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内容

科目三考试内容

4.3.1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4.3.1.1大型容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容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魂截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如下:

a)上车准备;

b)起步;

c)直线行驶;

d)加减挡位操作;

e)变更车道;

f)靠边停车;

B)直行通过路口;

h)路口左转弯;

i)路口右转弯;

J)通过人行横道线;

k)通过学校区域;

l)通过公共汽车站;

m)会车;

n)超车;

0)掉头;

P)夜间行驶。

4.3.1.2其他准姆车理的考试内容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见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六条。

4.3.2安全文明贺驶常识考试内容

4.3.2.1试题内容

试题内容如下:

a)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

b)安全行车常识;

c)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手势辨识;

d)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

e)恶劣气候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娜软常识;

f)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

g)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化品处置常识;

h)地方试题。

4.3.2.2试题构成

4.3.2.2.1试题题型与数量

4.3.2.2.1.1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4.3.2.2.1.2数量为50道试题。

4.3.2.2.2试题内容比例

试题内容比例见下表

编辑推荐

关于驾照科目三考试内容


(一)考试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二)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科目三考试内容以及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内容以及合格标准

路考是 驾驶员考试科目三中最重要的考试,那么路考主要是考什么,考核的方法是什么,下面让小编为您解答:

● 考试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 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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