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与“通过路口应减速”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当双方驾驶员都忽略时,极易发生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
在重庆市璧山区,
东林大道与铁山路十字路口,
王某左转弯未避让直行车辆,
被李某驾驶的直行车
撞了个底朝天。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两车驾乘人员均有受伤。
事故处理过程中,李某一再强调自己是直行,责任全在对方。
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李某驾车在通过路口时未减速通行,而王某驾车转弯时也未让直行车;因此,王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现场图)
交巡警提醒
“转弯让直行”并不意味着直行车辆可以在通过路口时不观察、不减速,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直行车不让转弯车,也要负责任。
直行车这些情况要让行
一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二支线让干线
一般在大城市,道路都设有主干线和支线(联络线),所以,支线(联络线)上的车辆须给主干线上的车辆让行,就算是支线车辆直行通过交汇路口,也要让行主干线的车辆,不然发生碰撞,责任可是计算到支线车辆上的哦!
三辅路让主路
这种情况可不少见,一般当主路车辆右转汇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若坚持抢行,一旦发生碰撞,辅路车辆可是负全责的。
四闯入导流带的直行车全责
在城市主干路上,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都会有转向并入的导流带,而在入口之前也会有相应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五有“让”行标志
路口都设置了“让”行的标志牌,你还硬着脖子不让行吗?别问为什么,反正遇到“让”行标志的路口,就安分给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让行就对了。
你让礼让,道路通畅!
开车的人都清楚“拐弯让直行”这个原则,不过问题是“转弯让直行”并不是处处都适用。因为根据目前现有的交通规则来说,下面这几个情况,直行车辆就必须让行转弯车辆,否则就得负全责!
1. 无交通灯的路口,无条件“让右”先行
在无人值守,以及没有交通灯的路口,通过路口的车辆,必须让右侧来车先行!也就是说,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还是转弯,无论做什么行进动作(在合法范围内),都需要让右侧来车先行。
理由:右侧来车盲区大,并保护司机一侧
直行车辆“让右”先行的理由有两个。第一,相对B车来说,A车的左侧盲区更大,B车的右侧盲区更小,观察到A车的几率更大,所以B车应该让A车限行。第二,如果发生事故,B车与A车的撞击点为A车的驾驶员一侧,为了保护驾驶员的安全,所以B车也应该让A车限行。
2. 有交通灯路的口,“灯头让灯尾”先行
在有交通灯的路口,如果右侧车辆行驶方向已变成红灯,但是路口内车辆还未全部通过,而本侧直行车辆已是绿灯,则应该让先进入路口车辆先行。
理由: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A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B车辆,必须让行A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B车全责,A车无责。所以,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虽然这种情况很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3. 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
根据《道交法》和《123号令》的规定,在有让行标志的道路路口,必须让行,如果停止线,则需要停车观察路口情况,再继续行进。否者出现交通事故,有让行标志未让行的车辆,负全责。
理由:道路通过优先级不同
在一些城市道路中,有很多标志有让行的道路路口,即便你是直行状态进入交叉路口,也要让行其他路况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因为人家的优先级更高。这个没啥更好的理由,因为法律法规就是这么规定的。
4. 主路出口,辅路让主路先行
这种情况应该比较好理解,根据《道交法》和《123号令》的规定,大家都应该晓得,主路车辆出主路时,辅路车辆让行,否者应该负事故全部责任。
理由:盲区较大,车速较快
主路出辅路车辆,相对于辅路行驶车辆来说,其盲区右侧盲区要更一些, 因为有主辅路隔离带挡住视线,所以很难观察到辅路车辆的行进路线。另外,主路出辅路车辆的车速虽然处于降低状态,但车速依旧很快,很容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辅路车辆必须让主路车辆限行。
最后总结:
大多数情况下, 转弯确实需要让直行,不过确实有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下,直行是应该让转弯先行。尤其是“灯头让灯尾”这个隐藏规定,很多人都不熟悉。当然,行车上路我们更应该注意的,并不是“谁应该让谁”,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