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审验,相信驾驶员都十分熟悉,很多情况下驾照必须进行审验才能继续使用。那么,在乌鲁木齐驾驶证审验怎么办理?如果接受警示教育学习又该如何操作呢?
乌鲁木齐办理驾驶证审验及警示教育学习须知: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条规定:
1、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在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时予以审验。
2、持有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自愿降级,可免予审验)
3、持有C1、C2、C3、C4、D、E、F、M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4、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二、驾驶证审验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一条规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记1-11分的),以及持有C1、C2、C3、C4、D、E、F、M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驾照要定期进行审验、并进行换证,这一点相信驾驶员朋友都很清楚!但是期限到了,自己实在无法办理该怎么办?能否办理延期,具体该如何申请?
乌鲁不齐申请驾驶证延期审验、换证业务办理指南如下:
一、法律依据
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二、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申请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申请延期换证的。
三、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注明申请人姓名、驾驶证号、档案编号、延期原因和时间的延期事由证明。
3、延期事由证明文件。属于服兵役的,提交入伍证明,如无法提供的,可持《军官证》、《士兵证》和现服役单位出具的入伍证明办理;属于出国(境)的提交护照或赴港、澳、台地区的出境证明办理。
4、有效的驾驶证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在办证大厅个人受理窗口,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等,办理相关手续;驾驶人业务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收存申请人提交资料,受理申请;
五、办证地址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乌拉泊办公区)。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兰湖路36号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院内
时间:10:00-18:00
五、注意事项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