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再次在朋友圈流传,一时中间刺激了不少准备考驾照朋友的注意脏。消息称“7月1日起,驾考将新增科目五,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与卡等名目”。对此,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辟谣称这是个老谣言,请大家不要相信,驾照考试只有三科,连科四都没有拿来科五?
14日,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卒方微信山东交警对此辟谣,称“驾考新增科目五”这个说法,往年就在网上流传过。虽然时过一年但驾考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增加科五的说法仍旧是谣言。
目前,机动车驾考均以公安部139号令相关规定为准,部令中并无模拟高速道等考核要求。
依据139号令第三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式样分为道道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学问考试科目(以停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停简称“科目二”)、道道驾驶技能和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停简称“科目三”)。
也就是说,我们平常所说的科目四,本来就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也属于科三,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科四,连科目四都没有,何来科目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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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此唤吁大家,网上所传播的谣言不可信!有疑问可直接咨询交警部门,切勿冲动传播转发虚伪消息。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下文简称《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大纲》指出,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据介绍,《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大纲》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大纲》解释,“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
同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
此外,《大纲》强调,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驾培机构应根据本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倡导根据学员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