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转弯车,发生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

前不久的一个晚上,重庆的温女士驾车行至一处三岔路口时,温女士驾车由福建大街往天城东路左转弯行驶,就在转弯的过程中,一辆黑色小车由天城东路往福建大街也左转弯下来,温女士避让不及,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温女士下车一看现场,对方黑色小车的车头都撞在了自己的车身中间,那就是我先进入路口,对方该避让,责任肯定是对方的。很快,交巡警到达现场,查勘完现场后,认定温女士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理由是温女士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虽然事故的损失并不大,但温女士还是觉得有些疑惑:凭什么是我的责任?虽然对方是右道车,但我们都在转弯,怎么对方还有优先权呢?交巡警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温女士才恍然大悟。

像温女士一样对路口让行规定认识模糊的驾驶人其实也不少,下面就来解答大家的疑惑。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大家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该如何通行呢?以下五点,你一定要清楚:

1、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3、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这五项让行规定里,对“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大家认识更为模糊,比如上述案例中,黑色车属于右道车,他在转弯,而温女士也转弯时,按照规定,黑色一样拥有优先通行权。

这里有三张图,详细说明了“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种情况,图中“右道车”为右方道路的来车简称,“本道车”为本人驾车方:

交叉路口交通环境复杂

进入路口一定提前减速

仔细观察,确认安全

严格遵守路口让行规定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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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 车主承担责任吗?


日常生活中,向熟人借车使用或借车给熟人使用是很常见的事情,而面对因为借车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和借车使用人应承担什么责任?你们如何看待借车问题呢?

市民A说

能张口向自己借车的人,肯定是关系不错的,如果不借,很有可能就把对方给得罪了。但他有一个原则,借自己车的人必须有驾驶执照,开车稳当。

市民B说

他曾经给一位大学同学把爱车借出去4天后,当时车被还回来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隔了两天他去洗车时,发现车头右前侧被撞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坑。当时把他气坏了,可还不好给同学打电话发脾气去质问。他后悔把车借出去了,但反过来一想,如果拒绝了,肯定就惹对方生气了。

市民C说

老婆与车恕不外借!

把车子借给别人开,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作为车主一般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湖州南浔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车主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什么?

案情

26岁的王某和大他一岁的阿良都是浙江湖州南浔当地人,去年5月19日晚,两人相约一起喝酒。当晚王先生是开自己的车去的。他们和其他朋友一起喝到晚上10点多,期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到了晚上10点40分左右,王先生发现阿贵不见了,问其他朋友,才知道阿贵有急事走开了,还把王先生的车开走了。

想到阿贵刚喝过酒,开车搞不好会出事,王先生拿起手机就拨打110报了警,并在报警时如实说明阿贵是酒后驾驶。没想到王先生放下电话才10分钟,阿贵开车撞人的消息就传了过来。

被阿贵开车撞伤的李女士是当地人,事故发生时她正骑着电动车赶路。交警部门认定,阿贵属于醉酒驾车,负全责,李女士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阿贵仅支付了李女士2.4万元医药费就再也不肯赔钱了。今年7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先生、阿贵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17万余元。

王先生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觉得冤枉,他自己没同意借车给喝酒的阿贵,又及时报了警。法庭审理后认为,王先生虽系肇事车辆车主,但在事故发生前就报警称车辆被他人开走,故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别人把车开走车主怎么证明自己无责?

对于车子被别人开走特别是出借车辆给他人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一定争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是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

根据2012年12月2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到底是谁把教练给逼疯的?


在很多人看来,教练早就成了“社会暴民”一样的存在,脾气凶,还动不动就各种新闻爆料。但其实,教练真不是那么好当的,这个群体也快被各种各样的压力压的透不过气来了。

现在的学员说不得讲不得

自从30岁—45岁的学车群体都渐渐拿到驾照后,学车的主力军现在已经转移到90后上面。有主见,有想法,个性丰富,更加注重自身感受。但是对于教练们来说,往往就有苦说不出了。两代人的沟通方式存在着很大差异,学员说不得讲不得,说重了就不学了,一言不合就把教练整蒙圈了。

政策变来变去,教练很心累

政策虽谈不上“朝令夕改”,但是这几年新政颁布的频率真的让教练、驾校有点应接不暇。一会儿自学直考,一会儿培训里程不少于300公里···。不能专心教学,还得应对各种各样的改革。有教练特意提出:“例如学车现在得用居住证,但是登记半年才能拿居住证,我们招生完全陷入困境!”希望不要总是在办公室里指点江山,也真正考虑一下教练的感受。

价格恶性竞争,雪上加霜

驾校多,学生少,想要吸引学员就得打价格战。恶性竞争带来的恶果,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教练收入降低。

少数不良教练抹黑了整个教练群体,致使所有教练受到精英阶层的打压。教练这个职业,真的快被压力压的透不过气来了!

到底是谁把教练员给逼疯的?


这年头当教练再也不是吃香的喝辣的时代了,在社会看来,教练员这个群体总数一群简单粗暴没有文化的人,动不动就是吃拿卡要,动不动就是各种千奇百怪的新闻热点,可是有没有人去探究教练员背后不为人知的原因呢?有没有人知道现在的教练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做吗?隔行如隔山,现在的教练员真的不好当……

现在的学员要求千奇百怪,让教练应接不暇

自从这几年开始,学车的人群越来越年轻化,90后的群体越来越多,然后90后的群体都是一些比较有想法有主见的群体,追求个性化、随性化,一言不合就会让你蒙圈了。估计很多教练都有亲身体会,年轻的学员学的快,但是比其他学员更加难伺候。

早令夕改的政策让教练捉襟见肘

驾考行业自从2013年的“123号令”实行以来,驾考改革则是3天一小政策,10天一大政策,“新国标”改场地,教练车加计算设备,场地弄电子围栏……各种政策让教练员和驾校校长捉襟见肘,应接不暇。特别是学时系统的改革,让教练员和校长们痛苦不已。

同行之间的价格竞争更是雪上加霜

这两年来,驾校的数量,教练的数量越来越多,全国多个城市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导致短时间内的同行竞争日趋激烈。于是部分教练和校长们则通过直接简单粗暴的降价方式来,这样的竞争更是让驾考行业雪上加霜。

汽车发生追尾事故后的责任认定


所谓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而当事人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判定依据,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下来判断的。相关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部分法律依据如下:

1、如果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没有执行公务而且还没有经过原车主的同意,那么在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中规定车主与驾驶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过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给第三人发生交通追尾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则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或者被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追尾事故,那么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承包、承租人没有经过车主的同意擅自进行转包、转租或者借与第三者而引发交通追尾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还是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当损害发生以后,并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与否,而是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在责任认定时能够证明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并且能够证明该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受害方的故意所致,才可免除加害方的责任。

3、连环追尾的责任认定及理赔办法

第一辆车刹车后,被后面的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在车辆尾部,原则上以“追尾”为由,由后面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辆车,包括倒数第二辆车的损失和赔偿情况大同小异。

主要涉及三方面:

追尾后在赔付前车损失时,根据目前的交通处理规则,是百分百的全责,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

自己车头的损失,视情况看,如果交警认定是刹车不及造成,由车主自己“埋单”,如果是被后面的车撞上再往前挤的,则由后面车辆赔付。不管那种情况,该车的保险公司都不予理赔。

自己车尾的被撞损失,则由后车赔付。而最后一辆撞上前车造成的损失,主要涉及两块。一是撞前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车头损失,同样要看情况分别处理。

驾校学员练习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新时代的文盲是不懂英语、不会开车、不会用电脑,近年来,驾校报名火热,驾校报名费涨的飞快。驾校学员练习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本文整理了一则案例,相信在案例中能够找到你想要的答案,详情请看下文。

[案情介绍]

王某,今年在上海一所驾驶学校报名学车。但在一次驾驶练习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在驾车过程中撞上了其他的行人,造成了他人的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王某被认定为负全责。尽管教练在当时采取了措施,仍未避免事故的发生,这起交通事故应该承由谁担责任?王某还是教练,还是驾校?

[案情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教练员的责任但是,教练员教授学员驾驶技术,是履行职务行为,学员在学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教练员履行职务时发生的,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教练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应由驾校承担。因此,本案例中驾校应对此次交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教练人员在教授驾驶技术的时候,应当尽到应有的义务。由于学习驾驶的人员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此,即使实际的驾驶操作是由学习驾驶的人完成的,其行为的后果也应当由都练员来承担。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即在新的驾驶培训机制条件下,由教练人员承担学员的赔偿责任。“代负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在于强化教练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学员的驾驶行为处于教练人员的严格指导下,而且教练人员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机动车的条件下,认定学员的违法行为和赔偿责任由教练人员承担,从法理上讲也是成立的。

2、驾校对于其雇佣的教练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雇主责任。因为教练和驾校之间是雇佣关系,教练教授驾驶技术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雇主即驾校承担。事后驾校可以向有过错的教练追偿。

驾校学员在练习时发生交通事故,除非是故意而为,一般都是由教练员承担责任的,教练员在带教时,要十分注意,要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否则出了事故将会承担责任。

发生事故如何处理?


拨打122报交警,如有人员受伤,不要随便移动受伤人员,一是怕破坏现场,二是你不知道人员受伤的情况,随意移动受伤人员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要及时通知120等求救援,无人员受伤则由交警进行责任划分,再通知保险公司。

1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及时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及时提醒过往车辆,便于交警部门正确认定责任事故和减少不必要的道路交通拥堵现象。

2 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

3 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4 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交警部门的主管部门予以变更或撤销。

5 如果交警部门的主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变更或撤销的,当事人也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要求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

6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调解结案,如果能调解结案的话,则省去了不必要的诉累。

发生事故后应正确自救


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导致伤害或损失加重。急救医生提醒,发生事故后通过自行急救,主要是达到应急止血、防止感染和固定骨折部位3项作用,而进一步的处理则应该等到专业的医务人员到达后再进行。因此,在慌乱状态下,千万要避免以下5条错误做法。

1:用不洁物品捂伤口 事故中发生创伤时,很多人会因为慌乱,随便拿东西捂在伤口上,比如撕下座套、衣服等,这很可能导致二次感染,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在出现大伤口或者动脉破损的时候。在此情况下,一定要用卫生洁净的东西处理伤口。

2:移动骨折伤员 事故中一旦出现骨折,不要轻易搬动伤员,尤其是在颈椎骨折时,否则可能导致瘫痪甚至生命危险,应该等待医务人员前来处理。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对于普通伤员,应尽量在原地安置好,用绷带固定住受伤部位,防止来回挪动造成再损伤,等待救援;重伤员必须从车内搬动、移出时,首先应放置颈托,或进行颈部固定,防止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导致高位截瘫。无颈托时,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等,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对昏倒在座椅上的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部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如果一定要搬出,应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放置颈托,包扎伤口。如果要搬动,应由数人轻柔地将腰臀部托住,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3:拔出刺入身体的物品 事故中当有物体刺入体腔或肢体时,不要将其拔出。因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物体能够暂时起到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可能会导致大出血来不及抢救。应该保留刺入物靠近体表的一段,并用消毒棉花对周围伤口进行涂抹。

4:堵耳鼻溢液 车祸后如有颅骨骨折,应将伤员平放,头稍垫高。如果有耳鼻溢液,千万不可以加压填塞,应尽快送往医院处理。

5:普通车运送重伤员 一般情况下,不要现场拦截普通车辆护送危重人员去医院,因为一般车辆缺乏抢救设备,且伤员多半处于不恰当的体位而导致伤势加重,增加抢救的难度。

开车发生事故怎么办?交警支招


驾车出行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发生些事故之类的,那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呢?是报警等待警察处理?还是私了?私了靠谱吗?一起来看看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支招如何应对。

日常驾车出行,遇上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尤其是我们的新手司机,开车上路多多少少会有遇到些状况,那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时该怎么处理呢?是不是一遇到事故就报警等警察处理呢?还是选择私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了解下。

第一时间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各位司机和乘客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三件事情:首先要开启车辆危险灯,其次要在车辆后方50米开外的位置放置危险警示三角架等警示物,然后安排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车道外的安全区域,以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如果有不能移动的受伤人员,更要做好防护措施。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要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节省时间省去麻烦双方可以选择不报警而自行协商处理,但是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形就必须要报警,通知交警到场处理:(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或虽然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有一些撞毁路边设施的交通事故,比如撞到路沿、防护栏等,个别车主以为没啥事,直接开车就走了。千万不要这样做,如果不报警就直接走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情形。

哪些情况要及时把车辆移开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在一些情形下,司机还必须及时撤离现场,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如果交通事故只是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车辆可以移动时,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经常在路上会遇到司机因为车子发生小摩擦,争执不下,而直接导致交通堵塞瘫痪,对于这种应当撤离却不撤离以至于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到场后会对司机进行处罚。如果司机有无证驾驶、喝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情形的,必须要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这样握方向盘易发生事故!正确方法是这样的……


有的人纳闷,方向盘有什么好说的呢,不就是打方向吗,这还不轻易吗?说实话打方向盘还真有讲究,因为很多人握方向盘的姿势真的不对,当碰到危险情形时,这些错误的姿势就会增加事故的发生率。错误一:握方向盘手势过上或过停

突发情形时,大幅度打方向这种姿势力度会不够,会把自己弄的手忙脚乱的。 

错误二:单手握住方向盘 单手打方向,手臂放在腿上,或者放在门板上,开车很拉风,但也存在危险。如果碰到紧急情形(比如爆胎),一只手根本无法稳住方向盘!错误三:正十字,反十字手法

这种姿势应该很少有人用,因为大家在考驾照的时候,肯定都在教练那里纠正过来了。需要注复的是转弯或者停车打方向盘的时候不要这样做。

错误四: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扶档位

很多开手动挡的司机都中枪了吧,这种姿势在平路中还可以,但是要在颠簸的路面,这种姿势很轻易造成方向盘脱手。

准确的手法应该是这样的:

唯独称得上是准确的方向盘握法是左手9点,右手3点,也就是两只手对称地放在方向盘两侧,拇指轻轻搭在方向盘内侧,多数车型在这里都设计了凹槽。这个动作最准确只有一个原因——安全,什么舒畅啊、便于操作之类的都排在安全之后。这样握方向盘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随时知道车轮的转折幅度,就算频繁连续的掉头也不会手足无措,因为手从来没有离开过三九点位置。至于猛烈驾驶,这更加只是唯独准确的方向盘握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精准掌控汽车运行轨迹。

总结:方向盘的操控,对于常常开车的人来说,是停意识的行为推断。很多司机因此忽略了准确的操作,也正因如此才为意外埋停祸根。所以,无论你是正在学车的学员,或者已经是拥有多年驾驶体会的老司机,都要复视操作方向盘的准确姿势,莫因事小而不为,却至大祸避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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