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驾校班车出事故谁负责!

一般如果驾校比较远的话,都会有班车接送学员去驾校。可是这中途出了事故是该学员自己承担还是驾校承担?这就不得而知了!

女学员搭乘驾校接送车去学车,没料想在途中却遭遇车祸,并导致女学员的额头上留下一道伤疤。事后,女学员向驾校索要5万元的赔偿金,但是驾校以金额太高为由,拒绝支付赔偿金。

在长乐上班的黄女士告诉东南快报记者,2015年3月8日上午7时许,她搭乘雄丰驾校的接送车去玉田学车。

当驾校接送车行驶至玉田朱福村一处转弯口时,小车突然失控撞上路边的一堵围墙,当场导致小车受损凹陷,挡风玻璃破裂,车内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我当时坐在后排,头部脑震荡,肋骨骨折,额头还被撞伤。”黄女士说,随后她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缝了十多针。在住院期间,驾校给了黄女士1万多元医疗费。

黄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一张由长乐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备注:司机王某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驾车不慎,致客车失控,撞到路右侧方的房墙,造成车上人员受伤,司机王某应付事故全部责任。

黄女士告诉记者,要完全修复额头上的伤疤,还需要2至3万元。于是,黄女士提出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等,向驾校索要共计5万多元的赔偿金,并要求退还7200元报名费。

雄丰驾校校长王先生表示,黄女士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实在太高,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

至于报名费,王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合同和行业规则,黄女士的报名费已经无法退还,不过出于道义,可以退还黄女士2000元。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表示,黄女士所提出的赔偿是合法的,可以预先与驾校方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黄女士先进行前期治疗,在产生具体费用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黄女士要求驾校退还报名费,刘律师表示事故本身与黄女士学车合同是两个不同事件,不能相互混淆。如果黄女士觉得有异议,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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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撞坏考试车谁负责


新手学员学车由于经验和技术的限制,不小心就有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事故。那么,如果学员撞坏考试车该由谁来负责呢?

学员撞坏考试车谁负责任?

事发当天,市民张先生在海棠湾运达机动车驾驶考场等待考试期间,突然听到了考场里传出的“暂时停止考试”的消息。据张先生介绍,一名女学员在科目二考试中,由于驾驶不慎,将考场内部的护栏撞坏,导致考场不得不暂停考试以方便清理现场。

针对此事,张先生还提到,为谨防人为作弊问题,科目二考试期间由学员独自驾车完成考试,此举虽然能够预防作弊,但对于一些技术不成熟的学员,确实存在撞车的危险。

对于这起意外事故,记者曾向运达机动车驾驶考场方面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存在一名考试学员操作失误造成车辆损坏的问题。而对于这名学员的性别和所在驾校等信息,考场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

据悉,涉事学员虽然受了惊吓,但身体并无大碍,该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学员撞坏考试车辆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咨询律师获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校学员如果是在学习期间在道路上行驶,应该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但是在驾照考试的时候,如果考试车没有任何问题,而教练员又没有随车,发生事故后学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学车过程中最好是有教练随行在旁边指导,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导致出现事故的发生。在这学员学车一定要以安全为主。

驾校学车时,撞人了,该由谁负责?


3月31日,江门中和考场发生一宗涉及考试车辆的事故,一名学员疑因误将油门当刹车,导致车辆失控并发生碰撞。事件发生后,不少市民都对学车、考驾照期间发生事故谁担责问题存在疑问,对此,记者咨询了广东金硕律师事务所律师霍俊。

霍俊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由此,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教练员需要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教练员的教授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故教练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雇主即驾校来承担。

另外,如果事故是由于学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而教练员、驾校又已经尽到应尽义务、责任,以及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的,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教练员的责任。霍俊介绍,以本次事故为例,如果最终确定事故是由于学员操作不当、油门当刹车而引发的,那学员作为直接侵权责任人,同样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学员和驾校两者的具体责任划分,需要结合各方过错程度以及查明事故的因果关系后才能作出确认。

另外,霍俊表示:“学员在教练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驾车的行为,已经超出机动车驾驶教学活动范围,属于无证驾驶。”因此,应当由学员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学员驾校学车出事故 该由谁买单?


近日,市民吴女士在学车时遇到一件烦心事,其在市区某驾校学车时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吴女士无辜受伤住院,驾校方却怕花钱而百般刁难。事后又把事故责任迁怒于吴女士,要吴女士退学或转校,并以签订保密协议作为退还部分学车费用的前提条件。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学员在驾校学车时出现交通事故应由驾校承担责任,学员也没有义务签订“保密协议”。

学员与驾校的事故纠纷

为了学车方便,2015年吴女士就近选择了一家驾校进行学车,谁料却陷入一场与驾校之间事故纠葛之中,让她苦不堪言。

事情还得从2016年9月21日的学车事故中说起。那天她与其他学员在该校教练的带领下参加去往乳源阳山长途考试,次日返程途中由另一名学员开车。当行至阳山山路时,在路况不佳的情况下,学员却挂上五档高速行驶。不料意外发生了,教练车失控冲出马路撞向旁边的水泥电线杆,当场车轮报废,轮轴飞出,电杆险些撞倒砸到车上,车内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受伤。吴女士当时正坐在后排座位上,身体受到猛烈撞击,当场昏死过去。事后吴女士回到家里,但仍感到身体不适,并伴有呕吐现象。在家人的劝说下,她到医院进行了检查。经诊断,事故造成吴女士脑外伤、颈椎移位、全身多处挫擦伤等伤害,医生建议她住院治疗,于是她遵从医嘱住进医院治疗了一个月不料,吴女士住院却引起了驾校方的不满,驾校方认为她是小题大做,根本无需花钱住院。在吴女士住院期间,驾校方不但没有就学车中出现的事故向吴女士进行赔礼道歉,反而指责她是“无病呻吟”,并扬言不负担相关费用。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沟通,最终驾校方才同意支付相关费用。

因在治疗问题上造成了双方的不快,驾校方担心吴女士把那次交通事故说出去造成负面影响,吴女士出院后驾校方面也不想再履行教练职责,而是力劝吴女士退学。吴女士当然不乐意,她据理力争,该驾校最终同意吴女士转到其它驾校学习并保证退回部分学车费用。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驾校方要吴女士承诺不得把事故传扬出去并拟定了“保密协议”让她签,只有签订了协议才肯退回部分学费。对于驾校方的这一要求,吴女士没有答应,双方就一直僵持着。

律师释疑解惑

对于这个事件,法律人士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咨询了韶扬律师事务所的李晴波律师,他从法律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李晴波律师告诉记者,学员在学车过程中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出于安全的考虑,学员练习驾驶时要教练员随车指导。因此对于尚在学习中的学员,还不能按照驾驶员的标准来要求。学员在教练的指导下进行驾驶时,如果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都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教练员与驾校存在雇佣关系,教练员履行职务发生意外事故,所以教练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驾校承担。本案中吴女士在学车中受了伤,应由该驾校赔偿。

吴女士有无义务签订“保密协议”呢?李晴波律师表示,学员与驾校之间构成一种合同关系,如果驾校没有故意刁难,而是学员主动退出学习,则驾校没有违约,可以不予赔偿。如果驾校造成学员无法继续学习,则属于驾校单方解除合同,依照相关规定驾校应当退还学员学费,退还多少根据学车的进度由双方协商而定。由于学员与驾校之间没有涉及到商业机密等问题,所以学员没有义务签订“保密协议”,吴女士可以自己决定签或不签。

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


大街小巷,到处可见电瓶车的身影。话说,前不久小编骑电瓶车时还和一辆出租车追尾了,还好当时双方都没什么损失,也就不了了之。那么,电瓶车追尾汽车,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别着急,小编接下来就和您详说。

电动车追尾汽车,应依据汽车追尾事故当事人的过错以及事故车辆损失情况来划分责任。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提示:看到这,您应该知道以后怎么处理了吧。小编在此提醒各位,骑电瓶车上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然出了事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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