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3月1起,这几项政策会影响你学车!

关于驾考,各地出台了一轮又一轮的新政策。今日,小编汇总了一下相关政策,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1、3月1日起学车实行分时计费

天津驾培人员称3月1日后报名的学员全部录入计时培训系统,内容包括:驾校必须强制安装计时设备,理论考试增设网络教学,还有学时减少、培训里程增加,针对补考也有了指定培训学时。为了配合计时制度,部分地区还将教练培训名额限制在25人。

安装设备、增加里程等有可能增加驾校成本,从而使培训费用提升,最近已有多个地区的体检队伍排起了长龙,都想赶在标准更严之前考完科目。

2、报名驾考需先体检再进行网上信息预录

大部分地区之前学车报名可以提交手工签注的身体条件证明,浙江自3月1日开始则必须先体检才能进行网上信息预录。以往是先到驾校报名再进行体检,现在将体检提前,报名流程也更为繁琐。

3、3月25日起只能持居住证在上海学车

继去年各地取消暂住证后,办理居住证要6个月,想学车得等半年。部分驾校生源很多来自异地学员,此项新规一旦落实,招生人数减少,可是经营成本却不会减少,可能导致学费再次上调。

有学车打算的学员,务必了解清楚政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驾校报名。不然等到报名越来越复杂、考试越来越难,再后悔就迟了!

延伸阅读

还未报名的学员请注意,这几项政策实施,将影响学车报名


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培训能力数量控制

办法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培训能力数量控制,每个教练员每月的培训能力约为5人,每台教练车每年暂定为30人。从现在开始直至11月30日这段时间为平稳过渡时间,之后报名的学员将按新办法培训。

从新办法的具体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不仅每台教练车的人数进行了限制,而且每年的培训数额也有了明确规定。由于教练的收入大部分与报名学员人数和过关率挂钩,所以培训额度减少后,学员的学车成本将会呈负相关,即增加。驾培或将迎来新一轮涨价。

部分地区,科目三新增考试评判标准后,驾考将更加严格。现在科三把每个步骤的参数都做出明确规定。

这就要求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车速、档位,有很好的操作技能,这也确保考生未来上路行驶的安全。

而关于科目二是否增加项目一说,目前上海科目二已经是九项,未来是否在全国实行也是说不定的........网上流传高速模拟场地,而这一切是否会在2017年成为现实? 

2016年12月1日起福建省不再发放暂住证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12月1日起,不再发放暂住证。《办法》施行之前领取的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满,暂住证持有人继续居住的,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暂住年限计入居住年限。

【温馨提醒】想要学车的外地朋友赶快抓紧这最后时机报名了,不然等到备齐办理居住证的材料,等半年下来,拿到驾照都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关于计时收费,深圳将在年底前将实现全面覆盖,不少地区也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覆盖计时收费。

关于计时收费,学员要注意的是计时收费难以保证学员在规定学时内学会,尤其对于年龄偏大的人来说,超出的时间还要加收费用,不少学员担心这会是个无底洞。

学员,别总是想等到最合适的时候去学车,殊不知错过的这趟车便是末班车;总是以为自己考不过,不去试怎么知道驾考对于你来说难不难?各位学员,当你想学车的时候,尽快做决定,千万不要因为一个“等”字错过拿证的最佳时机。

学车的朋友注意了!这项政策将会影响你报名学车


之前网上一直在传上海学车要凭长期居住证才能学车,如今这一消息基本坐实了。根据最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持本市户籍证明或者《上海市居住证》等在本市居住、居留的证明。也就是说,今后外地人在上海报名学车,必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原来的临时居住证不顶用了!

大家应该注意到了,这条规定里强调的是《上海市居住证》而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这就相当明确地告诉大家:以后外地人在上海申领驾驶证,要凭长期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才有资格报名学车。

该条例从今年3月25日开始正式施行,距现在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在沪外来人口若有学车考驾照的打算,必须尽快找驾校报名入档,因为新规实施前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办理。没有办理临时居住证的抓紧时间去办,多数驾校都可以代办!

当然,如果不着急考驾照,可以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等待一个月左右,前提是满足各项申办要求。

另外,小编还要提醒已经在驾校报名的朋友,赶快看看手中的临时居住证还有多久到期,即将到期的尽快去续签,确保不受新规影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反正早晚要学车,不管新规如何,现在报好名就是以不变应万变!

汽车入夏这几项检查要做


夏天终于来了,终于可以告别秋裤露大腿了,面对骄阳如火的大夏天,各类避暑神器纷纷登场,遮阳帽、防晒霜、墨镜、丝袜、小短裙、花式凉鞋等等,不怎么讲究的人也知道光着膀子、花裤衩、人字拖,那在炎炎夏日,殊不知,除了人,汽车也是要“避暑”的,今天就说说那些汽车在入夏之后应该做的那些检查,以最大程度的消除汽车在夏天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爆胎隐患大

夏天,地表温度有时候甚至能达到60摄氏度,这温度都足以煎鸡蛋的路面对轮胎来说可是一严峻的考验。

所以轮胎气压一定要控制在标准范围内。既不可过高也不可过低,气压过高会有爆胎的可能,而气压过低轮胎在转动的时候会产生大量的热,爆胎的可能性会更大。

除了轮胎气压外,轮胎是否老化,是否存在鼓包、裂痕、轮胎花纹磨损严重等等方面的问题也都要检查到。

检查冷却系统

夏天变态炎热的天气,大大提升了发动机“开锅”的几率,而发动机温度一旦过高,将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若处理不好,发动机甚至有可能报废。

所以一定要对发动机冷却系统做全面的检查,检查防冻液是否需要更换,是否存在防冻液缺少、漏防冻液、散热风扇不转、散热片过脏、节温器损坏等故障,及时排出安全隐患。

检查前后雨刷

雨刷,看似不起眼的小工具,在下雨天可是会派上大用场,他的工作正常与否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

雨刷属于橡胶部件,长时间风吹日晒很容易老化,如果有发现雨刷刮不干净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检查,有可能是雨刷老化,也有可能是其他问题如雨刷臂螺丝松动、雨刷电机故障等等。

检查汽车空调系统

这一项检查应该是好多车主在入夏之后,首先想到的检查项目了。

空调系统的检查主要包括:空调出风量是否太小,空调是否异味,空调出风是否灰尘过大,空调能否正常制冷等等。

涉及到的检查项目有:空调滤芯是否需要更换,空调风道是否需要清洗,空调鼓风机、压缩机、冷凝器、空调控制开关是否正常工作,空调内的冷媒能否正常制冷,压力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泄露等。

雨季小心天窗/车门漏水

入夏之后,气候就像女人脸,说变就变,而且大部分时候都还是暴雨如注,这个时候,如果天窗/车门排水性不是非常好,那必然会出现车外下大雨,车内下小雨的情况。

天窗主要检查项目就是:天窗能否正常开启,天窗在打开的时候是否有异响,天窗密封条是否变形、老化严重,天窗排水管路是否堵塞,车门密封条是否变形、老化严重,车门排水孔是否堵塞等等。

再者,因为夏天气温特别高,如车辆长时间暴晒,天窗密封条及车门密封条会老化加剧,所以,夏天还需要重视对车窗密封胶条的保养,可通过往密封条上涂抹硅油的办法保养,夏天最好每一个月能操作一次。

重磅消息!3月1号起浙江省学车流程又改了!!!


最新消息: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工作的通知》(浙公办〔2016〕138号)文件精神,要求全省医疗机构于2017年3月1日起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停止出具手工签注的身体条件证明,该要求给学驾受理等方面都带来了新的变化。

关于明确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及预录入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驾驶人培训机构、学员: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工作的通知》(浙公办〔2016〕138号)文件精神,要求全省医疗机构于2017年3月1日起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停止出具手工签注的身体条件证明,该要求给学驾受理等方面都带来了新的变化。为确保全市驾考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变化

(一)身体条件互联网提交。自2017年3月1日,医疗机构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其中,3月1日前手工签注的身体条件证明有效,但必须符合“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之规定,按原规定和流程办理。

(二)学员预录入互联网提交。目前应用于驾校预录入的驾驶人扩充系统(驾校版)将停止使用,驾培机构需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学驾人员的预录入。

(三)学驾受理流程将有所改变。报名学驾的人员先要体检才能进行信息预录入,改变了以往先到驾校报名,再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流程。

二、学驾报名受理流程

根据新的变化,调整学驾报名流程为(流程见附件1)

(一)符合报名学驾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具备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省公安厅和省卫计委指定的有54家,目前开通了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13家,详见附件2)进行身体检查,检查通过后由医疗机构录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身体条件证明表由体检医生和学员双签名。

(二)体检合格后到培训机构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信息预录入和互联网面签。

(三)预录入完成后,学员本人或者由驾校集中带上学驾人员的身份证(含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申领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居住登记告知单等登记凭证(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所属的车管所受理点进行受理。

(四)受理完成后进行缴费、培训、预约参加各科目考试。

三、相关事项

(一)提高认识。此项工作时间紧,关系到各驾校和学驾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驾驶人培训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和信息录入,对未按流程操作、信息录入不准确的,车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二)加强培训。近期车管部门将组织医疗、培训机构开展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明确操作流程、工作要求。同时,各培训机构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准确掌握熟练、熟练应用。

(三)及时总结。新的流程必定有一个过渡适应期,望各培训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结合杭州驾考实际及时分析和总结,向车管考试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确保全市驾考工作更加规范、便民、快捷。如在应用过程中有不明事项,请拨打88942010电话咨询。

附件1:学驾报名受理流程

2:目前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

3: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车辆管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学员报名受理流程

1.符合报名学驾的人员本人带着有效的身份证明到能够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医院办理体检

2.体检通过后双签名并打印身体条件证明表。

3.驾校通过互综平台对通过体检的学员进行预录入和面签,录入完后打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学员本人或者驾校集中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受理。

5.缴费、培训、预约参加各科目考试等。

注意事项:

1、学驾人员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体检打印身体条件证明表,医生学员双签名。

2、驾校对学员信息进行预录入后,打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学员签名,如遇申请表上无照片显示的,需手工黏贴学员学驾证件照。

3、到车管窗口受理时可由学员本人或者驾校集中前往指定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学驾人员的身份证(含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身体条件证明原件、驾驶证申领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含复印件)的等相关资料,由车管窗口进行审核受理。

附件2:目前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工作的通知

浙公办〔2016〕138号

各市公安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已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驾驶人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驾驶人体检医院范围。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按照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执行(名单详见附件1)。各市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便民、规范、合理的原则,从本地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中确定开展驾驶人体检业务的医院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范围以外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二、残疾人驾驶人体检指定医院。开展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名单和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委)《转发中国残联等七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37号)执行(名单详见附件2)。

三、开展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目前,公安部部署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建设完成。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推广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7月10日前,各市应实现2家以上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远程提交身体条件证明。2016年年底前,开展驾驶人体检业务的医疗机构应全部完成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接入应用。2017年3月1日起,医疗机构停止出具手工签注的身体条件证明。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存在虚假嫌疑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嫌疑调查程序,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处违规出具身体条件证明行为。对出具虚假证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浙江省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汇总表(部队医院除外)(略)

2.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人体检业务医疗机构名单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北海:8月1日起学车按学时收费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获悉,对2013年8月1日后新报名的机动车培训学员,将统一纳入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学时收费。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和自治区运管局、公安厅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交警支队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网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培训与考试的衔接。要按照要求全面推广应用驾驶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驾培机构通过计时培训等方式,严格落实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要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学时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审核培训记录,杜绝违规发放结业证书。交警支队在受理驾培机构统一申报的考试预约时,要审核培训记录,不符合培训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试。

《通知》明确,对7月31日前已报名并交纳培训费用的学员,驾培机构不得以实施计时培训为由加收费用。

记者还获悉,大中型客货车培训机构必须建立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项目培训场地和设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把以上项目列入场地驾驶考试。

为方便市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应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为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驾驶经历、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分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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