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斑马线是违法行为,多数司机不知

车辆礼让斑马线在大家看来应该是一种礼貌的行为,而不会涉及法律,在生活中“礼让斑马线”更像是行人的义务一样。但临沂交警提醒大家,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属交通违法行为。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自2013年以来,全国因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家车、货运、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事故最多,分别占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

正是这一情况,在2014年12月的“全国交通安全日”里,“不礼让斑马线”首次被写入“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成为继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等又一项被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应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斑马线上,说好的“车让人”呢?

实际上,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不礼让斑马线”属违法行为,在记者调查里,甚至多数司机并没有听说过“全国交通安全日”。法规普及现状如此,斑马线上的事恐怕依然如旧。

市区金雀山路与商城路交会路口:10分钟内没一辆转弯车辆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在市区金雀山路与商城路交会路口,由于路口不大,南北方向的红绿灯是不分左转和直行的,这就造成了转弯的车辆与斑马线上过街的行人形成了交通冲突。绿灯亮起时,行人沿着斑马线过街,走到一半就被会被左转弯的车流给“逼停”.直到左转车辆都过去,斑马线上的行人才得以继续过街,然而,这时的绿灯已经变成红灯,行人只能小跑,否则又会被东西直行的车辆拦在路上。记者观察的10分钟内,没有一辆转弯的车辆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大多都是加速驶过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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