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增加4项考评标准
试点时间:2016年11月22日0:00
落地时间:2017年1月1日
实施项目:科目三
1
统一直线行驶评判参数
科目三考试直线行驶项目,考试评判参数发生改变:直线行驶左右偏移距离各不大于50厘米。
2
统一档位使用模式参数
1档单次累计行驶距离不大于200米;2档单次累计行驶距离不大于300米;1、2档累计行驶距离不大于2000米。
3
统一档位及速度匹配参数
1档:0--27km/h;2档:5--37km/h;3档:15--47km/h;4档:25--57km/h;5 档:35--61km/h。
4
统一考试档位车速、持续时间参数
4档为35km/h,3秒。
即考试全程内考生必须驾驶车辆达到4档并且行驶速度要大于35km/h,保持3秒以上。
新增考试评判标准后,驾考将更加严格。虽然现在也有对限速、档位的要求,但是之后的规定更进一步更细化,把每个步骤的参数都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控车速、档位。
目前评判标准已传达给各个驾校,近期将试点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