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甘肃省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规定,待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在全国首批确定自学直考的试点成功后,按照统一部署在甘肃省全面施行驾驶人自学直考。
A 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方案》要求,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全面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驾驶培训模式改革的部署要求,2016年我省各地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不低于50%,2018年实现覆盖率100%。2016年5月底前,各市州要摸底统计已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驾驶培训机构数量,制定具体的实施进度要求。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公然教练员、培训时段等信息,供学员自主挑选。要在落实计时培训的基础上,提供多种培训服务方式,鼓励采用“一人一车”方式培训,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学员可依据自身情况,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自主挑选增加培训的学时和内容。各地要研究探究开展小型汽车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模式,可依据实际情况,组织在本地区内试点,答应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自主决定转至其他培训机构连续培训。
加快驾驶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互联网与驾驶培训服务的融合创新。省道路运输治理部门要构建完成全省统一的“互联网+驾驶培训”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将驾校、场地、教练、学员资源等实现线上宣传、线上报名、预约学车、在线支付、线下培训。培训服务质量通过线上评论投诉,直达目标用户,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最终实现向用户推举优秀资源,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模式变更。
B 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治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进入;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保证驾驶培训机构经营主体地位,答应驾驶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核定的培训能力,自主确定招生数量、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自主挑选教学设施设备。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答应驾驶培训机构依据市场需求、培训内容、服务标准和学驾时段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培训价格。
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落实培训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要强化教学治理,推进规范化教学,建立融合知识、技能、意识、安全为一体的一整套驾驶规范化教学体系,确保培训质量。要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运算机计时培训治理系统,按照要求及时、完整地上传动态数据,果断防止和杜绝学时造假行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用性。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C 逐步推行驾考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养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要强化教练员治理,切实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及时清退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
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各级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要组织对本地考试需求和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按照满足考试需求、优化考点布局、便民利民、风险自担的原则,对存在考场资源缺口的,有序引导本地社会化考试场地计划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经验收合格的社会考试场地,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不得无偿使用。鼓励社会力量优先在县市区建设社会化考试场地,已建有考试场地并通过验收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2017年1月1日,全省考试预约全面实行考生互联网自主报考,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调整考试收费方式,取消由驾校统一代收的方式,实行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分科目收取。
2016年年底前,全省所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实现人工随车评判和运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由运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然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答应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公然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
有条件的市州可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尽量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试点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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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展。我们对于驾考的要求和力度也越来越高,对于此,各位学员们应该努力一点,争取早日拿到驾照。
记者昨日获悉,结合本省实际,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甘肃省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规定,待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国首批确定自学直考的试点成功后,按照统一部署在我省全面施行驾驶人自学直考。
A 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方案》要求,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全面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驾驶培训模式改革的部署要求,2016年我省各地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不低于50%,2018年实现覆盖率100%。2016年5月底前,各市州要摸底统计已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驾驶培训机构数量,制定具体的实施进度要求。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公开教练员、培训时段等信息,供学员自主选择。要在落实计时培训的基础上,提供多种培训服务方式,鼓励采用“一人一车”方式培训,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培训的学时和内容。各地要研究探索开展小型汽车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在本地区内试点,允许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自主决定转至其他培训机构继续培训。
加快驾驶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互联网与驾驶培训服务的融合创新。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构建完成全省统一的“互联网+驾驶培训”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将驾校、场地、教练、学员资源等实现线上宣传、线上报名、预约学车、在线支付、线下培训。培训服务质量通过线上评论投诉,直达目标用户,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最终实现向用户推荐优秀资源,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模式变革。
B 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进入;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发布辖区内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保障驾驶培训机构经营主体地位,允许驾驶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核定的培训能力,自主确定招生数量、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自主选择教学设施设备。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驾驶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培训内容、服务标准和学驾时段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培训价格。
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落实培训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要强化教学管理,推进规范化教学,建立融合知识、技能、意识、安全为一体的一整套驾驶规范化教学体系,确保培训质量。要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及时、完整地上传动态数据,坚决防止和杜绝学时造假行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C 逐步推行驾考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要强化教练员管理,切实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及时清退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
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本地考试需求和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按照满足考试需求、优化考点布局、便民利民、风险自担的原则,对存在考场资源缺口的,有序引导本地社会化考试场地规划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经验收合格的社会考试场地,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不得无偿使用。鼓励社会力量优先在县市区建设社会化考试场地,已建有考试场地并通过验收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2017年1月1日,全省考试预约全面实行考生互联网自主报考,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调整考试收费方式,取消由驾校统一代收的方式,实行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分科目收取。
2016年年底前,全省所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实现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
有条件的市州可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尽量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试点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山东:驾考社会考场将逐步退出
4月22日讯 摘要:昨(4月21日,周一)日,小编从省交管部门了解来,4月14日,《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细则》(以停简称《细则》)公布。《细则》对近年来驾考过程中社会关怀的问题进行了诸多规定及约束。
推行驾考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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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了解来,为了真正做来“我的考试我做主”,依据《细则》,车管所应当拿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供申请人自主预约考试。同时,车管所应当将考试名额全部投放网上车管所。
《细则》规定每月25日前,各车管所在业务大厅和互联网同时公布停月考试计划,已预约的考试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公然相关名目式样,并便时改造。
对于符合约考条件但2个月内无法安排考试的市,将由省车管所指定就近市异地考试。
社会考场逐步退出
近年来,由于驾驶人考试数度与考试场地中间的矛盾,不少市租赁社会场地进行驾驶人考试,易发生问题。
依据《细则》,市交警支队应当依据本地考试需求,争取政府本钱建设考场,配置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对自建考场不能满足本地考试需求的,应当进行增建或扩建。本细则实施后,社会考场不再验收,已验收通过在用的社会考场应当限期退出。
考试采纳全程音视频监管
为了卡住驾驶人考试过程中的“人情关”,依据《细则》相关规定,考场应当按规定安装使用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没有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或者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得进行考试。同时,使用运算机自动评判的考场应当应用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并使用数据监管系统打印成绩单,未按要求应用数据监管系统的不得进行考试。
对于大型货车、牵引车、中型宾车、都邑公交车、大型宾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载宾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细则》规定应当使用人工和运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4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部考试数据自动及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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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近年来,学车难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15年12月10日,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从今年起将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驾考新政”在运作中会遭遇哪些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相关人士。
声音
“现在是以驾校为主进行培训,自主约考对于学员来说是个好事,但不会影响驾校招生,只是驾校应该做好转型的准备。”“试点小汽车自学直考,打破了先进驾校再考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学习、考试和优化驾培市场的方式,破解了驾培行业垄断、驾考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的问题。”
市民热议 叫好与疑虑并存
听说有了驾考改革,市民郭女士说:“平时工作忙,去驾校也不方便,要能自己练车约考,时间自己定,那挺方便。只是什么时候在昆明实施还没有准信,要不要等待政策落地,让想学车的左右为难。”
近日,记者咨询云南省交警总队和交通运输部门驾管科,工作人员均表示暂未收到相关文件,一旦确定试点对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上半年部署改革工作,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深入推进改革实施;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该《意见》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试点城市,但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自主预约考与现行的驾考政策相比,既便利还省时,颇具可操作性。
据了解,现在的驾考一般从科目一开始到科目四前后需要三个月,而且学习、考试时间不能自己安排,还可能会遭遇给考官塞红包的“潜规则”。昆明某驾校学员杨志强谈及《意见》时说:“新政策挺方便的,时间上自由了;如果按照学时来收费的话,有的人学得快交钱就会少一点;预约教练省时间,这样对广大学驾驶的车友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政策。”
但也有学员心存疑虑,“计时收费对我来说不合适,我学得比较慢,还是跟着驾校学习比较好。”一位去陪练的市民则表示:“这就多了一种学习考试的方式,看似比较便民,但自学直考能否顺利还得考虑,而且自学还得把握好‘教练车、训练路线和私人教练’等三方面的因素。”
驾校反应 用改革促动转型
《意见》出台后,不少驾校已经计划改变自身的服务来迎接新规带来的挑战。对于新规会不会影响招收学员,很多驾校都比较淡定。昆明某知名驾校的副校长胡先生说:“现在是以驾校为主进行培训,自主约考对于学员来说是个好事,但不会影响驾校招生,不过驾校应该做好转型的准备,由半培训加考试机构,完全转化为培训。驾校同时还需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教练服务意识等。下一步很可能要对学员们实行门对门的服务。预约时间进行训练,练完后再把学员送回去,这都是驾校需要做的。”
有着20多年教练经验的该校总教练郑源向记者表达了他对于新政策的观点。“自学直考虽方便,但不是正规驾校出来的,有可能考试过不了。如同大学自考同样很方便考文凭的市民,可有多少人去自考?”另外,新政策中许多改变不是大家认为的那么简单,也有条件限制。“如要求车辆必须是有安全装置的教练车,教练员必须是有5年以上驾龄的老驾驶员,还不能有交通事故记录,这样才能培训学员。”
同样有着20多年教练经验的另一驾校报考处的孙荣告诉记者,现行驾驶人培训制度下考试通关率要远远高于自学直考的通关率。“在驾校的合格率在90%,科目二、科目三还要再高一点,能达到95%左右。我觉得因为没有正规教练指点,让学员自学直考,合格率会减少很多。通过正规驾校指点,考生心理上会放松,这样会好一点。新规一天之内将科目一、二、三、四全考完,培训、考试的场地可以免费看,这增加了学员精神负担,可能更难通过。从近期的招生看对驾校影响并不大,来的学员都还是认可正规驾校的。不过,总的来说,新规会促进驾校的服务升级转型,这是社会民生管理方式的进步。”
专家分析 试点经验待成熟
相比新规学习和考试方式,此次驾考改革在学习、报考、缴费等方面是“从优、便民”,一些专家由此发出了“主动适应社会需要、积极顺应群众呼声和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的感言。
“试点小汽车自学直考,打破了先进驾校再考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学习、考试和优化驾培市场的方式,破解了驾培行业垄断,驾考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的问题。”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黎尔平表示,当前小型汽车驾驶培训模式单一、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教练人责任心不足等问题突出。《意见》的出台,满足了部分群众自主学驾需求,将产生“鲶鱼效应”,倒逼驾校各相关部门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看,这是民生重大改革举措之一,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的体现。
据了解,安徽、广东等地已开展自学直考的试点,选择这种方式考取驾照的人数逐年增加。其中合肥就允许市民不通过驾校环节,直接报名参加驾照考试。有需求的市民只需携带体检证明、相关身份证件等,到驾管所专设的自考业务窗口缴纳报名费就可参加考试,整个考试流程与通过驾校学习考试完全一样。
一些业内人士也认为,新规定看着很好,可从一些先前试点城市看,似乎存在落实难的问题。受客观条件限制,自主考试面临许多困难。预约较为困难,自学直考名额有限,考试通过率一直不高,有的城市仅有五成。对于初学者来说,想自学通过驾考并不容易。“偷偷摸摸练的,不像驾校正正规规有场地有线路的,参加自学直考的学员,通过率远远落后于驾校出来的‘正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