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再次在朋友圈流传,一时中间刺激了不少准备考驾照朋友的注意脏。消息称“7月1日起,驾考将新增科目五,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与卡等名目”。对此,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辟谣称这是个老谣言,请大家不要相信,驾照考试只有三科,连科四都没有拿来科五?
14日,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卒方微信山东交警对此辟谣,称“驾考新增科目五”这个说法,往年就在网上流传过。虽然时过一年但驾考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增加科五的说法仍旧是谣言。
目前,机动车驾考均以公安部139号令相关规定为准,部令中并无模拟高速道等考核要求。
依据139号令第三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式样分为道道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学问考试科目(以停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停简称“科目二”)、道道驾驶技能和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停简称“科目三”)。
也就是说,我们平常所说的科目四,本来就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也属于科三,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科四,连科目四都没有,何来科目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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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此唤吁大家,网上所传播的谣言不可信!有疑问可直接咨询交警部门,切勿冲动传播转发虚伪消息。
讯:近日,为积板适应经济社会进展新常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进一步改革创新公安交通治理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新闻公布会,特在全省推出以下十项创新举措。
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可以自己到网上预约
新举措:2015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
现状:目前,科目二和三的考试预约工作,是按统一规定将考试名额分配至驾校,再由驾校统一到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这种模式涉及车管部门、驾校、教练、学员之间多个环节,轻易造成权利寻租,甚至滋生腐败。
二、本地考场约不上?外地考场约起!
新举措:进一步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2015年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挑选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2015年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挑选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现状:目前,我省的驾考学员不得自主挑选市内的其他考场,也不能跨都邑考试。这种模式,并未充分发扬考试场地的利用率。
三、驾照注销后必定要重考?不必定!
新举措:凡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实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答应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但増驾类准驾车型除外。
现状:驾驶人因为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实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报名驾校“回炉”学习。
四、记满12分必须参加培训班?现在可以网上学习了。
新举措:2015年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参加七日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其中三日(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远程学习教育,其余四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未满12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远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完成驾驶证审验。
现状:目前,我省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采取的是集中学习的方式,驾驶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场所学习。
五、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机动车可以全省年检。
新举措:2015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需要省内异地检验的,可直接到省内任一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无需办理托付检验手续。
现状:目前,我省车主需要跨地市检验的,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托付手续。
六、本省车辆 全省各地都能领取年检标识。
新举措:2015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各公安交通治理车辆业务窗中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现状:目前,审领年检年审标识,必须在机动车注册地的相关窗口领取。
七、车子被堵还报警?将设专门移车求助热线。
新举措:2015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全天侯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热线。群众遇他人停放的机动车阻碍通行时,可拨打移车服务热线进行求助。
现状:目前,我省110和122平台日均接到挪车类报警1万2千起,占总报警数的30%,报警资源被大大占用。
八、只要有银联卡 就能通过网络缴罚款。
新举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使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全国驾驶人在我省范国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可以通过该系统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
现状:目前仅工行牡丹卡可以网上缴纳罚款。
九、小事故不用等交警来了!用手机搞定。
新举措:2015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国内(除高速公路、都邑快速路外)当事人发生稍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利用手机等互联网移动终端,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信息到交通事故网络处理平台,实现快速处理。
现状:目前稍微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90%以上。人们更习性原地等候交警处理,造成小事故占道影响大交通的问题。
十、企业交通安全信息 将在信用信息平台公布。
新举措:2015年7月1日起,在“信用浙江”平台上公布全省企业所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
文章总评:此次推出的驾考举措,给宽广准备成为车主以及已然是车主的朋友们带来了福音!想想不用再人挤人,不用担忧什么时候能考试,什么时候把你报到驾校,再由驾校去交警部门预约,以后不用这么纠结了!不用再大热天跑银行缴罚款,整个人都美美哒~
7月1日起,将在原有科目基础上,另增加(科目五)高速公路安全驾驶基础操作.....
小编看到这条消息后,各种查资料,竟然没有发现这条消息的踪影!那么真相只有一个:这是条假消息,希望大家擦亮双眼,不要被谣言蒙蔽。
网传原文
真相
目前,机动车驾考均以公安部139号令相关规定为准,部令中并无模拟高速路等考核要求。
这是今年4月1日起刚刚实施的新交规,其中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考试内容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看到了吗?连科目四都没有,何来科目五?
(我们平时所说的科目四,其实就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另外,还是希望大家擦亮双眼,不要被谣言蒙蔽。
讯:
驾考新规一
学过车的朋友都知道,如今的驾考在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上,考生名额由交警部门直接分配到驾校,再由驾校分配给教练员,教练员拿到考试名额再到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而7月1日起,市车管所将推出驾驶人互联网预约考试服务,驾驶人可自行在车管所指定的网站预约科目考试申请。按照现有法律法规体系,驾驶人预约科目考试时,必须完成规定并经运管部门审核的学时培训。
驾考新规二
省内异地预约考试服务将放开同时,从7月1日起,省车管所将推出驾驶人省内异地预约考试服务,驾驶人在本地预约科目考试申请超过2个月未参与考试的,驾驶人可以申请到省内其他地市参与考试。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各地市车管部门需要共享驾驶人培训学时,宁波市运管局已按照浙江省运管局要求,向省运管局推送了驾驶人学时信息,通过省运管部门和省交警部门数据共享,宁波地区的驾驶人可以前往省内其他任何地市参与科目考试已成为现实。
驾考新规三
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练车“不打折” 一系列的新政自然是方便了学员报名学车,肯定是一个大方向,然而,相伴而来的问题显而易见,以前,如果在驾校学习,至少还有一个机构以及IC卡等设备,起到了必定监督作用,然而如果让学员自己报名,甚至自己考试,那么学习效果如何检验?通过技术上,传统的考试进行松绑,会不会等同于放松了对学员的要求?制造更多的“马路杀手”?其实,以前并不是没有碰到,学驾过程中,部分驾校、教练员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冲动追求利益,刻意压缩学员培训时间。尽管前些年,宁波运管部门在行业内全面推行和实施了驾校IC卡培训计时治理系统,期望通过采纳技术手段,记录学员的真实学时,保护学员的利益,确保培训质量。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驾校、教练员对推行IC卡培训计时治理系统熟悉不到位,通过“跑马机”等设备恶意修改学员IC卡学时记录,变相缩短教学时间,甚至有部分学员出于加快缩短培训时间的主观意愿,与驾校联合“应付”监督治理部门。
新型学时计时系统将改变以往采纳IC卡记录学员学时的模式,学员在车辆进行身份、指纹验证后,GPS数据监控平台将实时采集学员具体练习时间及车辆运行轨迹,因为传统的“跑马机”只能在练习时间上进行作弊,无法伪造出学员学车的运动轨迹。而练习过程中,计时设备配套的摄像机每隔3分钟自动抓拍,并上传至数据中心进行学员身份验证,确保学员与学时记录匹配,这样一来,学员想通过一些非法安装的设备来躲避对自己学时的要求,就没有了丝毫的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