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这些驾驶行为被纳入危险驾驶罪罚!

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等规定作了重大修改完善:

一是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二是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而且上述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这三种司机,面临的处罚将变为刑罚

严重超员、超速的校车司机和营运客车司机:

11月1日起,这类司机将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而现行的处罚规定均是罚款、扣分、扣留机动车这样的行政处罚。

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司机:

11月1日开始,这类司机将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同罪。

用假驾照或盗用驾照,可能面临拘役、管制

一直以来,使用假驾照或者盗用驾照的行为不少见,现有的规定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对此行为有进一步的详细规定,比如,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情节严重的,明确将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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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驾通提示11月1日起,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要入刑


导语:超员、超速仅罚款?违反交通安全只追究驾驶员责任?伪造驾照不刑拘?都要改了!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把校车、客车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将在11月1日实施。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入刑?

1、超员处罚

校车和客车,严重超员行为的处罚: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最高2000元行政处罚;

11月1日起,严重超员的校车和客车,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2、超速处罚

校车和客车,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最高2000元行政处罚,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11月1日起,严重超速的校车和客车,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3、违反危化品运输规定

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行政处罚;

11月1日起,严重违法的危化品运输车,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4 、共同承担刑责

校车、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出现超员、超速和违反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现行相关法律条款:大多只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11月1日起,不但驾驶员要承担刑责,而且车辆实际拥有者、管理者也要一并承担刑责。

5 、伪造变造驾照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的处罚: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最高5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

11月1日起,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 、暴力袭警处罚

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处罚:

现阶段实行治安拘留;

11月1日起,将按照妨害公务罪规定,实行刑事处罚。

7 、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将驾驶人的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同时,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8、 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11月1日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相关运输业务的,严重扰乱运输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如发生严重超员、超速等行为),不仅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月1日起使用假驾照将入刑!


继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入刑从严追责后,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又将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因其严重社会危害性被列入刑法修正后的条款。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表示,本周日起将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重点严查校车或旅客运输车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查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假驾驶证等违法行为。届时,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及相关责任人做出拘役,并处罚金等上限处罚。

校车有严重交通违法,相关责任人都将入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新增内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此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交警提示

该条款修正后,除对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继续保持高压严打外,又增加了对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从严处罚条款,并明确规定上述车辆的所列严重违法,除驾驶人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将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假驾驶证将入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还新增“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交警提示

以往驾驶人用自己的照片变造驾驶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盗用的驾驶证会面临单项5000元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且通过小广告或网上买假证不会受到相应处罚,刑法修正案出台后,驾驶人再想在驾驶证上动歪脑筋就要做好长期坐牢的准备了。

上海11月1日起启用新版驾培合同


上海考驾照网讯 君昨日获悉,为保护学驾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合法权柄,促进行业健康进展,同时结合行业施行“前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新型培训模式的实际需要,由上海市工商、运管部门联合修订的《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11月1日起正规推广使用。

该合同进一步亮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柄义务,加强对学驾人晓情权、挑选权的保证,推动驾驶培训行业服务水平的拿升。主要修订要点为:增加“培训式样、学时以及自主挑选”条目;拿供两种实际操作培训服务方式供学车人挑选;增加“培训流程与预约考试学时要求”条目;亮确培训机构、学员的权柄义务;确定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情形。

此外,合同亮确了学驾人前行支付“理论学问培训等费用”,接受相关培训,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与得学习驾驶证实后再支付“实际操作培训费用”。该式样有利于加强对学驾人合法权柄的保卫,减少合同解除产生的退费纠纷。

附:《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

4月1日起取消驾驶证异地限制


4月1日起,下面这些新政策将更加便利我们有车一族的生活,自主约考,全面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等,放宽残疾人驾驶条件、惠及700多万老龄驾驶人……N多好政策你知道不?

1.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惠及每年3000多万新驾驶人。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2.全面取消异地限制,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办证更加方便。

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3.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共享汽车文明成果。

2003年以来,公安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已为7.4万名残疾人发放了驾驶证。

随着残疾人驾车制度的完善、车辆改装技术的进步,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公安部商残疾人联合会、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

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4.调整定期体检制度,惠及700多万老龄驾驶人。

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

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驾驶讲坛:危险驾驶行为的分类及处罚


科技的进步推动了社会的整体发展,人们的代步工具也从原来的自行车变成了小汽车,更加的方便、快捷。然而在这个汽车时代里,关于危险驾驶而导致的车祸信息却不胜枚举。那么到底哪些驾驶行为会被认为是危险驾驶呢?危驾的处罚办法又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危险驾驶行为分类

闯红灯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酒后驾驶

严禁酒后驾驶,从严处罚酒后驾车者,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及罚款。

超速行驶

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雨、雾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强行超车

机动车不得从前车的右侧超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疲劳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连续驾驶机动车达到4小时应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

超员/超载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危险驾驶行为惩罚

酒后驾驶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3个月,处300元罚款,记12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超员/超载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超过额定乘员20%的,处1000元罚款,记12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罚款,记2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处1000元罚款,记3分。

小编后话:危险驾驶危害多,希望各位车友们能够遵守驾驶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注意,11月1日起,C1驾照将发生重大改革,请互相转告!


对于很多考驾照的同学来说,通常挑选的是考C1照,因为可以驾驶的车辆范畴更广,学习起来更加方便。交通部做出提醒:11月1日起,C1驾照将发生重大改革,期望大家可以互相转告。

第一点是关于驾考的问题

此前很多人因为在外地工作,所以在准备驾照考试的时候,往往需要准备一些较为复杂的材料,比如暂住证、居住证之类的,但是这些证件办理起来是非常的麻烦的。

不过,现在就有一个好消息,只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那么在11月1日之后,就可以在全国范畴内的任一地区进行报名参加驾考,这也是C1驾驶证全国通考带来的便利。

此外,即便是已经报名但还没有考完的地区,还是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的,此前通过的科目不会再作废,成绩仍旧有用,还可以连续参加考试。

第二点,换证日期

因为此前驾照也需要像汽车一样参加年审,但是现在根本不需要了,因为按照驾照上的有用日期,在截止之前及时换证,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不过更换的时间一般都是提前90天,时限没超过1年的话,也是可以的。但如果超过3年的话就需要重新参加驾考了。

第三点,关于扣分的情况

因为A类和B类的驾照有扣分的情况的话,每年都需要去参加年审,所以大家只要拿着驾照,那么办理年审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如果记分周期内没有出现扣分情况,就不需要参加年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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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点,对汽车的了解

因为C1驾照有不能驾驶的车型,比如车长超6米,悬挂黄色车牌或者是摩托车等都不可以。

因此,大家平常驾车时必定要注重,只要遵守交规,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5月1日起科三新增防御性驾驶,考试难度再加大!


2016年5月1日起,汽车类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防御性驾驶技术内容,全面应用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防御性驾驶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

1、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2、通过路口直行、左转弯、右转弯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3、与前车没有保持安全跟车距离,不能及时减速的,不合格;

4、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两侧及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5、行车过程中需要引起其他车辆或行人注意时,不能合理应用灯光或喇叭进行提醒的,扣10分。

不要过分依赖红绿灯和后视镜

“比如变更车道的时候,不要仅仅依靠后视镜,因为车辆毕竟有盲区;前车突然减速,自身车辆在减速的同时尽可能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如果发现后车刹车来不及时,可轻微加一脚油门,这样即可避免被后车追尾;过路口时,不要过分依赖红绿灯等等。在防御性驾驶中,驾驶人不仅应该养成车辆前后左右360度环视的习惯,还要学会通过车辆灯光、喇叭甚至手势提醒其他车辆的注意,及时避开可能的事故隐患。

学会防御性驾驶可有效降低事故率

交管部门表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事故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但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事实上,大部分的交通肇事,都是由于前方发生车辆异常或是交通肇事后,后车没有运用防御性驾驶方法,而导致了直接碰撞或是次生交通肇事。绝大多数驾驶人在车祸前,都没有任何预防措施。

时速百公里至少要看到400米远

防御性驾驶的关键在于驾驶人要时刻扫视“15秒距离”以外的情况。正常驾驶中,从获得视觉线索,到判断是否有潜在危险,再到如何处置,这一过程需要6至8秒左右,而从决定到操控车辆,还需要6到8秒。比如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那么至少需要看到400米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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