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来找我问价格,我非常欢迎。学车前把价格谈好,学车时才不会互相扯皮。讲价我也能理解,因为谁都想花最少的钱把事办成。但讲价有个限度,学车也有底线。学车不像卖场购物,砍价的后果就是你承担缩了水的服务。
几种讲价的套路其实非常明显:“少要点吧,我问了好几家驾校,就你们最贵”、“现在这么贵,以后肯定越来越便宜,我回去再考虑考虑”....
作为教练,我不会花言巧语,我只能告诉你:学车一分钱,一分货,没有利润,哪来的服务和保障!
第一点: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白得利。学车贪便宜,你就要做好随时被坑的准备。有些驾校价格是低,让你很心动,学车后你就会发现心动变成了“心痛”。三天两头摸不着车、教练对你爱答不理、预约考试遥遥无期、额外收费层出不穷。报名时自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实则是个大麻烦!
第二点:学到真本事,远比价格更重要。我们来学车是为了什么,拿证?错,学到规范开车技巧!开车很简单,点火就能上路。但在规章制度前,想要成为合格司机,你还是得来驾校学真本事。好驾校,要价自然高;黑心驾校,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第三点:想报名,不要考虑以后的事。现在觉得价格贵,等以后万一政策又变难了,学车不仅更贵,时间成本也更高。等到那时,你就会后悔现在为什么没报名。
第四点: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如果教练只为了挣钱牟利,大可以等你报名后就任你自生自灭。但明事理的教练都知道,这样做无异于自断后路、自掘坟墓。只有踏踏实实做好口碑,让学员感觉钱花的值,才能实现共赢。
作为教练,我们有让利的空间,一定会尽可能给学员低价。但如果价格不能再低了,也请你不要再讲价。希望你能理解!
大车与小车相撞,即使是小车的过错,一般也是大车赔钱。但这位女司机撞了电动车,仅一个小举动就让对方乖乖赔钱!
何方人物,辣么厉害?
事件回放机动车女司机唐女士开车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准备继续前进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
双方情况
电动车:男的没什么大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伤。
非机动车:损伤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
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只能叫来了交警。了解情况后,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机动车司机不服,辩解道:
““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根据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规定:
“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视同机动车辆管理”。
结果
机动车司机提出800块私了,最后经协商电动车赔机动车300元。
只能说这位女司机实在是太机智了,其强大的逻辑还有全面的交通法则知识,实在令人佩服!
那道路法律法规到底是怎样的?
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唐女士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 闯红灯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辆,纳入机动车的范围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其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 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是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 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知识,在关键时候还能帮自己一把呢!
路上开车,免不了因为一时大意导致爱车“磕着碰着”。不少车主以为买了车险,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就会照单赔偿你的损失(尤其是一些买了全险的车主,以为购买了全险就等于将爱车放进了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了),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不是所有的出险,保险公司都会给你买单!我们在购买车险时,保险条款中规定了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免责赔偿的。今天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你损失的!
1、撞到了自己的家人,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造成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免赔的。换句话说如果你开车撞到了你的家人或者你自己家的两辆或多辆车相撞,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同理,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发生碰撞,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这项免责条款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些人为了“骗保”而做出丧失道德的事情。(比如之前有报道丈夫故意驾车撞死妻子来获得保险赔偿额的事件。)
2、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事故损失的,保险公司免赔。
很多主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有注明: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事故损失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3、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检验不合格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你的爱车没有按时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依旧照常上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上路,一旦在行驶途中发生了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4、超载、无牌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免赔。
对于车辆在超载的情况下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对于无牌照的旧车或者新车未上牌时没有办理临时牌照(亦或临时牌照过期),一旦上路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一概不赔。
5、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对方跑了,保险公司免赔。
在事故中,如果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对方临阵逃脱,只留下了形单影只的你,那么很遗憾,事故造成的损失只能由你自己来承担,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如果在对方负主责或者全责的事故中,一旦发现对方要跑,一定要及时拍下对方车牌号来留作证据。(装有行车记录仪的可以将录像作为证据)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免赔。
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饮酒后司机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一旦驾车发生了事故,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7、没有定损就直接修理,保险公司免赔。
车辆出险后,应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再维修,否则保险公司会以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因此,如果在异地驾车发生了事故,一定要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再维修,如果你嫌麻烦,直接维修,等修好了回去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8、诸如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保险公司免赔。
对于诸如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损坏的,由于缺少数据累计和经验支持,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尚不成熟。所以保险公司对这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排除在保险责任以外。
9、在维修期间,车辆发生损坏,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车辆在修理厂维修、保养或者改装期间,发生了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相关责任应由修理厂承担。
10、涉水后二次点火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车辆在涉水行驶时熄了火,驾驶员强行第二次点火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如果车辆在涉水过程中熄火了,千万不要二次点火妄想启动汽车。
11、汽车零(部)件被盗,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汽车没被偷,只是轮胎、反光镜、音响等零(部)件被偷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此时只有去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并及时报警处理。
12、私自加装的设备损坏,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给爱车私自加装了一些设备、配件的同时,没有给它们单独投车上新增设备险,一旦在事故中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汽车使用过程中往往可能发生很多不确定因素,有的时候即便你不撞到别人,别人也可能会撞到你。记得在刚刚买车的时候,就有人告诉过我,一旦发生事故,要不垫付、不看望、不和解,没有钱。一定要坚持住,说实话,好在我开车这么多年没有发生过事故。但是也借用下身边朋友发生事故的事情和大家聊聊,撞到人后真的一分钱都不要垫付吗?
朋友刚刚毕业,就买了辆大众甲壳虫,刚开了不久。前些日子去机场接朋友,结果撞到一个闯红灯的大叔。这时候车上的老司机告诉她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她不用管,不然容易被讹。后来到了医院,需要交押金什么的,也不多,就2千快钱。说实话,你垫付不?老司机朋友是坚决不让她垫付的,说了一分钱都不要掏。毕竟对方闯红灯在先,没让他赔钱修车就不错了,还垫付医药费?
但是在面对躺在病床上的大叔,我不知道多少人能够狠下心来转身就走,至少我想如果我在现场的话,可能也就垫付了。大不了这2千块钱就当作打水漂了,事实上朋友她也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当然,相信绝大多数司机朋友都会嫌她太傻吧。但是我觉得有句话说的特别对,那就是吃亏是福。而被撞大叔家属来了二话没说就把钱给了朋友,大家也都是很和气。我相信如果没有垫付这一段,这些东西可能就全变了。
其实讲真的,除了一些人命关天的时候,很多时候不垫付也并没有什么错,我知道我这么说很多人可能觉得没有人情味。但是,这个是现实所迫,有太多因为垫付钱要不回来的,所以前面我也强调了,如果你垫付少量钱,就当作是做善事吧,给你最好,不给就算了。而如果对方真的因为你没垫付而失去生命,我相信你也不会心安的,还有就是不要想着把责任推给医院,到时候对方家属闹的绝对不是医院。
至于不看望和不和解,车祸后看望与否全凭自己,但是记住一点,如果撞到人,和解这件事除非有交警朋友协调,私下和解那是坚决不要。这么说吧,如果前文朋友同意私下和解,遇到不好的人,可能那辆大众甲壳虫都不够赔的,这是实话。车祸私下和解对于司机来说,那绝对是噩梦。少量垫付可以,大多数事情还是让保险处理吧,一句话,可以善良,但是别被坑了。
导语
唐女士前几天摊上事儿了!她开车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发生相撞,但机智地运用所知道的交通知识与交警理论,最终非但没有赔偿非机动车受伤损失,还得到了自身车辆的损失赔偿。
事件回放机动车女司机唐女士开车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准备继续前进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
双方情况
电动车:男的没什么大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伤。
机动车:损伤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
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只能叫来了交警。了解情况后,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
机动车司机不服,辩解道:
“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结果机动车司机提出800块私了,最后经协商电动车赔机动车300元。
只能说这位女司机实在是太机智了,其强大的逻辑还有全面的交通法则知识,实在令人佩服!
那道路法律法规到底是怎样的?这些事儿,车主们必须知道
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我”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
如果对方的电动车:
①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
②重量超过40公斤;
③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④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
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这辆电动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车进行鉴定。
其实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市面上90%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知识,在关键时候还能帮自己一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