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多发季到来河北交管局发布九条安全提示

进入十月,北方冷空气活动频繁,部分地区出现霜冻、降雪天气,华北、黄淮等地区时有雾霾。受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管理压力凸显。为做好针对性宣传,加大安全预警力度,小编特提示如下:

▲秋冬季节冰冻、雪、雾等恶劣天气多发,请广大驾驶人关注天气变化,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尽量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遇恶劣天气驾驶车辆,要正确使用灯光,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驾驶。

▲雾天行车要打开雾灯,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在高速公路行车,遇大雾能见度低于50米时,还要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突发团雾,应保持镇定,不要慌乱,减速行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避免急刹车,不要就地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在高速公路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要及时减速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切勿占用应急车道抢行,以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山区“S”形道路雾天易追尾,应尽量避开清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途经“S”形道路;如进入有雾区域,应开启雾灯、示廓灯,必要时开启近光灯,沿着标线保持方向,防止跑偏;在不确定前方情况时,用喇叭提前示警。

▲驾驶车辆行经弯坡路段,遇路面湿滑,对前方路况不明的情形时,要稳握方向盘,轻点刹车减速。转向时适当加大转弯半径并慢打方向盘,避免车辆侧滑甩尾。

▲冰雪路面行车务必做到“四缓四慢”。一是起步缓,慢抬离合轻踩油门,缓慢起步;二是转弯缓,慢打方向,慢速转弯;三是制动缓,缓踩刹车,慢慢停车;四是心态缓,遇有道路情况复杂,心态要保持平和,慢开车,不超速。

▲据统计,近五年来,秋冬季黄昏至夜晚时段事故多发。交警提示,驾车出行尽量避免夜间行驶,若必须夜间出行应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风险较大,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特别是农村地区负责接送儿童、学生的驾驶人,更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

延伸阅读

关于驾照疑惑多 交管局进行梳理解答


持有C1驾照到底可以驾驶几个座位的小型客车?连日来,准备驾车举家出行的市民刘先生很纠结。记者整理发现,一段时间以来,市民关于驾照方面的疑惑不少,诸如:“没计满12分就能延长换证?”“凭暂住证能在哈考驾照吗?”“没扣分真免检吗?”等问题成了大家咨询的热点。记者就此联系哈尔滨市公安交管局考验处王辉警官,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解答。

C1驾照

能不能开7座车?

刘先生说,前段时间他计划一家三口带着父母和岳父岳母出行,他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持C1驾照可以驾驶几个座位的小型车?刘先生认为自己可以驾驶微型面包车,朋友却说,C1只能开5座车。刘先生就此咨询周围同事,有人说,他可以驾驶9个座的车,还有的说更多。刘先生网上查询,发现网上也是说法不一。

就此,记者联系市公安交管局考验处,王辉警官说,C1驾照可驾驶小型汽车,而小型汽车并不是用座位多少来衡量的,应该以行车执照标注的车型为准。只要是蓝牌照的小型汽车持C1驾照均可驾驶。例如,有的金杯面包车虽然是14个座,但牌照是蓝色的,持C1证就可以驾驶。

换证前

交罚款就行?

刘先生持C1驾照,因违章被交警现场开了罚单,罚款100元、扣2分。朋友告诉他,不用着急,只要是换证前,什么时候交罚款都可以。刘先生问,这是真的吗?

王警官说,现场处罚的罚款,必须要在清分日期前交纳,否则计算机系统将不为其清分,自动积累到下一记分周期。

没计满12分

就能延长换证?

赵先生说,他初次领证日期是2008年1月,C1证,按规定,明年1月前需要换新驾照,5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遵章驾驶,从未被扣分,听说好像有规定可以延长换证,是真的吗?

王警官说,C1驾照第二个换证周期如果没有被计满12分的记录,将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照,第三个换证周期如果没有计满12分记录,将换发长期驾照。

凭暂住证

能在哈考C证吗?

29岁的小林3年前从江苏来哈做生意,计划买辆轿车,可一想到得回原籍报考驾照,实在折腾不起,一直犹豫着。他想问问,自己能不能在哈报考驾照?

王警官说,外籍人员凭暂住证或学生证,可以在哈报考小型汽车的驾照(C1、C2)。小型汽车驾照有效期6年,届时可凭暂住证或学生证在哈更换,如果不能提供暂住证和学生证,则需要迁回居住地更换新证。

一年没扣分

驾照真免检吗?

郝先生持有B1驾照,驾照副本标注,每年11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今年有朋友说,他没有扣分记录可以不用去提交,到底用不用提交证明,他心里发蒙。

王警官说,“公安部123号令”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C1证以上(含B1、B2、A1、A2、A3)车型的驾照,如果当年没被计分就免检。这里不包含60周岁以上的老人和校车驾驶员。

交管局解读新旧驾考过渡三大热点问题


1月1号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就已经全面贯彻施行了,就跨年度的交通违法记分、驾驶证实习期、驾驶人考试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旧规定衔接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行权威解读。

跨年度处理违法行为怎么办?

针对一些群众疑惑新年后来不及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会按照什么标准处理?

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执行行为发生时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所以“不会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的,记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发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记分按照新规定执行。

跨年度的实习期怎么办?

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即2013年1月1日前初次申领取得驾驶证且在实习期内的,仍执行原有实习期管理政策;增驾取得驾驶证且未满一年的,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此外,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不作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延长实习期、降级的依据。

跨年度的驾考怎么办?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之前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科目二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

同时,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二年调整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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