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驾校究竟黑在哪?-驾培刘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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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驾培市场的下滑及驾培改革的试行,驾校有可能重生。按照一分为二的观点,与正规驾校相对的黑驾校也有可能带来振兴的机会。因此,自实施改革以来,黑驾校越加猖獗显而易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近一段时间以来,也发现许多管理部门在正规驾校的强烈呼声下也开始整治黑驾校。正义与邪恶总是在轮回起伏。当人们黑白难辨的时候,再有效的手段也是白搭。因此,明辨是非,认清黑白,对建立健康有序的驾培市场尤其重要。那么究竟黑驾校黑在哪里?

一、黑驾校并不承认自己黑

就像快的一样,本来从合法性上讲根本无合法性之言。但吸收了互联网的现代手段以及方便快捷优质服务等特点之后,恰逢国家锐意改革、发展互联网,赢得了社会一定程度上的的默认。就其本身来讲,尽管过分夸大其优越性,但仍改变了行为的非法性。这就存在一个出租车合法但有缺陷,快的非法但有优越性问题。这个问题究竟如何选择?从理论上看,建立法制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似乎答案是唯一的,毋容置疑的。但从实际上看,我国仍相当严重的存在法制意识淡薄问题。出现目前出租车改革停止不前也是意料之中。

驾校挂靠与出租车挂靠一样。据了解,全国有些省份挂靠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出现“黑驾校并不承认自己黑”也就见怪不怪了。

二、还有比黑驾校更黑的

人们在市场下滑时开始痛恨黑驾校。在痛恨黑驾校的同时,实际上比黑驾校更黑的就是黑驾校的“母体”驾校。因为是他是黑驾校的发源地,他是黑驾校的母体,他是黑驾校的土壤。没有母体驾校的黑思维,黑思路,黑理念,哪会产生黑驾校?而存在一系列黑链条的根源在于母体驾校的资质出租意识。与出租车公司“份子钱”同出一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得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母体驾校一次性投资,完成申报后,将教练车转包或转卖给某个小型经济实体,并按月收取“份子钱”。有人认为母体驾校也有劳动投入。据作者观察,这些劳动投入一般是初始资格建设劳动投入和平时非教学劳动投入。因为驾校的核心劳动是教学,故这两种劳动均为驾校非核心劳动。即以从事出卖或转让驾校资格为核心的活动。而驾校资格(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是管理部门的专有事项。由此看来,出租资格行为也是出租公权为目的的寻租行为。其后果是恣意践踏法律,破坏公信力。其产生的动机就是长期养成的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与黑驾校相比,黑驾校仍能承担一部分教学任务。因此,比黑驾校更黑的就是黑驾校的“母体”驾校。长此以往,不仅颠覆一个行业,更重要的是破坏依法治国大略。

三、划分黑驾校的标准

在历数黑驾校及其产生的根源之后,究竟什么是黑驾校?在此归纳,揭露其本质,对净化驾培市场有其重要意义。

1.驾校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在定位黑驾校之前,首先谈驾校定位问题。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公安机构干警评受警衔问题的会议纪要》(即国阅[1993]204号文件)中提出了“驾驶员培训社会化”的要求。1995年交通部在《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交公路[1995]246号发)中正式确立“汽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随着汽车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日趋严峻,2000年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规定》(JT/T433—2000)明确提出凡今后举办驾校,“业户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承担社会相应的责任。但驾校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又要赢利,直到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布实施后,经过充分酝酿《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原称JT/T433—2004,现称GB/T 30340–2013)正式确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在具有独立行使执法权的地区经营性驾培机构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根据目前驾校的注册形式,一般均为公司制驾校。

2.非法经营是划定黑驾校的唯一标准

由于驾培行业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导致许多业内人士难以辨别驾培合法性。记得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机动车驾驶人改革政策出台后,国内某直辖市电视台采访一位驾校高管,根据国家政策将脱离驾校锐意改革,自行在驾校外购置车辆从事自学直考经营。主持人还饶有兴致地进行了采访和赞赏。舆论究竟是鼓励非法经营还是合法经营?摆在面前的就是黑驾校的标准划分问题。而评判黑驾校的唯一标准就是非法性。

3.黑驾校的广义要素

狭义上的黑驾校是指没有合法资质的驾校。目前是不可忽视的一股暗流。但就此并不能根除所有的问题。即还有相关联的母体驾校等。因此,在研究黑驾校的同时,还要研究黑驾校产生的母体驾校等所有“涉黑”因素,才具有实际意义。而黑驾校及其产生的母体驾校的所有“涉黑”因素称之为黑驾校的广义要素。

(1)无合法驾校经营资质

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八、三十九条当属此列。这是笼统的说法,实际上在具体实践中可能分化出若干情况。

从培训对象学员有无驾照,分为目前的驾校和陪驾机构;从是否跨区,存在本地培训和异地培训;从线上或线下倾向,分为互联网驾校和实体驾校;从驾培的工作性质,分为以买卖招生名额为经营点的互联网驾培平台和包含驾培所有业务的当下常规驾校;从具有挂靠关系上,分为挂靠驾校和挂靠母体驾校等。

以上不论哪种分类,都具有两个特征:一是都属于因学员学习驾驶发生的事件(驾驶教学,报名等)。二是这种事件发生了费用结算。不难推定为经营性驾培。

(2)存在违法行为

驾培除了资质是否合法外,就是驾培行为。即具有合法资质的驾校照样存在着不合法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广义上的黑驾校。

关于驾培行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等都有对应的条款。对照条款,不难发现合法驾校也存在着更多的违法行为。

但在实际上,有些违法行为看起来不见得容易取证。一般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意志。一是手段。有了意志,有些问题可能迎刃而解。就国内来讲,刑事侦查不是没有学习的范例。可能更多的是没有坚守意志的动力。按照改革部署,下一步实施“驾培监管平台”,如果能落实到位,不失为遏制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3)非主流导向

与非主流导向对应的就是主流导向。在社会提倡主流价值观。在驾培领域也要提倡主流价值观。驾培的目的是为道路交通安全。多少年来,在驾培领域几乎很难见到全国性交通安全活动。或者在驾培领域发现为交通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和事,以推动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转变。值得欣慰的是,随着驾培改革的深入以及驾培职业化的发展,国内有些大型规范化驾校,意识并开始身体力行向附近区域或更大范围内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方向做点实事。只有踏踏实实、真心为老百姓、为老百姓的安全出行着想,而不是处心积虑只想着自己赚钱,驾校才有发展,驾培才有希望。

摈弃非主流导向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大力提倡主流价值观。国家先后发布了许多社会诚信的制度和体系。但多少年来,这方面“雷声大雨点小”。一个行业的价值观一旦丧失,再恢复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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