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教练员本身就是一件繁忙的工作,整天忙碌在训练场和考场,为了让学员顺利拿到驾照,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女教练的生活,就更加艰难了,除了要培训学员,还要照顾家庭,洗衣做饭带孩子,她们既是教练又是妻子还是母亲和女儿,多重身份的融合,很难让人们想象会在她们身上会产生怎样的反应。
女性的身份让女教练员的身上背负太多的定义,一方面她们需要照料家人的衣食起居为全家人操劳,另一方面她们要为训练场的学员奔波劳碌。她们的时间和精力被工作和生活占用,留给自己的却很少很少。
可是她们也是女生,她们也爱美,她们也喜欢打扮自己,喜欢花草树木,喜欢小动物,喜欢音乐爱看韩剧,她们也喜欢逛街,喜欢和闺蜜一起八卦,喜欢美好浪漫的事物。可是身为一名女教练,让她们和这些有趣可爱的事,越走越远。
她们的时间奉献给了家庭和学员,她们的精力分散给了柴米油盐,她们留给自己的时间微乎其微,可是她们依然保持甜美的微笑,向上的姿态,努力的节拍,温暖而柔软。
女教练员是盛开在训练场上的花朵,是生活的调味师,她们懂得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她们善于捕捉生活中的美丽和教学中的灵感,她们是独立、坚强的生命体,她们把工作做的像道美味的佳肴,把生活过的像首动听的歌。
祝天下所有女教练员,节日快乐!你们辛苦啦!
感谢每一个找我学车的学员,感谢你们的对我的厚爱,你的选择对我来说不止是信任更是一种责任,从你作出选择的那一刻,我们的师生缘便成为注定,确保你平安学车的使命印刻在我心头,再也挥之不去。
不管你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我,别人介绍或是偶然,我都感谢缘分于茫茫人海中让我们相遇,能够成为你的教练,我心怀感激,十分珍惜。
我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性子直,看到啥说啥,不懂方法。很多时候,看到你们练车操作犯错,心里真为你们着急。为了让你们认真练习,每次一上车我就收起笑脸,表现的很严肃,对你们要求也很严格,虽然知道这样严厉的我可能会伤害到你,但是开车不是儿戏,哪怕现在让你们埋怨我一会,也不愿让你们以后开车有半点差池……
我一直以为你们选择我做你的教练已经是对我最大的信任,可是当一个个毕业的学员拿到驾照后,依然和我保持联系,甚至愿意把身边想学车的朋友介绍给我,我的心中的感动已溢于言表。感谢你们的认可,感谢你们毕业后未曾忘记我,这种情分,我一辈子都记得。
感谢每一个找我学车的学员,你选择了我,我就不会辜负你的重托,教会你开车,确保你平安,是我最要紧的事,你放心,我绝不推脱。我何德何能遇到这样一群可爱的你们,你们就是上天赐予我的天使,让我感受这世界的美好和温暖。
盼望着 盼望着
春节模式终于正式开启了
在外辛苦一年的你
此刻
是不是已经和家人团聚在一起
围着灶台想着年夜饭该准备哪些菜
聊着春晚都有哪些期待的节目和明星
明天的大年初一该先去哪家拜年
七姑八姨家的小朋友压岁钱该给多少
春节所有的意义因为团聚而突显
尽享此刻相聚带来的脉脉浓情
平凡、温馨、却无限美好
这个假期
请好好享受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刻
小编在此,祝学员们:
“除”去学车困难问题。
“夕”望你学车顺畅一路无阻。
“除”去那些霉气。
“夕”望你如意吉祥得到好运气。
“除”去沮丧难过的心情。
“夕”望你天天快乐阳光乐观好心态。
“除”去考试的心惊胆战。
“夕”望你努力奋战取得好成绩。
“除”去通过考试的所有障碍。
“夕”望你科一科二科三科四都能一把过。
还“夕”望你拿证上路后都平平安安。
也许我不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教练,也许我并不懂得讨好学员,但在中秋节收到了不少学员的祝福,感谢你们的祝福,感谢你们中秋还记得给我捎来中秋问候!
接触驾考这些年来,带出了一批批的学员,个个都倾注过自己的心血去认真教导过,有严厉对待过得,也有被我凶过的闹过别扭的,但自己始终尽责,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事不对人。
有时候想想自己和蔼些不那么严肃,相处的是不是会更好些,但那可能就不是我了,每个一手带出的学员,都倾注了感情和心血,希冀着你们能比别人学的好,尽自己所能的教导你们。
你们中每个人我都记得,甚至有些人令我难忘。虽然学车的过程辛苦,但回忆却令人怀念。 看着你们过来又走,从陌生到熟悉。看着你们毕业我会骄傲,会高兴,也会有点伤感,甚至不舍。如此循环,久了我就有点厌倦了,开始看淡了,毕竟相处的时间苦短。
有时候挺想放下架子跟你们打成一片的,有时候我就在想亦师亦友,师我做到了,友却未尽,自己也不喜欢严肃,却总绷着一张脸去让你们认真专注。
跟你们有过欢声笑语,因为能认识到你们,我更加热爱我从事的职业。因为跟你们有过很多令我难忘怀念的,甚至是有意义的记忆,让我对这个行业更加珍惜。
虽然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整天忙忙碌碌很累,但是想到你们认真学车的场景,想到和你们在一起的欢声笑语,想到可以为你们走向更加美好的生活尽一份绵薄之力,就不忍放弃,所以一直坚持。
在我眼里你们是那么可爱。至始至终,我都记得你们所有人,怀念你们,从未因你们的学习对你们有过偏见。在我眼里你们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不比别人差!
不管嘴上再怎么批评你们,心里却以你们为骄傲,因为你们是我的骄傲,你们的努力我都知道,我自信我的学员一定会开的比别人好! 虽然你们都会毕业,总有一天我不能教你们了,但你们每个人都在我心里留下了位置,不会因分离而寡淡一分。
所以,请不要被我严肃的表面吓到,我所有的严厉只有一个目的,对你们负好责,让你们学得更好,学到更多。
立冬之后,意味着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每一位来学车的学员、已经毕业的老学员,要注意防寒保暖。
这份问候不知能不能送到已经毕业的学员,还记得那时总和你们说帮忙招生的事,也不知你们是否放在心上。其实有没有招到无所谓,但真心感谢帮我宣传的学员,也真心感谢毕业后还记得我的学员!
立冬到了 意味着今年也快结束了
那份久未联系的思念也日渐浓郁
虽然我们毕业后见面的次数少了
但是当初教学的场景却不曾淡去
你们总说教学时的我很严厉
私下或许还有几位学员对我不满
但是我打心底把你们当成朋友
偶尔的电话短信的问候
或是帮忙宣传招生,介绍学员
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欣慰
很开心在我的教学路上遇见你们
真心祝愿每一位老学员
身体健康 阖家欢乐
也希望你们记住
无论工作再忙 健康都是第一
无论多赶时间 安全都在首位
驾驶员培训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老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应当公平、公正、公然和便民。
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依据经营项目分为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依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 获得一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 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获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还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九条 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
第十条 申请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治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治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治理制度。
包括安全治理制度、教练员治理制度、学员治理制度、培训质量治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治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治理制度、教练场地治理制度、档案治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相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治理人员。
治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练习负责人、教学车辆治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治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都邑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一般三轮摩托车、一般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实,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都邑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练习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治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治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治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治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治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实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实或产权证实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实或产权证实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实(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实(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实;
(十)依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实,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实行有用期制。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证件有用期为6年;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证件有用期为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治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许可证件有用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第三章 教练员治理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进行两次。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教练员证》。
《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
《教练员证》的有用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用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三条 鼓舞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 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养。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治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治理,并依法向社会公然教练员信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
原发证机关发觉有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教练员证》作废。
第四章 经营治理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答应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备案。
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天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天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第三十六条 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员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实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式样见附件4)。
《结业证书》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
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以及相关统计资料。
《培训记录》应当经获得相应《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十六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治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各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阻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实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觉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治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相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平心而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相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平心而论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觉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等形式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施行。1996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规定》(交通部令第11号)和1995年7月3日公布的《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治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式样(略)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式样(略)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式样(略)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式样(略)
当别人还在被窝酣睡时
他们已经起床准备一天的工作了
当别人进入装有空调的办公室时
他们却在40度的高温下开始工作了
当别人考虑小长假去那旅游时
他们却在驾校里带着一批抓紧时间练车的学员们
但是所有的累
他们只是一笑而过
除了坚持,毫无怨言
做驾校是苦行业。
当你满怀希望进入驾培,却发现期望与现实之间落差巨大的时候;当你披星戴月朝五晚九,带完一批学员有几人驾驶考试没有通过的时候;当你为了下班前招一个学员的单子费尽唇舌,但对方还是嫌价格高的时候;当你好不容易租了一块场地并且硬化好,却因为政策等原因不得不拆迁的时候;当你视学员为衣食父母,让一帮跟随你多年的教练员能按时支付房贷车贷的时候……
请继续怀有希望,请继续抱有信心,希望与信心,赋予你我前行和奔跑的力量。
我们分布在中国大地,白山黑水间。你在街头巷尾、线上线下为招一个学员而费尽心思、四处求人;你在报名大厅微笑服务、为学员忙前忙后;你在训练场挥汗如雨,风雨无阻;你在科目三的训练道路上,在副驾驶座陪同学员用生命呵护生命;你在考场的外边,为学员的考试提心吊胆、默默祈祷……
培育中国好司机,争做驾校好教练,贡献行业正能量。我们看见一个个驾培人在自己的位置上奋发,将旺盛的生命力焕发为光与热,只求对得起自己这份工作的职责、对得起自己和家人对未来的期许、对得起学员一双双信任的眼光!
我们感动,我们深思:什么才是存在的价值?什么才是平凡?什么才是伟大?平凡不是平庸,伟大不是惊天动地、伟大无需轰轰烈烈。
驾培人也是大时代的参与者,每一个平凡人物的参与和努力,汇成大时代的洪流;每一个平凡人物的行动与奉献,汇成大时代的进步——中国汽车社会因我们而更美好,交通强国战略因我们而更快实现。
这一切,都源于责任和爱,爱我们的员工!爱我们的学员!我们爱这个行业,爱这份工作!
这一切,都源于使命,我们希望自己的学员成为一生零事故的驾驶人!
这一切,都源于信心,你和你全体员工的奋斗配得上更好的未来!
无论前方是否要过草地、翻雪山,我们都要从容淡定、积极面对。在此基础上,驾培人不轻言放弃,不堕信心,不失希望,不断从中汲取前行的力量。我亲爱的驾培同仁,在元旦的第一天,祝福您,新年快乐!
如果忙活半天还是打不着火,而且电瓶没电了,就别再打了,电瓶受不了啦!有三种选择:一是借它车电打火,二是换电瓶,三是拖到维修部。
3、冰雪路面起步在又硬又滑的冰雪路面起步,挂2档,小油门,抬起离合器到联动处,略停一下,微抬起一点,车如果动了,继续抬起来,缓加油,走车。如果车轮打滑走不起来,就踩下离合踏板,改挂1档,然后再抬再踩,让汽车前后晃动,逐渐扩大前后晃动的幅度。几次后,看准汽车向前晃动时,抬起离合踏板,走车。如果还是走不起来,那么看车后有多大距离,向后倒退一点,再试,往往都能成功。最后,还是走不起来,就要清理驱动轮下的冰雪,或垫砂土等,麻烦一点了。4、松软雪地起步刚下的松软积雪达到10厘米以上时,停车后再起步,也要挂2档,小油门,慢抬离合,慢慢起步。要点是让车轮慢慢转动,千万不要转快了。如果按通常操作,车轮会打滑空转,反而走不起来。如果雪地打滑走不起来,就往后退一点再试。实在走不起来,就要人推了,或者清理驱动轮下的雪,垫沙土等防滑物。5、低速度行驶中,在没有把握的光滑路面,速度控制在20-30公里左右,进入有车辙的正常通行道路,时速可达40公里,见到除雪后的黑色路面,可正常驾驶,但要时时注意可能突然出现的冰雪。6、缓加油在光滑冰雪路面行驶时,加油要轻、缓,加急了车轮空转打滑、方向失控。7、不空档在冰雪路面行驶时,更不允许挂空档滑行。特别是下岭下坡时,一定事先挂低速档,稳妥行驶。8、巧减速在光滑冰雪路面行驶,从高速减为低速时,不能急收油、不能踩脚刹!只能用逐步减档的方法来减速,利用发动机低速档的制动力进行减速。速度很慢了才能收油、空挡、踩脚刹。如果你不知道冰雪路面的刹车方法,抬起油门踩脚刹,后果不堪设想!9、慢转向转向也要先减速,然后慢打方向盘,适当加大转弯半径。转向操作要均匀和缓。方向盘打急了不但不拐弯,反而使转向轮打滑,失去方向控制。10、走沟槽车轮选择走冰雪路面上的顺向沟槽或车辙,起码有一个车轮走在沟槽或车辙里,以防侧滑。大雪覆盖没有车辙的地方千万不能去。11、保持距离在冰雪路面,汽车随时可能无规则打滑,应尽量远离其他人和车,防范未然。12、打滑失控怎么办摆脱冰雪路面失控打滑状态,不是踩刹车,反而是点击油门,用间断加油提速的方法,让驱动轮找到作用点,恢复驱动能力,从而恢复汽车控制方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