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小伙子非要“裸奔”开车,谎话“剧本”被识破扣12分!

1月2日中午,一男子为逃避诸永高速上的电子警察“抓拍”,故意将车牌拆卸,被交警查获后更是百般狡辩,前言不搭后语,谎话错漏百出,最终被处以记12分的处罚。

1月2日中午12时43分许,温州高速交警四大队在诸永高速杭州方向永嘉服务区内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福特牌的小型白色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而前挡风玻璃处也未粘贴临时号牌,“这是怎么回事?”拦车的协警心中疑问并引导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驾驶员黄某解释道:“车子前面那个号牌掉了,另一个我放在嘉兴家里,车管所跟我说要把另一个还回去,我现在就是去嘉兴拿号牌。”

协警:“那补办号牌的临时号牌呢?”

驾驶员黄某:“没有给我啊!”

协警:“没有?补号牌怎么会没有临时号牌呢?”协警心中疑惑更深,随后将黄某的证件交于民警。

民警在得知情况后,有了一个猜测:“有可能是故意摘掉号牌的。”随后立刻要求检查黄某车辆的后备箱。果不其然,民警在车辆的后备箱备胎暗格里发现了该车的机动车号牌,并且还是两块,并不是像黄某所讲“一块掉了,一块放家里”。黄某立刻换了一种解释:“这幅号牌是我前天刚拿到的,没螺丝,只能用胶布贴上,今天又掉了。”而后黄某还一直反复强调自己一路都遵规守法,小心开车。

对于黄某不合常理的解释,民警依然持怀疑态度,并继续进行询问。而后令人忍俊不禁的一幕发生了。

注意!

前方高能狡辩!

看清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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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询问道:“那后面的号牌是你自己拆掉的?”

黄某:“不是我自己拆的,我送到修理厂里,厂里的人帮我拆掉的,而且厂里连螺丝都没有。”

民警反问道:“哪个修理厂会连简单的螺丝和螺丝刀都没有?”

黄某不假思索:“没有,我没有去修理厂。”

民警:“那刚刚谁说的是修理厂的人拆的。”

黄某尴尬一笑:“是,是我。”

大哥,你撒谎还记不住自己的剧本?

民警通过监控查询,看到该车前几天都是悬挂号牌的。在后续询问中,民警得知,黄某驾驶的浙C号牌的轿车是从他堂弟处借来的,并且一直是他在温州开着。这次准备从温州返回嘉兴老家,但他在出发前却动起了小心思,将车牌拆卸下藏起来,想等到了目的地以后再将车牌装上。但他没有想到,还没有出温州地界就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而黄某的驾驶证也因此被高速交警暂扣,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拿回驾驶证。

蜀黍奉劝广大驾驶员上路行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好好学习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底线,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要尊重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做一名文明守法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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