里,如果不系安全带,在出事故的时候就会发生生命危险,不管坐在车里的那个位置,都必须系安全带,不系应该罚款。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儿童座椅,国内交法没有此规定,如果有此规定,每年都可以挽回数万儿童的生命。

2、关于转弯:左转弯一定要转大弯,否则就是违规。左转弯的车和和对面右转弯车驶向同一车道时,左转弯车要让右转弯车先行。车辆转弯的时候不允许超车。另外右转弯车辆在中国通常不受信号灯控制可以直接转,建议交通部门取消这一规定,避免妨碍正常交通和减少事故几率。

3、超车和变道:超车和变道一定要提前打转向灯,超车通常只能从左边超,左边道为快车道,超车完毕应回到慢车道,卡车及客车通常不允许超车,更不允许在左边道上行驶.。

4、关于中心实线:黄色实心线绝对不允许压,很多人压黄线左拐弯,比如香港中路上很多从东往西行驶的司机强行压中线往佳世客拐,正确的方法是行驶到下一个路口掉头回来,否则在快车道上等待拐弯不但危险而且会大大影响交通的流畅,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麦凯乐外面,应该引起交通部门的重视,最好在香港路上全路设隔离栏。

5、无信号的十字路口:在没有交通信号和标记的路口如何行使,国内没有明确的规定(也许有,我没注意),这是交法的一大缺失。在欧洲的规定是,如果没有任何信号和标志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右边来的车有先行权(这一点非常重要,以此来判断事故责任),不管右边来的车是直行还是拐弯,左边的车辆必须等待右边车驶过。如果所有的路口同时有车,就要大家通过手势来协调。

6、关于车灯:清晨和傍晚以及下雨和阴天最好开车灯,可以提醒对面来车降低事故率。一般车都有4种灯,远光灯,近光灯,驻车灯和雾灯,正常行车只开近光灯,远光灯在市内不允许开,只有在郊区对面没有来车的时候才可以开,如果发现对面有来车应立即关闭远光灯,否则可能给自己也造成危险。

7、如何避让紧急车辆:如果遇到急救车辆,如火警,匪警,救护车,必须避让,如果遇堵车和红灯,避让方法是:最左边车道的车和紧邻的右边车道的车要在他们中间让出一条通道,让急救车行驶,也就是尽可能的往两边靠,高速公路上也是如此避让,在欧洲如果妨碍急救车辆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8、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速度按理不应该低于80公里每小时,卡车和大客车只能在最右边车道行驶,客车和客车时速不允许超过100公里,个别大车不可以超过80公里,大车不允许超车。最左边车道为超车道,超车后应立即并回右边车道,否则应做罚款扣分处理。高速上超车必须从左边超。上高速时有一段加速带,车辆应该在加速带上把时速提到80公里才可以并入高速主路,而且应该用3档加速,因为3档加速最快。下高速时有减速带,到了减速带上才可以减速。jKw86.cOM

9、过于交通标示:国内有些交通标示不规范或者缺失,最关键的是中国路口缺少先行和让行标志,这2个标志在欧洲随处可见,可以起很大作用,也是考驾照必考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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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必知技巧 开车要知道保护自己


新手面对忽然而至的险情往往“自卫”乏术,白白丧失了化险为夷的最佳时机,以至于小错铸成大错。这里总结一些开车技巧和自卫招法,特供新司机们借鉴。

会刹车比会开车更重要

一个有趣的现象:追尾事故中,新手多是被追方,老手多是追尾方。许多新驾手不能及时对已发现的地形、行人、车辆等交通情况的变化提前做出预计,并采取措施来防止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一直等到迫不得已时才开始紧急制动,这种做法不但损害车辆的部件,而且在冰雪、泥泞等路段上采取紧急制动时,极有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发生翻车、撞车事故。

解决办法:要做到在瞬间收集各种路面信息,迅速正确地推断出下一刻的交通状况变化趋势,这需要积存经验,更需要驾驶者专心琢磨。把车开得很快不是技术熟练的标志,难的是把车开得平顺,而这依靠于良好的预见性。因此,新驾手要善于总结经验,多使用预见性制动和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来达到降低车速的目的。要提前做好思想和技术上的预备,根据情况有目的地采取减速停车的措施,尽量防止紧急制动,不但有利于行车安全,还可降低损耗。

停车如做人

曾有教练把停车问题拔高:停车如做人。停车问题往往能反映一个人的处世准则。谦逊的人既不侵占别人的车位,也不会挡着别人的去处;眼光长远、为他人着想的人会在停车时考虑为乘员下车留出必要的间隙,也为离开留好“退路“。

解决办法:每次都认真把车停正,一次不行多来几次。“车正轮正”不但体现良好的驾驶修养,而且可防止动力转向机构的油压不能卸载,管路长时间处于高压状态。

并线讲道德

新司机过于胆小,想并线不敢并;老司机过于胆大,临到路口或出口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快行线。

解决办法:提倡“贪得无厌”。先观察内外后视镜,确认有换道的可能再打转向灯。打开转向灯后打方向略偏向换道一侧,同时转头扫一眼车近旁,再次确认反光镜死角里没有车辆;果断地并进车道,保持车速不要降低,甚至有时需要加一脚油,只有车速和其他车辆相当或略高的时候,才不会影响别人。

方向盘不是枕头

抱着方向盘开车是新手最常见的问题。方向盘不是枕头,抱着它未必舒适。坐姿过于靠前,使观察后视镜的抬头、扭头动作幅度变大,反应滞后;过于靠前的坐姿使身体紧张、动作僵硬、轻易疲惫;发生正面撞击事故时,靠前的坐姿使驾驶员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增大。

解决办法:调整座椅前后位置,使左腿把离合器踩到底后仍会微弯,右腿全力踩刹车时尾骨可以顶住座椅靠背;双肩靠实座椅,向前伸直双臂,手腕可以搭在方向盘的顶端;换五挡时身体不会离开椅背。

后轮比前轮更轻易进

虽然都学过进库,可一旦换了车型,新手往往找不到感觉,既不知道车子的长和宽,更不知道每个轮子的位置。于是,轮胎侧壁摩擦上台阶沿,离停止线5米就停车。

解决办法:在地上平放一块砖头,练习分别用四个轮子去轧这块砖头,感觉四个轮子的位置。新手往往发憷在拥挤的停车场中停车,其实对于需要转90度进入的狭窄车位,倒车入位远比正着进轻易,让负责转向的前轮最后进车位,就不至于碰上进退两难的窘境。

跟车须有“度”

会跟车是司机的一门必修课。相关资料统计,因为跟车太近而发生的追尾约占撞车事故的40%。可见,把握跟车的“安全度”对于防止车祸是何等重要!一般地讲,与前车的距离,在公路上应保持30米以上,市区20米以上,繁华街道5米以上,在冰雪道路上至少应保持50米,在雨、雪、雾天,路滑、视线不良的情况下间距应适当加大。当然,这里说的是在不超速的情况下。

车速讲平稳

一些新手开车行驶时,车速往往表现得为所欲为,一会儿快,一会儿慢,此举十分危险:后面的车会因措手不及而发生追尾事故,因此驾车行驶中要保持车速相对平稳,有利于减少车祸的发生。

虚心莫怄气

有的人初次开车很兴奋,开车也十分规矩,但当碰到不讲道德的同行在超、会车或转弯过程中有挑衅举动时,如有意不变换大灯光、抢占行驶路面、不主动减速等,便感到自己受了欺负,于是“你不仁莫怪我不义”,怄气之下非要加速追上对方来“讨个公道”,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很多车祸就由此而生!新手驾车首先要学会“忍”与“让”,多向有经验的同行学习安全驾驶方面的经验,绝不能拿车怄气。

避开“危险时”

夜幕初降时分正是城区及公路上交通流量的高峰期。此时因光线骤然变暗,事物清楚度下降,而人的暂时性暗适应视力相对降低,特殊是路上行人及驾驶员赶路心切,往往不自觉提高行驶或行走速度,精力不集中之下极易忽视交通规则;而夜间又正值人们娱乐、逛街等活动的频繁时刻,加之光线暗,公路上车流、人流交通情况复杂,即使老驾驶员也疲于应付,因此,新驾手最好不要在黄昏以后继续开车。

【新手必知】开车上路30个问题


当我们拿到驾照的那一刻,我们是非常开心的。但是作为一名“菜鸟”的我们一定要知道一些开车上路的技巧,以及一些应急问题的处理方法。那么今天姐姐给大家整理了30条开车上路必须要知道的问题。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该司法解释是出台,会让各地法院有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该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承担责任,是驾校还是学员?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第七条的规定,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7、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8、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应由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9、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10、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道路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行为人来承担,如果能证明道路的管理者有过错的话,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12、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应由多个侵权人按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1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也是争论比较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最多,现该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该人身伤亡,包括精神抚慰金。

14、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由此规定,但批复规定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先该司法解释做出相应的规定,合理停运损失应该支持。

1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该最高院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16、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在此以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也是不统一,有的讲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也有的直接列为被告,该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讲该做法统一化,一律列为共同被告。

17、商业三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是不允许直接将商业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即便是列为被告,保险公司也不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也有的法院观念超前,直接依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判商业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条款等于摆设,保险公司没有抗辩权。该司法解释也将该标准统一化,当事人如果请求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的话,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在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1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做高院关于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2款的规定,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2、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4、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25、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如果损失超过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未超过各交强险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2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平均进行赔偿。

27、同一各交通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的,一个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的?

实践中,由很多做法,一种观点是由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再转交给他们,一种观点是由事故发生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这三种情况笔者都亲身经历过这类似的案件,跟司法解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那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这里没有说明。

2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该司法解释?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怎么理解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姐姐给大家整理的开车上路必须要知道的30个问题,不知道你们都清除了没有!愿各位驾驶员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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