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驾校学员替醉酒朋友代驾 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湖北浠水一90后男子,自己还是驾校学员,却替醉酒的朋友驾车,日前这位“泥菩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11月10日,浠水县交通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行为人李某被处上限处罚。

11日晚,浠水交警清泉中队组织警力在省道黄标线红烛路执法服务站设执勤点,集中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22时30分许,执勤民警远远看到一辆黑色奥迪越野车从丁麻公路向执勤点缓缓驶来,还未驶到执勤点,便靠边停了下来。民警欲走上前检查,该车驾驶人却试图快速掉头,执勤民警随即用警车喊话器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车窗摇下后,震耳欲聋的音乐响个不停,而坐在该车驾驶室的年轻男子却神色慌张。听见民警要求出示证件时支支吾吾,连说驾驶证忘带了,只出示了行驶证。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并对该男子的身份进行核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没有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

随后,李某改口称自己已经在驾校学车,很快拿到驾照了。民警告知李某未取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李某才道出实情,称自己朋友喝了酒没法开车,觉得晚上被交警查处的机会不大,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帮他送朋友回家,没想到这一到红烛路口就被交警逮住。

得知李某的想法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李某也后悔不已,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最后,执勤民警将该车扣留,并给予李某2000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十五日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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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替姐代考驾照当场被捉


昨天上午,一女子在扬州市机动车驾驶训练考验场替人代考驾照,当场被戳穿。

姐姐闹离婚

妹妹来扬替考驾照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当事人已经被带到调查室问询。当事人表示,她和考生都是浙江台州人,姐妹关系。“我已经通过驾照考试。我姐姐之前在扬州报名参加驾照考试。”当事人告诉记者,后来因为家里有点事,所以姐姐赶回了老家。

“扬州的教练通知姐姐,年后要过来考试,但姐姐实在走不开,所以就让我过来替她考试。”当事人表示,那是自己的亲姐姐,因为有事,在老家也赶不来,想帮帮她,“所以就到扬州来替她考试了”。

笔试过关了?

再考时被当场戳穿

问询过程中,当事人表示,她心里也挺害怕的,但还是存着侥幸心理。“替姐姐考笔试过了,也没人发现我是来替考的。后来,就接着考科目二,没想到刚到没多久,就被发现了。”

车管所考试股长陈颖辉告诉记者,他们之前就对这位考生有所怀疑。“在考科目一笔试的时候,通过考试时的摄像记录,我们发现到现场考试的人和报考考生照片有很大的差别。”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们对考生的身份展开调查、核实,发现到现场考试的人与报考的考生不是同一人。

“我们确定了这位女士是替别人代考的,就等着她前来进行项目考试时进行调查了。”陈颖辉告诉记者,这位替人代考的女士也承认了替人代考的事实。

考场全程监控

代考、场外指导不可能

“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并不是专业的代考人员,也不从中谋取利益。”陈颖辉告诉记者,当事人主动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而且认错态度非常好,所以从轻处罚。

“一方面,消除当事人姐姐之前的全部考试成绩,当事人姐姐一年内将不得再报考驾照;另一方面,我们也将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并要求其如在其他同类事件中发现有与当事人本人相关的事情,必须随传随到,配合调查。”

陈颖辉告诉记者,随着近几年来不断加大对机动车驾驶训练考验场科技力量的投入,现在要想通过替人代考等方式通过考试,是不可能的。

“考场内不仅有全程的监控,而且车外车内都有音控设备。”他表示,“我们通过画面、声音,就能够完全辨别是不是考生本人。”

有些考生想通过电话与场外教练来保持联络,使得考试过关。“这种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行的。只要考生的电话接通了,那么信号就会传输到监考官的电脑上。哪个考生在通话中,通过监控就可以查到,完全不可能让考生钻这个空子。”

据了解到,未来我市驾照考试将更为严格。“以后考场内的设备还将进一步升级。现在倒桩移库主要通过红外线感应来判别是否合格,有时因天气原因会出现干扰。”陈颖辉说,以后将投入运用GPS定位系统,即使是最糟糕的天气,也不会影响考试结果。“而且,其他项目也不用再通过人工核准,都可以达到智能化核准。”

【相关法规】

专业替考拘留15天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如果发现是专业的替人代考团,发现当日起将被拘留15天。

男子“无双证”驾驶出租车 要被行政拘留15天


租车至少需要有身份证、驾驶证、押金,为何无身份证,持假的驾驶证也能租到出租车?范某无证驾驶被查,车主糊涂将车租出。

【无证】

13日下午,城南大队执勤交警在318国道检查站路检路查时,发觉有人无“双证”驾驶出租车载宾,经调查发觉,此人的出租车是租来的,驾驶证是捡来的,身份证也没有。

【处罚】

这种“无双证”驾驶行为应处以5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行政拘留15天,出租车车主把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要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3日下午,范某驾驶出租车藏AT2706途经蔡公堂乡318国道时,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经过一番检查后,执勤交警发觉范某无驾驶证,于是便当立刻他带回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进行处理。

工地没开工

捡了张驾驶证租车载宾

范某在拉萨靠打工为生,一样都是在工地上做点杂活。现在多数工地没开工,闲着没事做的范某为了保持生计,他把前段时间捡来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的照片,租了一辆出租车,以此来赚“外快”。

以为在别人的驾驶证上贴上自己的照片就可以瞒天过海了,13日早上,范某便驾驶着租来的出租车上街载宾,赚了些钱后胆子也大了起来。谁知,当天下午,他载宾刚到蔡公堂乡318国道检查站时,就被城南大队的交警逮到了。“我和这驾驶证持有人熟悉,还喝过几次酒,就在他回去的前两天,我们还一起饮酒,临走时,他的驾驶证掉了,当时我捡到也没还给他,想着可能会有用。”范某说,这驾驶证果真派上用场,钱花的差不多了,他心想利用捡到的驾驶证跑一段时间的出租车,不仅能保持生活,还可以赚一些钱。

车主太疏忽

没看清驾驶证就租车给他

在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接受检查时,范某称,该出租车车主叫赵海强。那天他找到车主,把驾驶证交给赵海强看,并向其会意想租出租车。赵海强拿过范某的驾驶证,粗略看了一遍,上面写着驾驶证所属人叫张毅,照片与本人相符,于是把车租给了范某。

“当时我没看认真,没发觉照片是贴上去的,今天交警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他在别人的驾驶证上面贴了自己的照片。”赵海强告知记者,这怪他太疏忽,租车给别人之前没有认真查看驾驶证。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副队长边巴次仁说,范某不仅没有驾驶证,连身份证也没有,在检查其驾驶证时,发觉照片旁边有粘贴的痕迹,经认真查问,才知道范某是“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人

要被行政拘留15天

城南大队执勤交警在318国道检查站路检路查时,发觉范某无“双证”,经范某交代,他的驾驶证是捡来的。边巴次仁介绍,对这种行为,应处以 5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行政拘留15天。“我们稍后会将范某交到拉萨市公安局看管所。”边巴次仁告知记者,不仅如此,该出租车车主把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也要承担责任,车主也要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戒备宽广司机朋友不要违规驾驶,这样不仅危害自己,还有可能会对别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边巴次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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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代驾竟然被记12分!原来是因为···


10月19日晚上,一名男子喝完酒后,叫了一位女司机来代驾他的轿车。在路上遇到交警查车,女司机竟然吓得龟速行驶!交警将车拦下检查,发现问题很严重,直接记了12分

代驾女司机龟速开奔驰

2020年10月19日晚10点,一辆号牌为浙BQK6的棕色轿车在广东省珠海市银发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这辆车行驶的速度很慢,明显低于周围其他车辆,在前方查车的机动大队民警将龟速行驶的轿车拦下。

车停在路边后,司机张女士刚降下车窗,宋警官就感觉到有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他看到后座上斜躺着一名醉酒熟睡的男子,酒气似乎是从男子身上传来,但还是不能轻易断定张女士没有喝酒。于是宋警官便让张女士出示相关证件,并做一下呼气测试。

张女士显得有些局促,连忙解释说自己只是代驾,请宋警官放行。宋警官婉言拒绝,并拿出了酒精测试仪。张女士一下子慌了,东拉西扯地推脱测试,一会儿说自己以前没有测过,不会吹;一会儿又说自己还有急事,赶时间。

宋警官觉得事情蹊跷,反复劝说女司机配合测试。在一番拉锯战后,终于测出张女士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来帮忙开车,怎么会酒驾?

据了解,张女士在2002年考了驾驶证,已有15年的驾龄。

10月19日那天,她的朋友戈先生来珠海出差,晚上在一家餐厅吃饭。戈先生因为喝了好多酒,不能开车,就请张女士过来代驾。

然而朋友见面少不了推杯换盏。戈先生正喝在兴头上,便忍不住怂恿张女士喝些菠萝啤,说菠萝啤只是饮料,喝了也没事。张女士虽然心存疑惑,却也不想扫了朋友的兴致,尝了一小口后觉得味道和碳酸饮料差不多,便放开喝了2罐。

直到开车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张女士才心虚起来,不敢开快,没想到被查出酒驾。

菠萝啤也是酒!

宋警官对张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虽然菠萝啤味道很像饮料,但是它是以麦芽、大米、砂糖、酒花等为原料酿造出来的一种有菠萝味的啤酒,有1%的酒精含量,并不是普通饮料。别看这1%很少,对驾驶安全的影响却很大!

张女士因酒驾要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她大呼后悔,表示以后开车前再也不喝任何含有酒精成分的东西了!

深夜“非法陪练”被查处,待考学员被三日拘留~


鲁中网-鲁中晨报讯 17日凌晨,文昌湖大队民警在正阳西路考试路段查处了一辆“非法陪练车”,驾考学员被处200元罚款和3日拘留。

1月17日凌晨,在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正阳西路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考试路段旁,一辆警车静候在这里,几双敏锐的眼睛注视着考试路段上的车辆动向。这时警车里的对讲机适时响起:“正阳西路发现一辆银灰色桑塔纳轿车,涉嫌遮挡号牌,疑似‘非法陪练车’,正由南向北驶来,请予以拦截”。文昌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迅速拦截了这辆银灰色桑塔纳轿车,并对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一一控制。

被查处的“非法陪练”从业者宋某说:“我是真没想到,这么晚,这么冷的天,交警也出来查,我本来以为挡上牌子练一会儿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想到刚开始就被交警查到了。”学员耿某说:“我考完科目二预约科目三的时候就收到过交警部门的提示短信,知道找‘非法陪练车’是违法的,但是明天就考试了还是没有多大把握,觉得凌晨练车应该不会被查。”在得知自己将被处200元罚款和3日拘留时,耿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了解,这次打击“非法陪练车”集中统一行动,是为前期巩固打击“非法陪练车”成果,在大队指挥中心视频巡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非法陪练车”出行规律,采取的一次有针对行的集中统一行动,目的就是严厉打击那些仍抱有侥幸心里的违法行为人,严防“非法教练车”死灰复燃。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驾驶时指导人员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对“非法陪练车”从业者,处2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考过科目一就上路 驾校学员两次闯卡被拘留


3月26 日,刚刚考过科目一的驾校学员张某心存侥幸,无证驾驶两次冲关交巡警卡点,最终被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成功拦截。目前,张某已被璧山警方行政拘留 。

当天上午9点过,璧泉交巡警大队民警在璧山隧道东出口路段按照常规进行设卡纠违时,示意一辆往大学城方向行驶的渝C牌照灰色小车靠边接受检查。谁知,该车强行冲卡往主城方向逃逸,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将该车列为重点对象,随时准备拦截。

10时20分,该车经过璧山隧道卡口返回璧山城区,璧泉大队大队长罗开全和支援民警王童仙立即作好拦截准备。随后该车驶出隧道缓缓进入检查站,停在阻车器前。

然而,就在民警准备上前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突然一脚油门,驾车沿双星大道、金剑路往红宇大道方向逃逸。民警立即驾车跟随,同时通过对讲机协调前方巡逻民警拦截。该车在金剑路往沿河东路方向行驶时,因前方车辆阻碍被迫停车,民警立即上前截停该车,并控制住驾驶员。

据驾驶人张某交代,他正在学习C1驾照过了科目一,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张某心想大学城应该没有交巡警检查,就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在收费站前被璧山交巡警检查卡点拦下检查。因知道无证驾驶要受到严厉处罚,于是心怀侥幸,野蛮强行冲卡逃避处罚。张某办完事后,自以为过了一个多小时已经没事了,没想到璧山交巡警这么执着,回来的路上还是被抓住了。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所驾驶车辆购买于2015年1月份,已有多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最终,民警对张某无证驾驶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十日,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罚款200元,不服从指挥罚款100元;强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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