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动车驾驶培训科目二考试新增四项考试内容,准备考证的您知道新增的模拟复杂道路考试项目评判标准具体有哪些吗?
上海市根据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有关教学内容和学时的通知》,对学车内容和学时进行调整,科目二小路考增加了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停车取卡、模拟隧道驾驶和模拟紧急情况处置等四项教学内容。那么,新增加的模拟复杂道路考试项目扣分及评判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
一、模拟高速公路停车取卡的评判标准
(一)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二)驶过停车取卡位置未停车的(包含车身碰栏杆),不合格;
(三)停车后,倒车校正位置的,不合格;
(四)停车后,驾驶员一侧车门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cm的,不合格;
(五)停车后,未放空档、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不合格。
二、模拟隧道的评判标准
(一)驶抵隧道时未减速的(暂设参数为时速30km/h),不合格;
(二)驶入隧道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道的,不合格;
(三)驶抵隧道入口时未鸣喇叭的,扣10分;
(四)驶出隧道出口时未鸣喇叭的,扣10分;
(五)驶抵隧道时未开启前照灯的,不合格;
(六)驶出隧道后未关闭前照灯的,扣10分;
(七)进入考试项目后,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三、模拟紧急情况处置的评判标准
(一)未及时制动的(语音播报完毕后1秒内未踩刹车),不合格;
(二)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四、窄路掉头的评判标准
(一)三进二退未完成掉头的,不合格;
(二)车轮轧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三)中途停车,不合格;
(四)运行时间超过2分钟的(暂定),不合格。
五、通用要求需要增加的评判标准
考试过程中打开车门的,不合格。
考试时未能按照防御性安全驾驶五要领要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综合评判标准第一条第十七款的“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判定考试不合格。
1、出车前未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的,如车辆装载情况检查,轮胎技术状况检查(轮胎气压明显不足、轮胎螺丝松动等),车身底部有无滴漏油等。
2、车辆在起步、停车和行驶过程中,不能认真观察周围情况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转向灯的。如左转弯打右转向灯、右转弯打左转向灯或直线状态使用转向灯,误导和影响后方行驶车辆的状况。
3、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右转弯时,内轮触压路边缘的;左转弯时,内轮碾压道路中心线的。
4、整个考试过程中,长时间使用低速档位驾驶车辆的;由各支队根据考试路段长度,自行制定完成规定考试项目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判定不合格;旨在限定考试时间,推促考生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机动车档位并调整行驶速度。
5、车辆在快车道行驶时,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变换档位,提高行驶速度。如机动车在快车道上,以低速度行驶占用道路资源,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存在安全隐患。
6、考试过程中,车辆在直线行驶过程中,出现反复摇摆方向盘的;无故偏离行走轨迹30厘米以上的;超车时,明显偏离车道占用到左侧车道的。
7、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没有通过鸣号或变换远近光灯提醒行人、非机动车注意,将积水溅落到行人等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8、车辆实施调头动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出现中途停车现象的。如高档未减速的中途熄火、具备一次掉头区域的未能一次完成掉头动作的。
9、车辆行驶中,骑轧导流线等禁止标线的;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等禁止停车区域,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车辆起步,出现先松驻车制动,后挂档起步情形的;车辆行驶中换档,由于离合器与油门配合不当,产生剧烈窜动或空油猛轰现象;停车时违反操作规程先放脚刹车后放离合器致车辆窜动或熄火的;夜间考试时,出现明显的驾驶技术错误的。
倒车入库操作要求:
考试过程中,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从道路一端控制线(车身压控制线)倒入车库停车,再前进出库向另一端驶过控制线后倒入车库停车,最后前进驶出车库。
倒车入库评判标准:
a)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b)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c)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d)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e)超过4分钟,不合格。
大型车仍然按照原倒桩移库路线考试。
为了适应新的考试场地和路线图,目前很多驾校已经开始按照新的考试项目和路线在进行培训,教练员纷纷表示,按照新倒车入库的路线图进行训练和考试,要比按照倒桩移库路线进行训练简单很多,但是由于考试新增加了操作时间这一评判标准,所以需要学员增加操作的熟练度,整个操作必须一气呵成,这也要求学员必须有足够的训练时间。
倒车入库考试有两个关键点:
一、没有了参照物(竹竿),就只能通过后视镜来观察车辆所处的位置。因此,平时在练习时,必须强化对后视镜的利用;
二、考试时不能停车,对离合器的使用就提出更高要求。平时练习时一定要多使用离合器,学会灵活运用离合器来控制车速,做到既慢,又不停车,时速保持在5公里左右,缓慢完成整个倒杆动作。
2017年最新倒车入库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