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科目三考试分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两种。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主要是检验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正确观察、判断和处理道路上各种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路线、控制车辆,规范、安全地完成规定项目的综合能力。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应当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计算机答题。

一、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方法及合格标准

1.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1)上车准备。上车前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

(2)起步。起步前调整和检查车内设施,观察后方、侧方交通情况,起步过程规范、平稳。

(3)直线行驶。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

(4)加减挡位操作。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过程中正确使用转向灯,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保持车辆安全间距,控制行驶速度,合理选择变道时机。

(6)靠边停车。正确使用转向灯,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平稳停车。

(7)直行通过路口。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瞪望,直行安全通过路口。

(8)路口左转弯。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燎望,正确使用转向灯,左转弯安全通过路口。

(9)路口右转弯。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缭望,正确使用转向灯,右转弯安全通过路口。

(10)通过人行横道。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11)通过学校区域。提前减速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公路时应停车让行。

(12)通过公共汽车站。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3)会车。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14)超车。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观察左侧交通情况,选择合理时机,正确使用灯光,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超越。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驶回原车道。

(15)掉头。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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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考试“九选六”考试内容详细步骤


道路考试“九选六”考试式样具体步骤

小编为您拿供道路考试“九选六”考试式样和具体步骤:

1、百米加减挡

考试目的:考核驾驶人对车辆挡位的熟练掌握。

考试要求:车辆由百米起点线处起步,在百米内完成从最低挡逐级到最高挡的加速,以及再从最高挡逐级到二挡的减速过程。

2、起伏路驾驶

考试目的:考核驾驶人掌握起伏路的驾驶要领和对起伏路面进行准确推断的能力,并做到制动、离合器、挡位三者配合适当。

设施要求:设置时,要保证角小于离去角,角小于接近角。同时,设置障碍的深度和高度要小于车辆的最小离地间隙。

考试要求:车辆正常行驶在障碍物前20米内制动减速,用低速挡或使用半连动通过,保证车辆平稳安全地通过障碍。

3、通过连续障碍

考试目的:考核通过连续障碍时,对各车轮行驶轨迹和内轮差位置的推断能力。

设置要求:路宽为7米,圆饼直径为0.7米,B、C、D、E圆饼中点偏离路中心线1米;饼高小于车辆最小离地间隙,通常小型车辆0.06米、其他车辆0.1米。圆饼间距为相邻两块圆饼中心点投影在路中心线上中间的距离。

考试要求:要求除小型车用一挡外,其他车型驾驶用二挡(含二挡)以上挡位车速,将车驾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轨迹不得碰、擦、压圆饼,并且不得超、压两侧路边缘线。

4、曲线行驶

考试目的:考核驾驶人方向的运用与对车轮轨迹运行的掌握。

设施要求:路宽:大型车辆为4米,小型车辆为3.5米;半径:大型车辆为10米,小型车辆为7.5米;弧长:八分之三个圆周。

考试要求:车辆从曲道的一端前进驶入,减速换挡,以低挡低速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不得挤压路边缘线,方向得心应手。

5、过单边桥

考试目的:考核驾驶人能准确运用方向,并对所有车轮位置的直线行驶轨迹的准确推断和掌握车辆不平行运行技术。

设施要求:桥宽0.2米;桥高小于等于车辆最小离地间隙,通常小型车辆桥高0.08米,其他车辆桥高0.12米;甲乙桥错位等于车辆轮距加1米;甲乙全桥间距:牵引车挂车为两倍轴距,小型车辆为3倍轴距,其他车辆为2.5倍轴距。

考试要求:驾驶人将甲乙两桥分别用左右边轮压于轮停,平稳、顺畅通过。小型车辆使用一挡(含)以上的挡位,其他车用二挡(含)以上挡位。

6、直角转曲

考试目的:考核驾驶人在急角转曲路段能迅速运用方向并对车辆内外轮差距进行准确推断。

设施要求:路长大于等于1.5倍车长;路宽:小型车辆为1轴距加1米,半挂牵引车路宽为牵引车轴距加3米,其他车辆为1轴距加0.5米。

考试要求:用低速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一次不停车完成,车辆可以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曲通过。

7、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考试目的:考核驾驶人上坡路段驾驭车辆的能力,准确地在固定地点靠边停稳车辆,以准确使用挡位和离合器的能力,以适应在上坡路段等候放行时的操作需要。

设施要求:定点停车桩杆到坡底的距离大于1.5倍车长,全坡长大于30米。

考试要求:驾驶人应通过视觉和感觉及时推断坡道的陡坦、长短及路宽等道路情形,采取恰当的操作方法,操作车辆平稳停车和起步。做到转向准确,换挡迅速,方向、制动、离合器三者配合准确和谐。

8、限速通过限宽门

考试目的:考核驾驶人在必定车速停,对车身位置的准确推断能力。

设施要求:路宽大于等于7米,门宽等于车宽加0.6米,共设置连续三个限宽门,三门中间各相距3倍车长,1、3两门设置于同一水平位置,2门与1、3门交织一个车宽位置。

考试要求:驾驶人应驾驶车辆将车速操作在不低于每小时20公里,将车辆从三门中间穿越,不得碰擦门悬杆。

9、侧方停车位

考试目的:让驾驶人掌握将整车准确停于路右车位(库)中的技能,以适应日常驾驶生活中暂时停车的需要。

设施要求:车位(库)长:大型宾车为1.5倍车长减1米,小型车辆为1.5倍车长加1米,其他车辆为1.5倍车长;车位(库)宽等于车宽加0.8米;车道宽等于1.5倍车宽加0.8米。

考试要求: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不碰、擦库位桩杆,车轮不压碰车道线、库位边线的情形停,通过一进一退的方式,将整车移入右侧库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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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考试内容


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四个考试科目,驾驶证考试的基本流程为填写表格、身体检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等。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分为: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 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 上车及安全带 开启左转向灯 挂档 松手刹 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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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1) 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90分)。

2) 场地驾驶(科目二)——场内,实车。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S曲线行驶、直角拐弯、坡道定点起步与停车,这五项必考且依次进行。100分为满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3)道路驾驶(科目三)——公路或模拟场地,实车。100分为满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4)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科目四)——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含90分

科目二考试内容


科目二考试内容

4.2.1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容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如下:

a)桩考;

b)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c)侧方停车;

d)通过单边桥;

e)曲线行驶;

f)直角转弯;

g)通过限宽门;

h)通过连续障碍;

i)起伏路行驶;

J)窄路掉头;

k)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l)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m)模拟隧道行驶;

n)模拟雨(雾)天行驶;

o)模拟湿滑路行驶;

P)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q)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增加考试内容。

4.2.2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截容汽车和低油趁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如下:

a)倒车入库;

b)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c)侧方停车;

d)曲线行驶;

e)直角转弯;

f)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增加考试内容。

4.2.3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

<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如下:

a)桩考;

b)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c)通过单边桥。

4.2.4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软电车、有轨电车准贺车型考试内线

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见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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