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明年实施 公安部要求无条件执行

从公安部交管局12日召开的全国交警系统视频会上获悉,为确保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于亮年1月1日顺利实施,公安部部署各地抓紧做好考试场地建设、业务轮训、交通信号排查等多项工作。

按照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抓紧考试场地建设,亮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按照新标准进行考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驾校的监督指导,确保培训和考试工作顺利衔接。要全面完善驾驶人考试、审验、记分、教育以及校车标牌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抓紧落实警务公然,在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服务站点、安检机构等场所公布新规定式样。要集中开展业务轮训,确保每名民警和工作人员准确懂得、熟练掌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执行新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依规记分,果断杜决以罚款替代记分或者其他违规变通执法处罚种类、幅度的做法。对排查出的交通信号装置、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确保年末前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申诉和救济机制,对群众申诉的闯红灯、超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符合规定情形的,要予以排除;不符合的,要做好说亮工作。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正全力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已改建完成大中型宾货车科目二考场111个,小型汽车考场751个,排查51.9万组交通信号灯,举办480多期培训班,培训8万多人次,并发出3000多万条手机短信,广泛宣传告晓实习期、记分、审验教育和落级制度。

今年10月,公安部公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前者显著加强了对大中型宾货车司机和新手司机的治理,拿高了对闯红灯、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后者主要亮确了公安交管部门参与校车许可条件审查、发放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的业务程序和要求。

延伸阅读

交通部公安部刚下新规!下月起要这样考驾照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发布了新一版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大的变化之处就是

学时!

其中,驾校培训量最大的C1/C2车型为例,

以一张表格来看看《新大纲》学时的变化:

这意味着学时不够的话,

你是不能约考的!

回过头来看驾考新规,

不难发现一个事实,

历来的驾考改革,

都是越改学费越贵!

看了新大纲,

更让没考驾照的小伙伴们喜忧参半!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制定本大纲。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

备注: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2.本大纲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

3.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须相应增加学时。

4.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实际操作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业内人士分析

以上学时仅为基本学时,允许增加,但不可减少。总体来说新的学时较原来有所减少,但今后学时不再是模糊的状态。相关的法规和仪器设备会将学员培训学习的学时标准化,透明化,细节化。

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就需要相应的增加学时。原科二和科三如果考试不合格,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增加复训内容和学时,意味着学员的培训成本增加,如果不增加,首先违背教学大纲,并且延长培训周期。

二、教学要求

1.本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3.“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

4.“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

业内人士分析

新大纲大幅度增加理论教学,并明确了理论学时,增加多媒体教学和模拟教学。这意味着驾培机构不光要投入硬件成本,而且还要聘请理论教员。

三、其他

1.驾培机构应根据本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倡导根据学员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

2. 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大纲,由各省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3. 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4. 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参考本大纲,按有关规定另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业内人士分析

今后不再会是科一考完考科二,科二考完学科三的以此类推培训模式。倡导和鼓励科二科三一块培训,一块约考。

新大纲的出台,对学员来说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今后的学车考驾照将会越来越“自主”,驾校的服务会越来越好、考试和学车越来越透明化和人性化。坏消息是:这一切的服务优化是在涨价的前提下,今后的学车考驾照会越来越贵,越来越难,也有可能是越来越慢。

公安部解读实习司机高速规定:针对明年拿驾照者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俗称“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司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依据新规,抢黄灯将被扣6分,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也要扣2分。

关键词:交通违法记分

抢黄灯要被扣6分

问:高速上哪些违法一次记12分?

答:123号令针对高速公路特殊性,制定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记12分的情形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问:小车超速如何记分?

答:驾驶重点车型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就将记12分。

问:不挂号牌、遮挡号牌会扣光12分?

答:123号令提高了对涉牌违法的记分分值。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问:闯两次红灯就会吊销驾驶证?

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问:抢黄灯处罚吗?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问: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答: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问:直行道上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答: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问:机动车遇有人行横道时可以加速通过吗?

答: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问:开车时接打电话如何记分?

答: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问:开车不系安全带如何记分?

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关键词:考驾照

路考共可预约5次

问:驾考准考证期限延长?

答: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施后,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问:驾考可以补考几次?

答:123号令规定: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问:元旦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关键词:校车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

问:在道路上行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

答: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问:校车在平时可以使用校车标志吗?

答: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校车在加油时应当先让学生下车,否则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对校车驾驶人在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问:审核的路线拥堵,校车是否可以绕行?

答:《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时还规定,“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因此,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问:驾驶校车可以随意在路边接学生吗?

答: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驾驶校车违反规定随意停靠上下车的,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关键词:实习期

不贴实习标最高罚200元

问:小车驾照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答: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问:交警如何检查实习期上高速是否有陪驾?

答: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实习驾驶员没有符合要求的陪驾人员就上高速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问:发生事故后陪驾人员是否要担责?

答: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实习期驾驶人进行处罚。如果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不贴实习标怎么处罚?

答: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没有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指导的,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记分周期

不缴罚款记分入下一周期

问: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一周期吗?

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问: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只处罚不记分或者只记分不处罚吗?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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