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又出新招!4月1日起科目一没过的要哭了......

自2018年4月1日起,

又有新规将实施,

已经报名学车的和没报名的

朋友们都应该注意下,

了解新的政策,

学车拿本才会更加顺利哟!

春节刚过,,

就有一则“开年第一新政”的通知

在各大网络社区及朋友圈流传,

甚至有驾培同行称,

只要在今年的4月前通过科一,

就可以免计时打卡

↓↓↓

虽然这些传言有待考证其真实性,

但经证实,此文件是真实的,

为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正式公告:

即从2018年4月1日起,

开始施行机动车驾驶培训

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模式。

官方稿件已下达

↓↓↓

文件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科一科四的理论学习部分,也将实行网络教学和签到打卡。

据悉,此举是交通运输部在推行“计时收费、先培后付”等模式后,为方便学员培训与打造绿色驾培行业的又一重要举措。

理论学习也要网上打卡签到了???

针对国家的这一要求,各地的贯彻落实速度也是非常快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就规范的落实下达了要求:各地驾校严格执行,4月1日不达标,一律不得上传数据。

不上传数据,就没有学习记录,也就不能预约考试。也就是说,4月1日后,科一没通过的,必须通过网络签到学习。

近几个月以来,

关于驾考新政策频频出现,

是不是意味着将越来越严格?

学员的学车之路增加了层层束缚.....

来宾有没有出台相关得政策呢?

小编还没有得到这方面得消息,

不过,该来的总会来的!

所以小编提醒已经报名的学员,

科目一还没过的赶紧吧!

科二科三不一定什么时候又出变故,

既然已经开始练车,

就要一鼓作气,赶紧练好考试。

说起驾考科目一考试,

想必很多考过驾照的人都记忆犹新。

考试前疯狂用手机“刷题”,

考试时心里默念一定要过过过。

看似平静的表面,

内心其实波澜壮阔。

1月份,来宾就有一位考生因为太恐慌,

竟然在考场上昏厥了!

1月16日上午9时30分许,来宾市武宣交警大队的车驾考场地内正在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当参加考试的学员陆续结束考试离开考场之时,一名坐在12号座位的学员引起了监考民警邓所长的注意。

▲ 监控视频显示,该学员正低着头,举止不正常。

该名学员在民警的不断呼唤下,终于醒来,但意识仍恍惚不清,时常出现呕吐的现象......在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将该学院送往医院进行检查。

据了解,该学员在晕倒之前,

正在参加当天科目一的补考。

但其在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之后,

情绪已有波动。

不由得想起,

之前一个姑娘考科目二挂5次大哭......

每个学车的人都有过一段辛酸史啊……

……

祝那些还没拿到驾照的朋友,

好好学车,考试通过!

(来源:柳州播报、交通运输部网站)

微观来宾--来宾日报社主办

编辑:黄婷莉  主任:张国锋  编委:徐哲艳

爆料、投稿、合作联系方式:429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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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长春试点驾照自学直考


“再也不用去辅导班啦”广告语说的好,现在就告诉你个好消息,考驾照不必非去驾校啦!从4月1日开始,长春试点驾照自学直考!

昨天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长春车管所)民警在重庆路街头进行了推进驾考改革的宣传活动。据悉,从4月1日起,长春市与天津、武汉等16个城市率先试点驾照“自学直考”的新政策,长春车管所已经对此次改革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你是不是有一大堆问题?别着急,下边全是干货。

谁能申请自学直考?

1.初次申领驾驶证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

2.增驾申领驾驶证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

3.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4.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5.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6.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7.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撤销的除外;

8.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9.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10.属于6、7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谁有资格随车指导?

1.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

2.不能有吸食毒品记录;

3.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重伤,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4.必须没有记满12分或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5.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满足以上5条,就可以申请成为自学直考的随车指导人员了。

什么车可用于自学?

1.自学用车应当为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的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

2.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

3.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4.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自学用车去哪改装?

目前,长春市有3家企业可提供自学用车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服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完成加装后的自学用车,必须经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后才能作为自学用车使用。

自学用车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后,需进行“上线检测”。目前,长春市共有40家机动车检测单位均可对自学用车进行“上线检测”。可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自学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和加装企业出具的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合格证明到这些检测单位检车。

咋领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直考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就会为其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学员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经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管所将一日内为其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去哪进行场地练习?

目前,长春市除车管所场地外,已有15家驾校可以提供科目二场地练习,自学直考学员可就近选择练车。交警支队北郊练车场科目二考试场地对外开发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17时至22时;休息日(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8时30分至17时。

实际道路训练去哪?

长春车管所证照科科长鲁江涛介绍,除了原有的高新、北湖、净月等考场外,另新增了8条科目三实训路段。

具体线路为:

1.高新南区城南公路超凡大街至超强大街段,约6公里。

2.高新北区航空街-广通路-北展路-天威路-航空街(北环绕城高速北约1公里处,全长约4公里)。

3.汽开区首创北路(西四环路至大众街,约3公里)。

4.莲花山区东吉林大路(雾开河街至长石公路方向段,约3公里)。

5.榆树:工农大街南段-铁北路-榆西大街-榆三公路

6.农安:兴业路-创业大街-兴安路-农靠路

7.九台:南苑路-前进大街;卡伦北区(万清街-群英大路)

8.德惠:惠安路、惠工路、惠农路练车时间:5时至24时

注:高速、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不能用作学习路线,不能在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学习。

自学直考如何报名?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6778号,西环城路与景阳大路交会南行500米)、德惠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榆树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九台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双阳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科目一预约办法:

学员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jl.122.gov.cn)进行网上预约,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车管所自学直考服务窗口预约。

理论知识学习途径:

长春市驾驶人科目一实训分为两种途径:一是上网搜索“”进行网上学习;二是自主选择驾校由驾校进行系统的理论教学培训。

民警解读

自学时出事故咋处理

鲁科长提醒: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人员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以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可以要求申请转为自学驾驶。

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

延伸阅读

驾校教练出来单干?不划算

据了解,按照“自学直考”的要求,明确指出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一辆训练车只能签注一个学员、一个指导人员。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志。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驾校教练/陪练想单干,三个月才能指导一个人,非常不划算。

“路面交警要对学习用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培训人员、指导人员与学车标识上签订的内容不符的,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如果随车指导人员培训的不是指定学员,而且没取得学习证明的话,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记12分,而学车人员将按照无照驾驶进行处罚。”鲁科长说。

看完干货,如有疑问,可咨询长春车管所。电话:0431-88761122;0431-87088722。新文化记者 王跃

名词解释:自学直考

民警介绍,“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4月1日起杭州科目三又换新考点啦!


各驾校:

因科目三新老考点的迁建,4月份杭州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将有所调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4月份考试计划安排:4月2日至4日清明节放假三天,4月29日劳动节放假一天,本月实际安排26天的考试计划。

4月1日起,下沙乔新路考点停止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

4月2日起,富阳场口科目三考场二号线投入使用,3月27、28、29日三天允许适训考生免费进场熟悉考试路线。场口二号线投入使用后,逢单日在一号线进行考试,逢双日在二号线进行。

4月1日起,富阳场口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的考试安排逢双进行。

望各单位落实好通知宣传工作,确保每位教练员知晓,并按实际考试计划安排进行自主预约。

去年6月份杭州江涵路试点新模式,当天上午科目三考试60人只过2人,通过率不到一成;今年又新增科目三富阳考场,教练摸索出新考场的考试技巧需要肯定一段时间,通过率必然会有所下降,所以说,考驾照还是趁早好!

4月1日起成都等16地驾照可自学直考


 驾考改革再出“大招”,一系列重要配套制度出台。公安部消息已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出修改;同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自学直考的试点范围和条件作出具体要求。

违规“自学”将受拘留处罚

2015年11月,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此项改革有了新进展。昨日公安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公告》中提到,天津、南京等16个市(州)将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

对于违反规定进行自学的情况,《公告》也明确了处罚措施。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违规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去年11月两部门出台的《意见》中提到,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未来驾考会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和网上缴费。

此外,驾驶证考试也将更加严格和规范。今后,考试过程会被全程录音、录像。考试过程中,考试员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监考过程。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关于机动车驾驶改革的举措都将于2016年4月1日同时施行。

焦点

 “自学”需限定车辆限定路线

此次公布的自学直考试点共有16个市(州),包括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

为何选择这16地进行试点?《公告》指出,其原因是“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市开展试点”。

自学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在随车指导人员方面,他们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用于自学的车也要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加装后需要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在正式自学之前也有相关流程需要完成,自学人员要经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与应随车指导人员一起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管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

对于自学人员在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公告》指出,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如果自学人员是在不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就要自行承担责任。

 “留外”不足3月换证需考全科

此次出台的驾考改革重要配套措施中指出,杜绝“速成”驾照,严格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

具体规定为,今后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进行科目一考试,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进行科目三考试。此外,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对于此项措施,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表示,一些国家的驾照培训时间很短,很多人出国旅游的几天时间内就把驾照考回来了,而这样“速成”得来的驾驶技能存在隐患,同时对于国内驾照学习者来说也并不公平;此外,还有一些人从中抓住了商机为旅游者进行中间运作。

去年,“去韩国考驾照”一度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话题。此前有报道称,韩国的驾考难度较低,只要参加13个小时的培训,2013年约有2.5万名中国人在韩国考驾照。不少人为此前往韩国“边旅游边考驾照”,引发不少争议。

全国范围内可补换领驾驶证

根据改革规定,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办证更加方便。

此次改革规定,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此外,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

应朝阳告诉记者,2004年左右,为防止考证人集中扎堆前往监管较松的地区进行考试,所以对异地考证进行了限制,而随着驾考环境的改善以及监管水平的提高,这种限制已经没有必要,因此此次全部放开。

此次还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单眼视障人员右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为了严格考试制度,此次出台的公安部新规定,推行随机安排考试,由计算机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与驾校、与考生信息双向屏蔽。

4月1日起泸州实行驾考新规 可一次性预约科目二、三


昨日,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20xx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施行,本次驾考新规调整内容45处,明确13个重点。据了解,针对新规的调整,泸州驾考将出现一系列的变化,具体调整方式和内容,交警部门进行了解读。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正式露面: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对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可更早申领A证: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上肢条件,更加明确了下肢条件。

全面放开驾证考取户口地域车型限制,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取消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也可以换证,考试也可以自主报告考试地点和时间。实现了驾考社会资源平等享有,驾培竞争全国化。

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至大型客车: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详见139号令第十五条)。同时,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4月1日起泸州实行驾考新规 可一次性预约科目二、三

增加了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应当考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自学直考:C1、C2 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但有很多条件限制,千万不能随便练车,要携带“学习驾驶证明”、要安装规定装置、要有专业人员跟车指导、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学习、不得搭载其他无关人员。目前,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在全国16个城市进行试点。

未违法被注销的驾驶证可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只要不是因为发生了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是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以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考试。

具备条件的考生可以一次性预约并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身体条件证明: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明确了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证明条件。

放宽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违法记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和现在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没有区别。

降价啦!6月1日起,驾考收费标准下调!


2020年6月1日起,福建驾考新收费标准开始实施,小型汽车的驾考费用从500元/人.次,下调至440元/人.次,新收费标准有效期为3年!跟着小编来看看具体内容!

1、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何变化?

科目一考试费用从50元降至40元;

科目二考试费用从280元降至260元;

科目三考试费用从120元降至110元;

科目四考试费用从50元降至30元。

2、新收费标准如何收取补考费?

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不收费。

例如:学员第一次参加科目一考试,缴费40元,有两次机会,第一次挂科,第二次考试不收费。

第二次预约考试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

例如:学员第二次参加科目一考试,需补交20元补考费用,当场有两次机会。

第三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

例如:学员第三次及以上参加科目一考试,需补交12元补考费用,当场有两次机会。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生在考试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应允许其按考试项目顺序继续考完剩余项目。

3、已报名学员如何收费?

2020年5月31日之前已报名参加汽车驾驶许可考试的考生(含已报名但未参加考试,以及报名参加补考的考生),其考试费收费标准仍按照原先标准收费。

简单来说6月1日之后报名学车的学员,才能按照最新收费标准参加驾考。

小编提醒:6月学车正当时,政策稳定、价格下调、练车时间充足,建议有学车计划的小伙伴赶紧行动起来。

4月1日“新驾考”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小编说

20xx年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考过驾照的人都知道,要想拿到驾驶证,必须按照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顺序逐个考过才行。不过,从4月1日起,这个顺序可以自己决定,只要科目一合格,科目二和科目三先考哪个都行,两个科目甚至可以一天考完。

学员自主性增强:先考哪个科目自己决定

“139号令”中,有一条规定不得不提,即: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学员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预约科目三。这意味着,科目二、科目三先考哪个,可以由学员根据情况自主决定,不再需要按照顺序考试。

记者来到杭州场口驾考中心探访,多位教练和学员表示已听说新政策,但杭州具体如何施行,他们仍在观望。

采访中,教练和学员们最普遍的看法是:新政实施后,学员多了一种选择。原先,一旦卡在科目二上,科目三就算练得再好还是得等科目二过了才能接着考,花的时间自然就多;现在,他们可以先考一门练得好的,然后多用点时间“攻坚克难”。

场口考场考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学员的自主性增强了。

两个科目连起来考基础好的学员不妨一试

新规定中还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节省时间。

记者采访发现,学员对此态度不一。一部分人认为,连起来考,两个科目都得掌握,学习压力大,还是“各个击破”比较容易。而另一部分学员认为,只要学得好,连起来考,确实能省掉不少麻烦,还能早点拿到驾照。

对此,多位教练认为,得看学员自身学习情况,但他们建议谨慎选择“连起来考”。就他们长期观察来看,学员一天内考过一个科目已属不易。而且除了场口考场外,其他考场不“兼容”两个科目考试场地,也就不具备一天考完两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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