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远光灯危害大 建议车主升级近光灯

不知道车主们在路上行驶的时候,是否遇过前方车辆打着耀眼的远光灯从对面快速经过,这时候除了会看不到对面的路况外,驾驶员的眼睛也可能会因为远光灯的照射而暂时“眼花”。所以交规里一直都有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记1分最高罚款200元。

不正确使用灯光被扣分

翟先生春节回家过年期间,因为不正确使用灯光,被当地的交警部门拦下,当场扣分和罚款。据翟先生说,他当时正在家乡的市区里行驶,被正在查车的交警拦了下来,交警告诉他不正确使用灯光,要被扣分并且罚款。

“可能是上车的时候不小心就按了远光灯键,后来就一直忘记关了远光灯,这回扣分后,也让我受到了教训,回来东莞后,我每次晚上开车,都特别注意使用汽车的灯光,就怕使用不当,导致扣分又罚款。”翟先生说。

无论是车主在晚上开车,还是行人走在路上,如果对面有一束强光射过来,车主也好,行人也好,都将会被这束灯光影响到,车主或会暂时“失明”,而行人或因此睁不开眼。

事实上,这种现象在东莞的道路上经常遇到,记者在晚上开车的时候,也经常会遇到前方车辆在有路灯相当亮的道路上开着远光灯飞驰而过。

“在市区里开车,经常会遇到一些不正确使用灯光的车辆。”车主刘先生也坦言。

乱用远光灯危害大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远光灯的使用,其中包括“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同时,还强调“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据了解,乱用远光灯的危害主要有两点,一是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瞬间致盲”,致盲时间大约持续3到5秒,此时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危险大;二是当后车使用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前方的三个光晕会缩小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想并线或转弯容易产生交通意外。

建议:可升级近光灯

对于大部分车主在行驶的过程中使用远光灯,主要也是因为近光灯亮度不够,照射距离不够。因此就会选择远光灯来提升车前道路亮度。

对于这种现象,有关人士建议广大的车主朋友们,如果觉得自己汽车的近光灯的亮度不够,可以对近光灯进行升级。毕竟近光灯不够亮也是很重要的问题,这也会给夜间行车造成安全隐患。

在此建议,车主们可以通过升级近光灯来提升近光灯的亮度。在法规范畴内,更高亮度照明可让驾驶者更早发现安全隐患。

延伸阅读

远光灯和近光灯图标 如何开启


近年来,由于滥用远光灯导致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在驾考时,我们都学习过汽车的灯光的操作与使用。但在实际驾车行驶过程中,很多司机都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灯光。下面,就跟小编一起看看汽车远光灯和近光灯的相关知识吧。

近光灯和远光灯的图标

远光灯和近光灯的标志很像,不过也很好区别。左边的带直线的是远光灯的标志,斜向下线条的右侧图标就是近光灯的标志。

如何开启近光灯、远光灯

目前市面上大多数车型,灯光控制机构都放置在方向盘左侧,远光灯和近光灯的操作都是在方向盘左侧完成。不同的是,近光灯开关有的在左侧操纵杆上的,有的在左侧独立灯光旋钮上的;而远光灯开关则都在左侧操纵杆上。

虽然远光灯往外一拨就开,但是开启远光灯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开启近光灯。在其他灯光挡位(关闭或示宽灯)时,是无法开启远光灯的。不过,往里拨动拨杆闪动一次远光灯则没有限制条件,即使在关闭车灯的状态下也可以操作。

提示:了解并掌握汽车灯光的正确操作及使用,是一个驾驶员必备的基本素质。希望驾驶员朋友能够将这些知识熟记于心,做一名合格的驾驶员。

交警查处乱用远光灯 罚车主直视大灯5分钟引热议


近日,一条交警查处乱用远光灯的微博在网络热传。该微博图片显示,一名执法交警,让夜间乱开远光灯的驾驶员坐在小板凳上,眼睛直视远光灯,体验不当使用远光灯带来的危害。没想到,4日晚,深圳交警在严查乱用远光灯时,将此“体验式执法”也运用其中,虽然没有具体执行5分钟的时间,但仍引发了社会各界热议。深圳交警的“体验式执法”是否合法?对视远光灯5分钟是否“以暴制暴”?▲深圳交警现场惩罚违规开大灯司机

“今晚,严查乱开远光灯违法。深圳交警将对违法司机进行现场教育,体验乱开远光灯的危害。还有不会正确使用灯光的么?!”4日17时25分,深圳交警官方微博上发布上述消息,并配以图片,一名男子坐在板凳上,在他的前方,有一辆警车开着远光灯。

4日晚,深圳交警在红荔路与彩田路交会处严查乱开远光灯情况。对于乱用远光灯的车主,被执勤交警拦下,感受自己车辆远光灯照射带来的炫光,现场体验乱开远光灯带来的危害。当晚交警严查乱用远光灯违法61宗,并对违法司机全部进行现场体验教育。交警表示,通过体验式执法,严格把握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让违法者现场感受自己车辆远光灯的危害,不是强制处罚,也没有限定时间,交警部门对于体验环节采取不强制政策,也不会像网友所传“交警蜀黍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的处罚。

当晚8时03分,交警拦截了第一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车,先请车主罗小姐指出车上远光灯的开启位置,随后和其一起蹲在距离车辆约4米的地方看了一下灯光。“你看是不是感觉特别耀眼?”罗小姐表示,自己刚才是从一条小路开过来,忘记关掉远光灯。“今天一时不小心,以后会特别注意的。”对于这种执法方式是否合理,罗小姐并没有评价。记者在现场半小时内发现,查处的司机都配合交警执法,也都看了自己的远光灯,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了歉意,执法方式鲜有人评说。

一年查处过万宗

据了解,这是深圳交警首次采用“体验式执法”,对于夜间乱开远光的车主进行“两看两考一处罚”的严查,两看: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危害;两考: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用?并讲解;处罚:罚款300元记1分。

交警部门表示,远光灯会车可导致驾驶人瞬间盲视,存在视线盲区,对于被照射驾驶人产生极大安全隐患。而面对远光灯,驾驶人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判,容易发生误操作,此外,后方车辆使用远光灯,也会影响前车后视镜,驾驶人很难判断后方交通情况。

据深圳市交警局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深圳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74宗。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表示,“据统计,夜间的交通事故,三成以上是因为远光灯使用不当而造成的。”

热议:有人称干得漂亮有人担忧不人道

深圳交警此次“体验式执法”的处罚措施,在网络上引起巨大争议。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一招确实很有杀伤力,“干得漂亮”,甚至有网友调侃:“5分钟怎么够,至少半小时”。截至5日晚7时30分,这条微博被转发766次,评论553条,获得959个赞。该微博经过人民日报官微复制发出后,被转发6266次,获得广泛传播。记者查看微博评论发现,对于深圳交警此举,有支持有反对,各方说法不一。

李先生是有8年驾龄的老司机,他表示这种做法很好,只有亲身感受了不舒服的感觉,以后开车才不会这么做。不过也有一名司机提出了担忧:“这不人道太伤眼睛,直接把驾驶证吊销不就完了吗?这是人身伤害啊。”

虽然不少网友对此“体验式执法”竖起大拇指点赞,但也有不少网友不赞同。网友“@Y伊弩”表示:“我不支持这种惩罚,因为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光灯观看是会出问题,所以请换种惩罚吧。”有网友直接问及法律适用问题,网友“@文超vvv”说:“我只想知道交警这样做有哪些法律条文支持?”

深圳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称:“此次网民关注非常高,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契机。”

态度:创新须合理合法把握分寸最重要

按照规定,违规使用远光灯将会罚款300元记1分,深圳交警的“现场体验式执法”有无相关法律依据呢?律师指出,深圳交警的做法属于创新举措,从惩戒角度来说值得倡导,但是法律中没有体验式处罚的规定,具有一定争议,交警在执法中应该把握分寸。

交警:车主可以拒绝

深圳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介绍,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在道路交通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中,都有一个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此次深圳交警采取“体验式执法”,让更多的车主对灯光使用不当带来的危害有一个认识。“对于看远光灯5分钟,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没有强硬要求,只为达到现场熟悉、掌握使用远光灯的目的就可以,时间多少不重要,也可能是几十秒,只是用这样一个形式,来加强认识。没有强制性,车主可以拒绝,所以不存在以暴制暴情况。”

律师:切莫执法过度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郭朝辉律师称,从法律角度看深圳交警的此次“体验式执法”有其合理性与合法性。不过郭朝辉认为,“体验式执法”虽然合理合法,但也需要注意,不要执法过度,防止个别执法者滥用公权力。“该‘体验式执法’的前提是非强制性的,市民可以拒绝参与。”他建议,交警执法时最好要有书面告知书,征得驾驶员同意,让市民自愿参与,以教育为主。

人大代表:有益值得提倡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认为,深圳交警的“体验式执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又迈进了一步。“通过一边体验一边教育,体验是一种手段,让更多的人守法。对于远光灯的危害,大部分人都知道,但是就不遵守。这种体验式执法,能够在执法中得到更多的普法,也是一种积极有益的尝试,能够起到处罚一部分教育更多的人的作用,值得提倡。”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