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你的房和车!3月1日就实施,这些你必须知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作出了相应规定。据悉,最高法自2009年起就启动调研,《解释》共计22个条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物权”是什么意思?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大到土地、房子、汽车,小到一块手表、一本书,归谁所有、可以如何使用、分配、是不是能去做担保,等等。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物权作为最为基础和重要的财产权,是社会每个人、每个团体乃至国家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事主体从事各种经济或社会活动、创造财富的基础。

所以,这项重要的权利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关键词:二手车过户

明确机动车转让虽未过户但享有物权

近年来,有关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机动车的二手交易也大量增加,实践中机动车名实不符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如何处理好相关纠纷成为审判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

《解释》第六条明确,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程新文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物权变动,是交付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一物之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一般而言,物权优先于债权。“具体到机动车等特殊动产之上,存在未办理登记的受让人与转让人的债权人的情况,通过转让人的交付取得特定动产物权的人,虽未办理登记,但其已经依法享有物权。换句话说,就是转让人的一般债权人,包括破产债权人、人身损害债权人、强制执行债权人、参与分配债权人,都应当排除于《物权法》所称的善意第三人范畴之外。”

例子

A把机动车交付给了买受人B,但双方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而A还欠C的钱没还。C能不能说,用这辆车来抵偿A的债务呢?这时候,B和C,谁对这辆机动车拥有“优先所有权”?

这种情况下:

B的权利优先于C的权利,法律优先保护物权的权利!

关键词:房产归属变更

不动产物权归属可提民事诉讼

现实中,围绕房产归属而产生的纠纷非常多。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只要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物权就是谁的,一些真实权利人的权益无法主张,比如男方为了结婚,出钱买房却登记女方的名字,于是就出现了大量因房产证署名和加名字而发生的纠纷。依据《解释》,对发生争议的不动产物权归属的最终判断,应当依赖于对原因行为或基础关系的审查,所以,在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自己是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支持他的诉求。

程新文明确,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一种公示方式,不能把不动产物权登记理解为国家对不动产物权关系的一种干预,解释为行政权力对不动产物权的授权或确认,它不是。

对于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归属问题,程新文在发布会上说:“新《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丈夫或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而是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 ,即使该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关键词:一房两卖

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 转移产权无效

老百姓买房最怕交付房款之后,房却拿不到。“一房两卖”甚至“多卖”的现象并不鲜见。而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是保障尚未获得物权的买房人等债权人权益的一项制度。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程新文说,实践中,对于现实登记权利人针对不动产的何种处分,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发生物权效力,存在模糊认识,一些案件中甚至出现不当扩大预告登记效力的倾向。

为此,《解释》第四条明确,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关键词:按份共有

明确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

物权法第101条确立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即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表述较为简单,远远不能解决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方法等重要问题,还导致实践运用及司法判断标准不一、尺度各异。

为此,《解释》通过六个条文、分别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起始条件、同等条件的认定、行使期间、主体范围以及裁判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具有高度可操作性。

其中第九条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

关键词:善意取得

何为善意取得有了明确规定

物权法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司法实践中,与善意取得相关的纠纷非常常见,广泛地遍布在为数众多的合同、侵权乃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

《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了“善意”认定的基本标准:“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则分别就不动产善意取得中,受让人非善意的认定、动产善意取得中受让人重大过失的认定作出具体规定。

例子

A长年住着母亲的房子,擅自把房子转让给了不知情的B。jkW86.coM

B付完钱,A母亲听说了,愤怒地跑来要房子。这时候,房子归谁?

按照《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B拥有房子。

《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第十七条则规定: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此外,关于《物权法》中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判断价格是否合理,《解释》则明确,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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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前你必须知道这些事


对于很多没有学车的人来说,对于驾考培训的很多东西都不太了解。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去报了名学了车,这样也就导致学车过程会遇到种种为问题。这些问题要如何避免呢?你需要在学车之前就要知道这些事情。

1、不要贪图低价,服务才是王道

很多驾校打着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疯狂招生,很多学员在不知其内情的情况下就去报了名,学车时却处处隐藏着隐性消费。所以千万不要被低价所蒙蔽。价格高,一定是有原因的。高的价格,有好的教学设备,更优质的服务。

2、不要随便选择教练

找到一个好的教练,学车速度也比别人快十倍,选一个教练,就像选一个老师,选一个好朋友一样。一个好的教练既能成为你的良师也能成为你的益友。这样的教练不仅你们相处愉快,学车效率也会大大提升。

那什么样的教练算是好教练呢?经验多,心地善良,口碑也好......很多因素决定了一个教练的好坏。比如多听听身边学过车的朋友的推荐和建议。

3、学车要主动,自觉很重要

学车毕竟是自己的事情,不能全部依赖教练。再高明的教练也教不会一个不用心学车的学员。所以,教练的话,用心去记住;自己有时间,也多来练练;什么不懂,及时去问。错误犯一次可以,但是告诉自己第二次绝对不要。想学好车,自己就要努力。

学车之前,自己要了解好这些。毕竟是对自己负责嘛。

拿到驾照后,这些你必须知道!


从科目一到科目四考试,我们经历了寒冬酷暑,最后终于拿到了驾驶证,可是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NO!当然不是,拿到驾照还有后续工作,这些你必须知道!

一、关于驾驶证的实习期

1、拿到驾照的那天起,一年之内为实习期!实习期内驾驶证是不可以上高速的,除非副驾驶上坐着驾龄满3年的老司机。

2、C1驾照实习期内开车的司机要注意,如果被扣了12分,会马上被注销实习期驾驶资格。

3、B证以上的大车证,如果在实习期内扣6~12分(未满12分),实习期延长一年,实习期结束后30天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二、驾驶证丢失怎么办?

如果驾驶证丢了的话,也不要慌张,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申请补发。如果人不多的话,几分钟就可以办完拿到新的驾照了!需要的材料:寸照三张、去车管所大厅填写申请表、身份证、遗失声明。

三、驾驶证如何换证?

1、驾驶证一年实习期过后,不需要去核发地车管所换证,车管所系统会自动把实习期转正。但是如果有违章的话要记得去处理哦!

2、驾驶证满6年之后要去核发地车管所换一本新证,这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体检表(交警部门指定医院)、驾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3张一寸彩照。

3、6年之中如果一个周期内无记12分的违法记录,换新证后自动转换为10年期。

四、关于驾驶证的记分周期

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是从领证之日算起,一年时间!比如你2019年1月1日拿的驾驶证(具体日期驾驶证正页上会写有:初次领证日期),到2019年1月1日就是一个记分周期,如果你的C1驾驶证在这个记分周期内没扣满12分(1-11分,包含11分。),并且在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去处理完违章并交完罚款,2019年1月1日当天驾驶证分数会自动清零,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2日起,驾驶证可以扣12分。

五、关于驾驶证的转入

如果是驾驶证在外地考的,想转入自己所在的城市的话。不需要到考驾驶证当地去办理手续,只需要到自己所要转入的城市车管所去办理即可!需要准备的材料有:驾驶证、体检表、身份证、3张一寸照片。

六、驾驶证扣了12分怎么办

1、如果C1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扣满12分,将会被注销实习期驾驶资格,所以大家切记在实习期内不要扣满12分。

2、如果已经不在实习期的驾驶证被扣满12分,则要在1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参加安全文明学习,学习之后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领回驾驶证。

3、如果是大车(A、B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满24分,除了要学习7天参加科目一考试之外,还要参加路考!通过之后才能拿回驾驶证。

七、关于驾驶证的准驾车型

如果大家不知道自己所拿的准驾车型的车辆能开什么车的话,车君告诉大家,在驾驶证正页的背面有一个“准驾车型代号规定”,那里就可以知道你的驾驶证能开什么车了!到时候就不会因为与准驾车型不符合,被交警蜀黍抓了!

八、关于驾驶证扣分

1、车辆一条违章不能分开处理。就是说如果车辆一次性被扣12分,只能拿一本驾驶证来处理12分,不能拿两本驾驶证来各处理6分,所以啊,高速路上谨慎超速50%以上,要不然被拍扣12分,就老老实实学习7天考科目一吧!

2、如果拿驾驶证去处理了违法,但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把罚款交了的话,记分会被自动记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哦,所以去处理违章的时候记得顺便交罚款!

3、如果是别人借你的车产生违法了,你要拿别人的驾驶证去处理违章的话也可以,但是需要借你车的人拿着身份证、驾驶证跟你一起到违法处理点去办理,车主也要带上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一起到场。

九、违法记录去哪里消除

车辆产生违法需要到车辆违法地或者车牌核发地处理,车辆违法跟驾驶证核发地没有关系。如果是手动开的违法单则要去违法地处理。

十、关于驾驶证增驾

如果是C1驾驶证增驾到B、A证的话,C1驾驶证不能直接增驾到A2驾驶证。需先增驾B1或B2后,再增驾A2。

根据规定公民如果想考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准假车型的话,只能允许有一本驾驶证,就是说原本有了一个C1证,想增驾一个A1证,那这两个证合为一本,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为:A1,是不允许一本A1证、一本C1证的。

但是如果没有必要要A1证的话,车君建议大家去降级吧!因为如果开摩托车违法的话,拿准驾车型为A1D证去处理,违法同样算在A1准驾车型上,要知道,现在处理大车违法是相当麻烦的,只要扣一分都要学习三个小时,所以得谨慎啊!对了,降级的话只要本人拿驾驶证、身份证去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在实习期间如果出现违规扣了12分是要注销驾驶证的哦,所以一定要文明驾驶,切勿违规违法,你还说你拿了驾照就没事了吗?这些真的很有用,赶紧收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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