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整治早已常态化,但偏偏有些人不信邪,被查到酒驾后,为了逃避处罚也是花招百出。近日,绵阳 (微博)的一位醉驾司机就“突发奇想”考考交警:一车四个人都喝了酒,谁也不承认自己是驾驶员,面对民警询问,更“喊冤”让民警调监控。
10月27号晚上9点10分左右,绵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正在安昌桥整治酒驾,一辆黑色本田车却突然在桥面靠边停车,这种不正常的行为引起了民警怀疑。民警赶紧上前查看,发现车内坐有三人,一名男子站在车外,看起来就是这辆车的驾驶员,但男子拒不承认,口中一直念叨着:“我没开,你们哪个看见我开了的?”。
随后,民警对一车四人都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发现,四人全都喝了酒,不过,四人均不承认自己是驾驶员。面对民警的询问,站在车外的男子洪某某居然开始催促民警调监控以证“清白”,边走边说:“我没开车,你们调监控嘛!”没办法,民警只能“满足”洪某某调监控的要求。
据了解,洪某某等四人当晚在安昌河堤附近吃饭,民警很快就在监控中找到了他们。画面显示,饭后,与洪某某同行的三人在停车场等待,而洪某某独自一人提着红袋子前往驾车。“监控调查核实过后,证明就是洪某某本人开的车。”民警表示。
在证据面前,洪某某没法再抵赖了。经过抽血检测,洪某某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88.9mg,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1月1日,洪某某前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据他说,他才刚拿到驾照一年左右,醉驾后百般抵赖还是因为心存侥幸。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除了醉酒驾驶机动车外,洪某某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自认为文化程度低,担心驾照理论考试过不了关,两名考生联系他人,带着针孔摄像头、无线耳机等作弊设备进入考场,结果被监考人员一眼识破。近日,为考生提供作弊设备的石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平阳法院判刑。
去年5月19日,平阳县水头镇驾考中心正在进行一场驾照理论考试,32岁的重庆人王某、41岁的贵州人毛某是当期考生,他们却在作弊。
监考人员巡视过程中发现两人神情异常,做题时还常将手捂在胸前。上前一查,果然发现两人身上藏着针孔摄像头,耳朵里塞着无线耳机。监考人员随即向平阳警方报案。
据王某和毛某交代,两人在参加理论学习时,碰到有男子询问是否需要作弊设备,并称只需要3000元,对方还留下了联系号码。王某是小学文化,毛某更是半个文盲,两人自认为难以通过理论考试,便在考前联系了该男子。
该男子姓石,贵州人,今年30岁。石某接到王某和毛某的电话后,又喊上了外甥郑某和老乡等3人协助。次日,他们约王某和毛某在宾馆见面,教两人如何使用作弊设备,并收取费用共6000元。
考试当天,王某和毛某通过针孔摄像头拍摄下题目并传出,郑某等人则利用无线耳机告知其答案。
“我负责牵线搭桥,主要是陈某收取费用,每成功一个他会给我们四个人200~400元的好处费。”归案后,石某说道。他说的陈某则是提供作弊设备的上家,2014年,石某在广西一驾校当推销员时认识了陈某,陈某当时称自己有作弊设备。
根据线索,警方最终将石某、郑某(已判刑)等人抓获。经查,去年2月左右,石某与陈某(另案处理)商量,由石某负责联系考生,陈某提供考试作弊设备,以帮助学员通过理论考试,每名学员收取3000元,事成后陈某再给予石某好处费。
平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石某纠集他人帮助参考人员在驾照理论考试中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同案犯已退清共同违法所得,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石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