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学员学问水平不足,多次考试不过。教练“热心”佐理是对是错?
6月16日陇南市公安局公布这起利用微型通讯器材驾考作弊案,“热心”教练翟某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而考生周某某亦被处行政拘留5日,同时禁考一年。
近日,在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治理所西成分所考训场内科目一理论考试中,有群众匿名举报称:“在考场周围有一台黑色轿车内装有电子作弊设备,正在与考生联系作弊,期望你们查一下”。西成分所工作人员立刻对考场周边情况巡查,并发觉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停在考场围墙外,工作人员立刻其拦截,同时向徽县公安局泥阳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泥阳镇派出所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对嫌疑车辆依法进行搜查,并在车上搜到了可疑电子设备和驾校反光背心、学员胸牌等物品,民警随立刻违法嫌疑人翟某某、高某、宋某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讯问调查。经讯问,翟某某系某驾校兼职教练,与高某在驾校相识,得知高某熟练运算机操作,遂伙同高某花了2.5万元在网上订购了一套考试作弊仪器(包括显示器、车载变压器、微型耳机、对讲机、微型摄像头、无线收发器、专用纽扣等电子设备),并妄图利用设备干扰科目一理论考试,达到其关心参考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而非法获利的目的。
当日,翟某某便带领其妻宋某某以及高某利用电子设备关心考生周某某(小学文化程度,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未能顺利通过)实施作弊行为。周某某在考场通过提前佩戴好的微型摄像头将试题传输到车内信号干扰器大屏幕上,翟某某、高某、宋某某便通过对讲机、无线耳机将准确答案告知周某某。经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后,翟某某等人对利用电子设备进行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的事实供认不讳。昨日,陇南市公安局公布该案处罚结果,对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西成车管分所立刻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决定对翟某某所在的驾校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在驾培机构负责人会议上作出口头检讨;建议上级交管部门将翟某某纳入驾培黑名单,禁止其从事驾培工作,考生周某某依法禁考一年。
关于此类的作弊行为,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出现有什么侥幸的心理,一旦被抓到就是禁考一年。大家还是要靠自己努力加油,才能顺利的拿到驾照。
网购全套作弊工具,远程帮有需要的学员解答驾考科目一的题目,一次收费3000元。考试作弊多起以后,终被发现。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国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五千元。
为了赚钱,身为驾车教练员的陈某国也是拼了,竟然铤而走险帮学员在考试中作弊。2017年开始,经常有学员向陈某国诉苦,有的是因年龄大、有的是因文化程度不高,对科目一考试没有信心,希望陈某国支招。陈某国一下看到商机,发现可以通过帮学员考试赚外快。陈某国立即网购一套作弊工具。对前来求助的学员,每人收费3000元,承诺帮忙通过驾考科目一。
考试之前,他将事先准备的微型耳麦塞进学员的耳中,将带有摄像头的手表戴在学员手上并调试好,交代学员考试时,把手表摄像头对准考题,自己会通过耳麦告诉他答案。考前安排做好后,他驾车到考点附近,通过电脑接收考题,并用电话告诉学员答案。截止2018年1月,陈某国帮5个人在驾考中作弊。在2018年1月12日,在又一次作弊考试中,学员陈某因为心虚,神情慌张被考官发现,陈某国也在随后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