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约考将给考试学员带来更多便利。
7月1日起各科目考试使用全省统一互联网预约考试系统
昨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出通报,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要求,4月1日起,中山市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计算机评判)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全面实行申请人自主报考;7月1日起,全省汽车类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使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预约考试系统,全面实行申请人自主报考。
公安部交管局开发了“约考平台”
为保障考生约考权益,促进驾考廉洁公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开发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服务功能(以下简称“约考平台”),逐步在全国推行机动车驾驶人自主报考措施。
2月中旬,广东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警部门从4月1日起全面实行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计算机评判)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自主报考;7月1日起,全省汽车类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使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预约考试系统,全面实行申请人自主报考。本月初,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将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确保考生约考权益,促进驾考廉洁公正。
随车指导人员需承担事故责任
中山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要求,自学直考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随车指导人员有限额,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限定训练路线和时间,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中山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首次约考以申请受理时间为序排队
考生可选择通过互联网、电话、车管窗口等多种渠道在约考平台注册认证,自主报名预约驾驶人考试。中山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序排队;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以上一次考试时间为序排队;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序排队。
“所有考场考试计划、考生排队信息提前公布,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场地或者考试区域,也可以选择服从计算机调剂安排考试。”中山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既有排队顺序和考试计划,对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场地的考生,计算机自动排序确定约考结果;对自主选择考试区域的考生,计算机自动排序并随机分配考试场次;对服从调剂安排的考生,计算机随机分配到空闲的考试场次。
该负责人透露,考试计划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制定、审核、发布,每次至少制定五日考试计划。制定考试计划时,分别确定公安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和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随着自主预约工作的推进,逐步扩大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比例,直至所有考试名额放入互联网。
驾校用户可以查询本驾校考生的预约结果、取消考试、调整考试等信息。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办理初学、增驾考生报名信息预录入和学员用户窗口注册申请。
5月1日青岛市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人自主报考已一个月,那么对于青岛驾考改革工作发展情况是怎样的?日前,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车管所了解到,此次驾考改革主要针对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深入开展调查摸底
4月下旬,青岛市车管所对青岛现有的排队约考和考试积压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青岛市各驾校积压学员的人数并对待考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及时掌握详实的基础数据,充分预估实行自主报考可能面临的考试压力。
通过车管所调查摸底,目前青岛市积压学员17万余人未通过考试需要进行网签和面签,已通过学员用户注册率10余人,网上预约业务总量为12万余人。
开展驾培行业宣讲 及时宣传驾考改革政策
为使全市69所驾校及时了解自主报考的目的和意义,4月初,车管所召开全市各驾校负责人会议,对驾考改革的内容进行宣讲希望各驾校要一如既往的从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服务理念上入手,抓好抓实驾驶人培训工作,其次对在驾考改革中所涉及到业务流程的调整,以及自主报考前期各驾校所要做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驾校要全力配合驾考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另外为提升宣传力度专门印制了互联网网签办理指南10万份,并分发给各驾校对学员进行网上注册引导。
调整工作流程 做好工作衔接
按照《机动车和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要求车管所结合实际对各科室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要求驾驶人档案内部传递统一存放,不再由各驾校收存档案,在学员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之前档案不出库,只传递考试成绩单的形式。
另外,车管所还专门召开全市具备安全文明考试的车管分所会议,下放了各车管分所的权限,对安全文明考试合格的实行当日制证,自5月份以来现场制证8000余个。
全面推进制驾驶人网签和面签工作
据信网了解,青岛市车管所要求对全市各驾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面签工作,要求4月底前完成10余万积压学员网签工作,其次是在全市具备条件的各车管分所设置受理窗口做好新增学员受理和面签工作,并增设了市车管所的受理窗口提高受理工作量,目前我市以实现网上自主约考100%约考率。
另外,车管所还专门成立了网办中心对外公布了咨询电话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解决群众在自主报考中遇到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这两天,各种”新交规“、”新标准“的说法风靡朋友圈,到底是怎么样呢?139号令中诸多新的规定,涉及千万驾驶人的切身利益,引发整个社会广泛关注,也有不少人对其中部分规定存在误读。今天小编为大家划出139号令中的12个重点。
1.“自主报考”来了
针对人群:全体驾驶员
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而且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线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2. 残障人士申请驾驶证条件放宽
针对人群:单眼视力障碍、单手手掌缺失的人员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此外,任意一只手的手掌缺失,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都可以申请C5驾驶证。
3. 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针对人群:持境外驾驶证的人员
持进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
如果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该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4.16市试点自学直考
针对人群:在16市试点考驾驶证人员
“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
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千万记住,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切记,小伙伴们!重要的事情在脑中默念三遍!
5. 有些人可以“免学直考”
针对人群: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
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6. 小车夜考变化,科目二、三可连续考
针对人群:科目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多次预约、多次往返,节省时间。
此外,小型汽车取消“抽取20%”参加夜考的规定,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7. 可异地补证、换证和审验
针对人群:不在户籍地居住的驾驶员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
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打工仔们、各种漂们,你们的春天来啦!
8. 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针对人群:高龄驾驶员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9. 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针对人群:实习期驾驶员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10. 学习科目二、科三要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11. 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12. 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注意: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