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被撞个底朝天,交警判定直行车也担责?

“转弯让直行”与“通过路口应减速”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当双方驾驶员都忽略时,极易发生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

在重庆市璧山区,

东林大道与铁山路十字路口,

王某左转弯未避让直行车辆,

被李某驾驶的直行车

撞了个底朝天。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两车驾乘人员均有受伤。

事故处理过程中,李某一再强调自己是直行,责任全在对方。

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李某驾车在通过路口时未减速通行,而王某驾车转弯时也未让直行车;因此,王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现场图)

交巡警提醒

“转弯让直行”并不意味着直行车辆可以在通过路口时不观察、不减速,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直行车不让转弯车,也要负责任。

直行车这些情况要让行

一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二支线让干线

一般在大城市,道路都设有主干线和支线(联络线),所以,支线(联络线)上的车辆须给主干线上的车辆让行,就算是支线车辆直行通过交汇路口,也要让行主干线的车辆,不然发生碰撞,责任可是计算到支线车辆上的哦!

三辅路让主路

这种情况可不少见,一般当主路车辆右转汇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若坚持抢行,一旦发生碰撞,辅路车辆可是负全责的。

四闯入导流带的直行车全责

在城市主干路上,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都会有转向并入的导流带,而在入口之前也会有相应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五有“让”行标志

路口都设置了“让”行的标志牌,你还硬着脖子不让行吗?别问为什么,反正遇到“让”行标志的路口,就安分给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让行就对了。

你让礼让,道路通畅!

驾考网扩展阅读

转弯让直行?几种直行必须让转弯的情况


总所周知,转弯让直行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少人都认为,对于转弯抢道的是要负全责的。但是事实上并非绝对的,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就规定直行车必须让转弯车,否则吃亏的就是直行车。具体是哪几种呢,各位学车的新手们看过来了,小编来给大家来说说。

有让字标志

让行标志一般设置在交叉道路口或者是车流量大的支路路口,即便你是直行状态进入交叉路口,也要让行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因为人家的优先级更高。

灯头让灯尾

在有红绿灯的十字交叉路口,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辅路让主路

当主路车辆右转进入辅路时,辅路车辆即使是直行,也必须让行主路车辆。如果发生碰撞事故,则辅路抢行的车辆负全责。

支路让干路

现在大多数城市的道路都设有主干线和联络线或支线,那么联络线支线上的车辆就要让行主干线上的车辆。

a,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b,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c,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d,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闯入导流带的负全责

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闯入导流带的车辆要负全责。

让行规定只有在大家都遵守的时候,才能显示出对于交通安全畅通起到的作用以及其科学性,文明礼让,大家才能更好的行驶在路上。类似以上的情况下,直行是应该让转弯先行,不知道的赶紧来记下来吧!

必知交规,为什么“转弯让直行”直行负全责?


“转弯让直行”简单的5个字表面意思大家都懂,这里面大有学问。涉及到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关系。其实大多数驾驶员都没学会机动车让行人,尤其是右转车不知道让过绿灯的斑马线上行人,看见人行横道都是加速紧跟前车,更有狂按喇叭让行人看着点,可能有些行人素质确实不高,但毕竟是人啊。

不是从驾校出来就能当好司机的,下面几点,看看你做到了吗?

1.灯头让灯尾

简单说,就是上一轮信号放行的车,在黄灯亮起时进入路口转弯的车辆,本轮信号放行的车辆应当让行。因为在黄灯亮的同时,已经驶出去的车辆是不算闯红灯的。假使作为灯头的你不小心撞了“灯尾”的车辆,就算是绿灯通行的情况,你也得负全责。

2.辅路让行主路

正因为车流量大才成为主路,主路为干线,辅路为支线,支线车让干线车先行。一般主路车道较多,车速较快,所以辅路车要让主路车先行。

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若坚持抢行,一旦发生碰撞,辅路车辆可是负全责的。

3.有“让”标志

反正遇到“让”行标志的路口,就安分给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让行就对了,否则就是全责了。

附10点让行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转弯让直行原则,根本没什么主线支线之分,只要转弯就必须让直行车辆。

2.让右原则,几种情况,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让右侧车辆先行;两辆车汇入一个车道里的时候,左侧车辆要让行右侧车辆。

3.对向行驶车辆都是向一个方向拐弯的时候,右转车辆让行左转车辆。

4.变道车让原车道车。

5.驶入转盘的让驶出转盘的车。

6.就是减速让行和停止让行线前,必须按标志让行。

7.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有障碍的一方让无障碍一方先行。

8.斑马线上,机动车需让行人先过。

9.灯头让灯尾。

10.辅路让行主路。

提示:

过任何路口时,不管有没有行人车辆,都应该减速慢行,因为你预测不到接下来会有什么情况发生。

直行必须让转弯!这些交规“黑洞”你都知道吗?


开车的人都清楚“拐弯让直行”这个原则,不过问题是“转弯让直行”并不是处处都适用。因为根据目前现有的交通规则来说,下面这几个情况,直行车辆就必须让行转弯车辆,否则就得负全责!

1. 无交通灯的路口,无条件“让右”先行

在无人值守,以及没有交通灯的路口,通过路口的车辆,必须让右侧来车先行!也就是说,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还是转弯,无论做什么行进动作(在合法范围内),都需要让右侧来车先行。

理由:右侧来车盲区大,并保护司机一侧

直行车辆“让右”先行的理由有两个。第一,相对B车来说,A车的左侧盲区更大,B车的右侧盲区更小,观察到A车的几率更大,所以B车应该让A车限行。第二,如果发生事故,B车与A车的撞击点为A车的驾驶员一侧,为了保护驾驶员的安全,所以B车也应该让A车限行。

2. 有交通灯路的口,“灯头让灯尾”先行

在有交通灯的路口,如果右侧车辆行驶方向已变成红灯,但是路口内车辆还未全部通过,而本侧直行车辆已是绿灯,则应该让先进入路口车辆先行。

理由: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A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B车辆,必须让行A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B车全责,A车无责。所以,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虽然这种情况很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3. 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

根据《道交法》和《123号令》的规定,在有让行标志的道路路口,必须让行,如果停止线,则需要停车观察路口情况,再继续行进。否者出现交通事故,有让行标志未让行的车辆,负全责。

理由:道路通过优先级不同

在一些城市道路中,有很多标志有让行的道路路口,即便你是直行状态进入交叉路口,也要让行其他路况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因为人家的优先级更高。这个没啥更好的理由,因为法律法规就是这么规定的。

4. 主路出口,辅路让主路先行

这种情况应该比较好理解,根据《道交法》和《123号令》的规定,大家都应该晓得,主路车辆出主路时,辅路车辆让行,否者应该负事故全部责任。

理由:盲区较大,车速较快

主路出辅路车辆,相对于辅路行驶车辆来说,其盲区右侧盲区要更一些, 因为有主辅路隔离带挡住视线,所以很难观察到辅路车辆的行进路线。另外,主路出辅路车辆的车速虽然处于降低状态,但车速依旧很快,很容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辅路车辆必须让主路车辆限行。

最后总结: 

大多数情况下, 转弯确实需要让直行,不过确实有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下,直行是应该让转弯先行。尤其是“灯头让灯尾”这个隐藏规定,很多人都不熟悉。当然,行车上路我们更应该注意的,并不是“谁应该让谁”,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禁止直行”当直行 他的驾照怎么考过的(组图)


在交通信号标志中,有一种名为“禁止直行”的标志,它提示人们在行车中,不能在禁止的方向上行驶。“看见标示了我才往前开的啊!”4月29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双凤大队的民警正在疏导交通,一位司机在“禁止直行”的道路上一路直行。被民警查获时,这位司机的话让民警哭笑不得。

一辆车扰乱交通

当天下午4点多,双凤大队民警来到双凤桥立交,疏导前往渝北区两路方向的车流。

半个小时后,双凤桥往两路方向右侧匝道路口绿灯亮了。该路段右车道的车辆右转向开元方向行进,左车道车辆左转进入涵洞往空港方向调头,然而,良好的交通秩序却突然被一辆四川牌照的小轿车打破了。

来到路口,这辆车既不左转也不右转,而是不顾正前方十分醒目的禁止直行标志,大摇大摆穿过马路直行往机场方向开过去。

由开元驶来右转往机场方向的车辆,以及调头回转机场方向的车辆立即慌了手脚,急忙刹车避让,喇叭声不断响起,道路乱成一团,这辆外地车也似乎发现情况不对,停在了路中央。

误把禁行当可行

民警立即赶到违章车辆跟前,指挥车辆靠边停下,询问究竟。

“你看到上面的标示没有?”民警指着上方的禁止直行标示问驾驶员。

“看到了噻,所以我才走的嘛。”驾驶员理直气壮地回答。

这名驾驶员姓龚,52岁,四川营山县人,初中文化,一共参加驾驶技术培训4次,连续考了6年,直到2011年才侥幸考得驾照。

民警问龚某是否知道禁止直行标示的含义,龚某回答得十分干脆:“我不晓得。”龚某称,自己考驾照时就考过这个标示,当时是胡乱答的。

“你既然不认识,为什么不去弄明白?”民警追问。

“驾照都拿到手了,还学啥子交通信号嘛!”龚某的回答依旧雷人。

他要重新学理论

原来,在龚某看来,只要有黑色的向前箭头,就都是可以直行的。民警又画了带有红圈加红斜杠的左右转弯箭头的标志让龚某认,得到的答复则是“左转弯”和“右转弯”。

了解了情况之后,民警对龚某进行了耐心的教育,龚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加强对交通信号和交通法规的学习,按交通规则要求驾驶车辆。

昨日,驾驶员龚某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驾驶车辆,被依法处以扣留驾驶证、罚款100元的处罚。

“没文化真可怕!”拿到罚单的龚某自嘲道。

新司机、老司机都看过来,各种“转弯让直行”为您详分解


简要案情:

2017年06月27日08时20分,邓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2****的小型轿车,在重庆市长寿区省道102健康产业基地路段,与周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渝BZ****的小型轿车碰撞,致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责任判定:

当事人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一句“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倒是简单,但到底怎么个让法,还是听听小编下面为您详细讲解:

一、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转弯让直行。

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无红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信号灯控制的转弯或直行一方有优先通行权。

1、红灯右转车辆应让绿灯直行车辆通行,此时转弯让直行,其实是信号灯在控制,和在第一种情况中的转弯让直行无关。绿灯时右转车辆只需要让绿灯直行的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3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上一轮信号放行转弯车优先通行,上轮信号灯黄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或右转的车,本轮信号灯绿灯直行车应当让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有标志标线控制的直行车让不受控制的转弯、变更车道车先行。

1、受辅路标志控制的,让有主路标志控制的转弯、变更车道机动车。

2、有让行标志的,直行要让转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项:“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四、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车道:转弯前车比直行后车有优先通行权。

1、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1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仅规定前车左转、掉头禁止超车,没有规定前车右转不能超车。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中,已经规定了超车必须在左侧,所以理论上右转弯不会和后方来车有冲突。发生事故,自然是违章右侧超车的负责。

五、没有交通信号和标线的路口,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1、引出来的2种让行情况

(1)通过路口左转车,让右方道路直行和左转车。

(2)通过路口直行车,让右方道路直行和转弯车,包括左转和右转。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对于该项的详细解释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常见的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不规则路口等。

(2)通过交叉路口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直行和转弯。

(3)右方道路的来车运动状态,也包括直行和转弯,因为无论直行和转弯,都要通过交叉路口中心点附近,并且有方是否有车容易判断,但是车辆是转弯还是直行这个很难判断。

(4)非机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2项,也规定了在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让右方道路来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六、辅助道路让主行道路。

当主路车辆转向准备进入辅路时,辅路车辆即便是直行,也必须让行主路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辅路抢行的车辆全责。

最后小编为大家奉上几种常见让行标志、标线:

【开车技巧】 99%的人都不知道 直行也要让转弯


大家在日常的开车经历中都知道转弯车辆须让行直行车辆,上图中的交通事故大家很容易就发现左转的红车撞到了直行的黄车。能否说这就是红车的全责?

未必!交警在处理这类事故的时候还会参考一个重要因素:黄车直行穿过十字路口有无减速。如果上图中的黄车没有做到减速通过,那也须承担次要责任。

“转弯让直行”并不意味着直行车辆可以在通过路口时不观察、不减速,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直行车辆还应该让行转弯车辆。

1、后行让先行

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路口时信号灯由绿变红,红车一方的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须让白车先行通过。如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

2、支线让干线

道路有主干路和支线路设置,支线上的车辆须给主干线上的车辆让行。就算支线车辆直行通过交汇路口,也要让行主干线的车辆。

3、辅路让主路

当主路车汇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不能抢行,一旦发生碰撞,辅路车辆负全责。

4、闯入导流带

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都会有导流带,而在入口之前也会有相应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而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5、让行标志

路口设置了“让”行的标志牌,一定要按照提示减速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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