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8时34分,交警和平支队营口道大队执勤交警在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津GFY×××的黑色本田小轿车进行了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达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159.2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
进一步了解得知,该车驾驶人王某其实是昨天晚上与朋友聚会时喝的酒,因为高兴,喝了两杯白酒,还有啤酒。睡了一夜,以为自己酒醒了,没想还能查出“隔夜酒”,数值竟然还这么高!
学员要明白,酒驾的检测数值是对身体内酒精含量的初检,不是按照饮酒时间来判断是否酒驾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可分为以下几种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2、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3、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领取,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4、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将降 级,失去原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学习、考试。一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均不得增驾A、B照。
5、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6、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得领取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查看更多驾考科目一的理论知识 相关内容,请点击 驾考科目一的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