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6千帮人驾考作弊 他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刑

自认为文化程度低,担心驾照理论考试过不了关,两名考生联系他人,带着针孔摄像头、无线耳机等作弊设备进入考场,结果被监考人员一眼识破。近日,为考生提供作弊设备的石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平阳法院判刑。

去年5月19日,平阳县水头镇驾考中心正在进行一场驾照理论考试,32岁的重庆人王某、41岁的贵州人毛某是当期考生,他们却在作弊。

监考人员巡视过程中发现两人神情异常,做题时还常将手捂在胸前。上前一查,果然发现两人身上藏着针孔摄像头,耳朵里塞着无线耳机。监考人员随即向平阳警方报案。

据王某和毛某交代,两人在参加理论学习时,碰到有男子询问是否需要作弊设备,并称只需要3000元,对方还留下了联系号码。王某是小学文化,毛某更是半个文盲,两人自认为难以通过理论考试,便在考前联系了该男子。

该男子姓石,贵州人,今年30岁。石某接到王某和毛某的电话后,又喊上了外甥郑某和老乡等3人协助。次日,他们约王某和毛某在宾馆见面,教两人如何使用作弊设备,并收取费用共6000元。

考试当天,王某和毛某通过针孔摄像头拍摄下题目并传出,郑某等人则利用无线耳机告知其答案。

“我负责牵线搭桥,主要是陈某收取费用,每成功一个他会给我们四个人200~400元的好处费。”归案后,石某说道。他说的陈某则是提供作弊设备的上家,2014年,石某在广西一驾校当推销员时认识了陈某,陈某当时称自己有作弊设备。

根据线索,警方最终将石某、郑某(已判刑)等人抓获。经查,去年2月左右,石某与陈某(另案处理)商量,由石某负责联系考生,陈某提供考试作弊设备,以帮助学员通过理论考试,每名学员收取3000元,事成后陈某再给予石某好处费。

平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石某纠集他人帮助参考人员在驾照理论考试中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同案犯已退清共同违法所得,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石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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