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交警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须知

1、学员禁止携带手机入场。

2、凭身份证和考试预约凭证排队进入考场。

3、找到自已的座位,确认作答页面上是否是自已的姓名,核对好后点击“确认”开始考试。

4、作答完毕后点“交卷”、再点“确认交卷”(之后会弹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即可离开座位。

5、考试合格(90分合格)的考生,请到考台在打印出来的成绩单上签名,签字后学员不得在考场逗留,应有序的离开考场。

6、严禁带书本、小抄等资料进入考场,更不得在考试过程中翻阅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7、在考试过程中,学员不得偷看其他考生作答,不得下位走动或与其它考生交流,一经发现也将取消考试资格。

注:

A:理论考场每台电脑都安装了视频,在考试过程中会随机拍6张相片,如果抓拍的相片中没有拍到该考生或到其它考生时,成绩即使合格也会被取消。

B:理论考场都安装了远程监控摄像头,由省总队直接监控,如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将会取消其考试资格。

扩展阅读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桩考)须知


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桩考当中驾考人员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看看的小编给大家的介绍吧!

1、参考学员应以驾校为单位,集中在候考室候考,未经允许,非参考人员一律不得入考试通道或区域。

2、本场考试的驾校,应指定两名教练员或校长担任当日值勤员,并在考试前15分钟到监考民警处报到。

3、显示屏“准备”一栏的学员应立即经桩考入口到受理岗1、2号窗口提交技能证明、身份证,拍照审核后,经通道进入桩考监控室,按东、南、西、北对应库位号到窗口提交技能证明和身份证。

4、审核后,学员沿着通道到各库位的起点处待考。(学员站在地上的库位号圆圈内)

5、上车后,喇叭或车载语音提示“**号,开始考试,请倒车”。若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喇叭或车载语音提示“车身出线(不合格原因),请把车开到起点”,学员当场进行补考。

6、考试合格,喇叭或车载语单提示“**号,考试合格,请退出考场”。

7、车辆驶出库位开回起点时,请按左侧的虚线停正车位,以方便下一个学员考试。无特殊情况,车辆在起点处不得调车。若要调整车位,上车前及车位调整好后均要举手示意。

8、考试结束,学员应沿原路返回至候考监控室,领取技能证明、身份证。合格学员领取考试成绩表至二楼受理岗3号窗口签字。

9、桩考实行限时,小型车辆每次6分钟,大型车辆每次8分钟。超时学员应换库考试,两次超时的,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10、考试前,学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严禁带入考场,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11、学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考试的其他成绩一并取消。

注:以上各地情况可能不一样,请按实际情况进行。

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流程及说明


北京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流程:

第一步: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步:核对考生身份(指纹验证、图像对比);

第三步: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第四步: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现场补考一次;

第五步:考生考试实时图像与资料图像比对;

第六步:打印考试成绩单;

理论考试说明:

一、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中止本科目考试,本科目成绩作废,重新预约考试:

1、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

2、接听手机、查看传呼机的;

3、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

4、大声喧哗,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

二、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档案):

1、翻看传、带资料或书籍的;

2、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的;

3、指点他人考试的;

4、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场外指导的;

5、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考)须知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考)须知是什么呢?下面看看小编的小编给大家的介绍吧!

1、参考学员应以驾校为单位,集中在候考室候考,未经允许,非参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通道或区域。

2、本场考试的驾校,应指定2-4名教练员或校长担任当日值勤员,并在考试前15分钟到监考民警处报到。

3、显示屏“准备”一栏的学员应立即经声考入口到受理岗1号窗口提交技能证明、身份证,拍照审核后领取考试车挂牌并挂胸前,进入相应考试线路待考。

4、学员上车核对车载显示屏信息无误后,当车载语音提示“第一个考试科目为侧方停车”时,请按管理员的指令开始考试。

5、所有考试项目均不需要停车,直接进入该项目考试。进入该项目前,车载语音均有提示“请开始考试”。

6、考试中,车辆严禁骑、轧侧方停车、连续障碍项目路中黄实线(边线)。

7、遇前考试车正在进行本车相同项目考试时,后考车请靠右边依次停车等候。车辆需停在该项目数据采集箱之后2-3米处,不得越数据采集箱。

8、不合格的学员,车辆中途不允许调头、倒车,请直线并按场地上的“通道”指示牌,驶离考试区域至原线路考试起点处,不得在场内项目区域行驶。

9、某一考试项目合格后,车载语音提示“下一个考试项目为***”,若考试不合格,符合补考条件的,车载语音提示“考试不合格,请把车开回起点,重新补考”。

10、若考试合格或两次考试不合格,车载语音将提示“考试合格(或考试不合格),请把车开回起点,退出考试”。

11、考试结束,学员下车原路返回至受理岗2号窗口,交还考试车挂牌,考试合格学员在成绩单上签字。

12、学员在整个场考过程中,应始终做到“一听一看”,“听”车载语音提示;“看”某一考试项目结束后,车载显示屏该项目有无扣分内容及原因。

注:各地可能有所不同,请按实际情况进行。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要求


不管是有驾照或者是没有驾照的人都应该了解一下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的要求。那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2、驾驶车辆时,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车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证件;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驾驶。

3、坚持对车辆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设备应齐全有效,保持车容整洁;不准驾驶机件失灵以及违章乘载的车辆。

4、严禁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5、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强行超车,不准闯禁行线。

6、严禁酒后驾车。

7、驾驶车辆时,严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严禁有观看影视录像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途经路口、人行横道、学校、公交车站或人多的繁华地段,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非机动车,保证行车安全。

9、严禁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10、安全礼让礼宾车队,严禁穿插。

11、严禁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12、严禁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严禁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1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一般情况下,连续驾驶2h停车休息20min;连续驾驶超过2h,至少停车休息1h; 24h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h;机动车驾驶人每天连续睡眠时间不得少于6h0

14、车辆停放要遵守车辆停放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车辆时要关闭电源,拉紧驻车制动拉杆,锁好车门。

15、行车中一旦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温馨提示:任何一个拥有正常交通活动权利的参与者,在参与交通活动中,既享有与交通活动相关的特定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伴而生、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不可偏置,即不可只重视权利而轻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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