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总结:驾照这个目标你实现了吗?

给大家讲个恐怖故事

加上今天

距离2020年结束

只剩下3天!

再问一个扎心的问题

年初你信誓旦旦定下的小目标都实现了吗???

那些年

你立的目标还记得吗

记不得啦?

▼ ▼ ▼

看完36本书

追到心仪的男神or女神

积累5%的房款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减个10斤重

坚持11点睡觉6点起床365天不动摇

赚更多的钱

考本驾照

转眼已到12月的尾巴,年末将至

严寒刺骨的“冬风”提醒着冬季的到来

同时也在拷问着自己这一年的得与失

▼ ▼ ▼

掐指一算

有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残酷事实

▼ ▼ ▼

书只看了3本

女/男神跟别人谈了朋友

房价一言不合限购又涨了

约好一起旅行的朋友临时放了鸽子

多亏我是个胖纸,伤心时还可以捏捏肚子

晚上11点睡觉就跟早上6点钟起床一样难

一整年,六位数密码保护着两位数的存款

说好的考本驾照呢?

这几天朋友圈一度活跃

有人晒美食

有人秀恩爱

更气人的还有人晒自驾游

不就是拿个驾照吗?

童鞋们,你也可以!

而且,这个时间学车还有很多好处呢!

1寒假学车挤?其实好太多

平时学车高峰期集中在周末,而寒假时间自由,学车人群会比较分散,没有太集中的时段。相比其他月份,有利于社会学员学车。

2练车氛围好

寒假来练车,大学生的思维灵活,动手能力强。一起交流,也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好方法。

3考试政策稳定期

今年10月新规后,除了计时培训,基本到明年2月春节完,都不会有别的新政策。而计时培训的内容,不少学员已熟知。

4有照好出游

冬天学车,晒不着热不着。等到明年春天,就能开车出去浪啦!若是拖到明年夏天,不知道又要有什么政策实施。

5再晚要过年了

要是年前学车,就算只能考过科目二,也比什么都没做要好。按农历时间算,好歹也完成半个小目标了!

驾考网扩展阅读

驾照自学直考真的实现了吗?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这么好的事,下半年就有可能成为现实。

昨天起,宁波全市106位驾培机构的校长培训班,正式开课了。能把全宁波的驾校校长集合在一起的,源于一则重大的消息—最近,公安部发文,将在年内组织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改革试点工作,全国首批一共10个试点城市。宁波为首批,也是全省唯一的一个试点城市。

自学直考学车更自由

宁波驾培市场或将大洗牌

从报名到开始学车,学员小王足足等了一个月。他说,现在很多驾校都很忙,学员又多,难得有空去学个车,方向盘都摸不到几把—来自市运管部门的消息,这两年,宁波驾培市场发展迅猛,去年,在宁波报名学车的人有33万多人,领到驾驶证的有25万多人,这已经达到了历史性的高点。正因为如此,有些比较走俏的驾校,一辆教练车可能要对应50名学员,甚至更多。学员进来以后,只能旁边先“晾着”。如果真能实现自学直考,估计可以解决这一尴尬的局面。

然而,自学直考对于浙江的学驾人员来说,只是个美好的期盼,因为之前浙江并不在试点内。所以,当昨天宁波试点的消息公布后,让很多准备学车的人感到兴奋,这意味着自学直考后,不仅可以省下一笔钱,也不用怕被教练骂了。

这事儿对于宁波驾培市场绝对算是件大事。昨天上午,在位于慈城的金通驾校培训基地,全市106位驾校校长全部到齐了,昨天上午的第一课,是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熊燕舞教授讲的。熊教授已走访了国内1000多驾校,在驾校发展、经营与改革方面,颇有研究。

市运管局表示,这次培训以专家引领、自主研修和集中交流等形式,来强化驾校校长对当前驾培行业发展趋势的认识及危机意识,进一步提高宁波驾培行业规范经营、服务提升能力。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各个驾校主要岗位负责人,还有全市共6500多名驾校教练,将都要接受培训。这或将是宁波驾培市场的一次大洗牌。

自学直考驾照年内推行

怎么学,怎么考?这些仍在研究

最近,公安部发文,将在年内组织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改革试点工作,宁波已经明确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将于下半年正式推行。

这对学车的人来说,意味着多了一种选择。今后,除了去驾校学车,也可以自己找家人、亲戚、朋友当教练,自学成熟后,直接预约考试。

同时,这种驾考模式的改革,无疑也会对现有学驾模式形成很大的冲击,行业内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这也就是说,在今后的发展中,哪家驾校的服务质量好,他就有可能在后续的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

目前,宁波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已经在联合商议、酝酿研究新的改革试点方案了。

随着自学直考等新政的实施,与此相关的道路管理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驾照自学直考,怎么学?怎么考?谁来教?在哪儿练车?等等这些问题。相关部门表示,这些问题正在研究,或将在年内会出台相应的政策。

7月1日起,学员可自主网上预约考试

接下来实现省内异地考试

来自省市两级公安、运管部门的消息,从7月1日起,全省各地将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接下来,省内异地考试也将会实现。

目前,学员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主要是先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分配名额到驾校,再由各驾校统一到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

7月1日起,学员考试自主预约后,就取消了驾校考试名额分配制度,交警部门只负责制定考试计划,并定期上网公布。同时,改变以往学员预约由驾校替代的现状,只要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就可以在网上直接预约,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等。

比如,学员陈某,要急着拿到驾照,如果眼下宁波市区的考场十分繁忙,他就可以选择去宁波下属的县市区考场进行考试。

目前,学员在哪学车,就要在当地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7月份以后,这或将会打破。

比如,学员李某在杭州学车,但是目前人在宁波,他也可以通过宁波的网上预约平台,将考试地点预约到宁波来。

实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省内异地考试后,满足了大家自主选择考试场和跨地市考试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将提高各考试场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考试积压。

交警总结危险的驾驶习惯 你中枪了吗


开车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稍有不慎轻则刮擦碰撞,重则车毁人亡。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交警总结出一些危险的驾驶习惯,快来看看你占了几条。

看到大家讨论哪种车子安全性能比较高的时候,笔者总是想开车安全根本的是驾驶技术和驾驶习惯,要想依靠车辆本身的安全性能的话可就本末倒置了。

其实,没有任何车是完全安全的,安全性能做得最出色的车给一个"坏司机"开,它都是危险的。所以说,评价一款车到底安全不安全,还是得看驾驶者。

以下是交警总结出的一些常见危险驾驶习惯,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驾驶安全第一哦:

1、夜晚远光灯越强行驶越不安全。灯光的照射角度越大越安全,灯光抬得越高越亮越危险。

2、习惯性踩离合器不是减少麻烦的办法。习惯性踩离合器不但对机器不好,反而麻烦会更多,更重要的是不安全。

3,去淘宝网或者汽车精品店购买安全带卡夹插在安全带擦扣,让烦人的声光提示系统停止工作。有研究表明,没系安全带开车或乘车,一旦发生车祸,因伤势过重死亡的可能性超过75%。

4,酒后驾车。不解释,等同于自杀、他杀。

5,盲驾。开车接打电话或者浏览网页。开车接打电话罚款100元并扣2分这在我国的交通法规上有明确的规定。盲驾罚款扣分算是小事了,关键是威胁到自己和乘坐人员的生命安全,像那些客车司机,手里握着的可是几十个人的生命,几十个家庭的幸福啊。

6、在不平的地面泊车后不但要拉上手刹还要挂在挡位上,这样才是防止车辆因路面不平避免下滑的最好办法。

7、单向行驶如果有双道,压虚线行驶最不安全。因为无论是前后行驶的车辆都无法判断你行驶的意图。

8、高速拐弯时,一边踩离合器,一边踩刹车最不安全。无论任何情况下,踩离合器行驶会增加车辆的惯性,应该将挡位放低后再踩着刹车行驶。

9、遇到其他驾驶不熟练者或违章者,应该尽快远离他,按喇叭或大灯提示,只会增加他的紧张情绪,使他更加难以控制车辆。

10,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万一前车急刹车,你的车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在此小编提醒各位:车速50km/h时,跟车距离尽量不要少于50m;车速80km/h时,跟车距离不要少于100m;车速100km/h时,跟车距离应为150m-200m;车速120km/h时,跟车距离应保持200m左右。

替考驾照被判刑这个处罚重了吗?大家怎么看?


为金钱所诱惑,男子左某在威远县代替一名驾校学员参加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在考试中被考官识破了替考行为。

“替考入刑”一般被认为指那些“一考定终身”的重要考试,例如大学入学考试、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这些考试都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前途,而考一个驾照作弊,竟然也被判刑,这是很多人没有估量到的。

这在以前,左某的行为只会受到行政处罚,而这次,他已涉嫌犯罪。22日,威远县法院刑事法庭公开开庭,左某受审,他被指控的罪名是代替考试罪这一新罪。

经过审理,威远县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左某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内江市中院向四川省高院确认,这是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代替考试罪后,四川法院宣判的首例代替考试案。

当然,既然是按法办事,我们应该回到法律,来判断驾考作弊该不该判刑。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第四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驾考究竟是不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这里,我们可以说驾考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但是,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规定了获得驾照必须经过考试,但并没有规定“考试”本身。对于获得驾照的具体考试如何进行,特别是把考试分成科目一、二、三等,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由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具体规定考试内容和要求的并不是法律,而是部门规章。所以,如何理解“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还需要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那么,大家觉得因为替考而被判刑这个处罚到底冤不冤呢?小编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一杆秤,可以在留言处各抒己见。但对于规则的严格要求,才能更好的为大家的生命安全负责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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