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驾照新规焦点 满12分吊销驾照不准确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颁布一周来,引发广泛关注和持续热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对网上一些热点问题答疑释惑。

焦点一:“闯红灯扣6分”:非凡情况可申诉免罚

【网友疑问】“看着前面是黄灯,冲过去就变成红灯了,这算是闯红灯吗?”“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怎么办?”“闯红灯由3分调到6分,是不是太严了?”

【权威回应】新规定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分值,这是为了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规范驾驶行为,加大对严峻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对于“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非凡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假如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非凡情况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建议驾驶员碰到前方有大车的情况,应当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以便看清交通信号灯。假如还是无法识别,驾驶人应当慎重驾驶。

对于网友们反映的有些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公安部将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完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听取网民意见等形式,科学调整与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配时与空间位置。

焦点二:“遮挡号牌扣12分”:有意遮挡要受罚

【网友疑问】“难道车牌上沾了泥也算遮挡号牌?”

【权威回应】新规定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有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有意遮挡号牌危害很大。司机有意遮挡号牌后,往往毫无顾虑地在公路上随意闯红灯、轧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严峻威胁道路交通安全。非凡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机借着号牌被遮挡、污损而驾车逃逸,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新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是出于对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虑。

这项处罚规定中,“有意”两字最要害。有的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就不算有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将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有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了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有意遮挡号牌行为。

焦点三:新手上高速最高罚200元陪驾有过错要担责

【网友疑问】“实习驾驶员能上高速公路吗?”“高速陪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检查、监督?”

【权威回应】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是禁止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的。但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车出行越来越多。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驾车出行,非凡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不再限制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公路。

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此次修订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也是为了让有经验的驾驶人关心实习期驾驶人积存驾驶经验,提高驾驶技能。

对于无“陪驾”就上高速公路的实习司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假如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依据其过错严峻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目前,交警部门正针对修订的《规定》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强日常监控。不过,更多的还是要靠司机的自觉,毕竟新规是为了爱护实习期驾驶员。

焦点四:“记满12分吊销驾照”不正确

【网友疑问】“闯两次红灯,或遮挡号牌,就会记满12分被吊销驾照吗?”

【权威回应】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治理措施,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提高记分是加强驾驶人治理的手段之一,还应在源头上加强治理,包括考取驾照、驾照审验、实习期治理等,都会有不同的调整和完善。这次新公布的记分等规定,对个人来说提高了驾驶门槛、加大了惩处力度,会造成一些不便,但对社会来说,严格治理是为了促使每个驾驶人养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驾车习惯,从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环境。

焦点五:“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证”属误读

【网友疑问】“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真的吗?”

【权威回应】新规定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假如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所以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严峻误读。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部令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安交管部门会依据形势的不断变化,非凡是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考虑我国的国情,不断调整完善。(史竞男、邹伟、陈卓忻)

精选阅读

带您解读驾照新规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停简称新规)停月1日就要实施。有车一族更关怀的可能是其中扣分的变化。

对于新规中关于扣分的变化,以及一些较为集中的误读,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为大家做出解读。

这些情形一次要扣完12分

新规中,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一次扣完12分?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有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心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宾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等。

记6分、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这些

一次扣6分、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开车的;闯红灯的;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在高速公路或都邑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以隐瞒、欺诈手段补领驾驶证的;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按规定要扣6分。

一次交通违法扣3分的有: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开车在高速公路或者都邑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开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开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或不按规定超车、让行以及逆向行驶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此外,开车打手机的、在高速公路或者都邑快速路上开车时未系安全带的扣2分,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阻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停罚款,并记2分。开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扣1分。

误读

1

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并吊销驾照?

正解:闯两次红灯记分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排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连续参与学习和考试。

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2

凡是酒驾一律吊销驾照?

正解:新规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两种情形停,便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度大于等于80mg/100ml。因此,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照的说法才是准确的。

3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司机行驶中抽烟记1分?

正解:新规中并没有相关的亮确强制性规定。

稍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不记分、不罚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情节稍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山东济南:驾照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


山东济南:驾照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

3月13日讯 摘要:刚考出C类驾驶证来不足一年,市民靳女士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因准驾车型不符一次被记满12分。不仅如此,因为未出一年的实习期,驾驶证将被注销,需要从科目一重新考起才能再次取得驾驶证。小编了解到,济南目前共有实习期驾驶人17万名左右,而且已有多名实习期驾驶人因此被注销驾驶证。

相关案例:电动三轮发生事故 C证被注销了

2013年上半年,家住槐荫区的靳女士经过为期半年多的学习和考试,终于取得了C类驾驶证,获得了驾驶小型汽车的资格。2013年10月份,靳女士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经过蓝翔路时,不慎撞了一名行人,致使行人受伤、车辆稍微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天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对事故责任做出了判定:靳女士所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依据相关标准属于机动车,驾驶这类车辆应该持D类驾驶证。而靳女士所持有的是C类驾驶证,于是民警对靳女士做出了准驾车型不符,一次记满12分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处罚。

然而,让靳女士不明白的是,为何这次事故记满12分,就让她好不轻易考来的C类驾驶证被注销了?天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说明,原因就在于靳女士尚未出实习期。依据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驾考新规,持C本驾驶人一次记满12分要重新考科目一,如果考取驾驶证不足一年,也就是说还在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证则要被注销。

交警:C证实习期内扣满12分 要重新考证

无独有偶,男子刘某因为酒后驾驶一次记满12分,因未出实习期驾驶证同样被注销。小编了解到,新规实行一年多以来,济南各区违法处理办公室开始陆续出现了实习期驾驶人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而多数当事人都表示不知道该规定。

近日,小编从济南市车管所了解到,全市共有实习期驾驶人17万名左右,目前全市尚无整体数据统计,不过各区违法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均表示,已经处理过多起这样的实习期驾驶人。“C本实习期驾驶人因记满12分被注销的事情,不仅有酒后驾驶一次性被记12分,累计记满12分也要被注销驾驶证。”事故中队民警说。

A、B证扣6分 延长实习期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都邑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B类驾照的驾驶人,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期驾驶人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抢救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实习期驾驶人实习期内驾车上高速公路,应由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罚款200元。

此外,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天桥交警大队相关统计结果显示,实习期死亡事故,占事故总数10%,小编从天桥交警大队的相关统计中得出,涉及实习期驾驶人的死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一成左右。

2013年4月18日,实习期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小型一样客车沿天桥区桑表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鑫茂科技园前时,碰到行人怀某由西向东步行横过道路。李某所驾车辆前部左侧与怀某相撞,怀某死亡。事发后,李某没有及时停车救援,而是前行了几十米之后又伪造了刹车痕迹。天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判定,李某因未做到交通法中规定的“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责任,且有意破坏和伪造现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这起涉及实习期驾驶人的死亡交通事故就比较典型。”

事故中队民警说,李某明显缺少足够的驾驶体会,碰到行人横过马路时没有做到及时避让,而且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为回避和逃逸,这将加重自己所受到的刑事责任。

小编从事故中队的相关统计中看出,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驾龄段集中在一年以下和六年以上。民警说明,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新手应变能力较差,驾驶体会不足,面对复杂的道路环境不能在短时间内作出准确的推断和处理。而六年以上驾驶人往往会认为自己驾龄很长了,开车上路时难免会警觉性有所下降和精力不够集中。

“对于新手来说,速度不是最重要的,安全问题才是要害。新司机最好在中间道行驶,不要驶入快行车道。”事故中队民警说。

新手出事故 驾校和发证民警要担责

从2013年起,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倒查考试发证民警和相关驾校的责任。

济南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人告知小编,通过这一规定来约束驾校在培训学员时,更要注重培训的质量。同样,车管部门在考试时,也要严把最后一关。

以上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讯息。

驾照新规促使驾照分涨价 一分可卖“300元”


小编提醒:卖分行为将触犯法律,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史上最严新交规”新年出台后,交通违规的记分规定加复,通过买卖记分来非法牟利的不法分子更为活泼。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深圳交警近日抓获今年第一个“倒分”团伙。

查获过程窗口监管系统打击“消分帮”

1月9日,深圳交警接到举报,称在罗湖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时发觉有“黄牛党”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并从中牟利。

接到举报后,交警局立刻展开调查,当日下午4时,在罗湖交警大队周围酒店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人员当场抓获。12日,深圳交警又抓获另外5名涉嫌违法卖分人员。

据悉,该团伙共计31人(除工1名孕妇外,应到案30人),现已到案10人。对于仍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交警局表示,将通过传唤督其尽快自首。

让“消分帮”无处遁形的,是深圳交警去年3月开始启用的窗口监管系统。据统计,自系统启用以来,已监控了1224202宗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该系统对“一人处理多车违法,一人多次处理违法”的反常预警提示160余次。

据介绍,该系统以分解执法职责、引入第三方监管、后台数据自动读取、比对、预警的方式,将执法过程分解为对处理人现场拍照、信息的录入并核对,以及远程后台统一监管和文书制作三个步骤。

消分内幕介绍卖家可获百元好处费

据涉案人员供述,该团伙主要由组织者、蛇头(即黄牛党)、收单人、卖分人员组成,再依据职责将分红划分为600元、200元和150元等不同等级。

据了解,每分一样售价100至300元不等,而卖分人员一样可以卖6到9分,一样可获利1000元左右。

其中组织者负责总和谐联络;蛇头负责在互联网上公布求购信息,并收集卖分人员;收单人在各交通违法代办点以及处理窗口处收集买分信息后,卖分人员携带本人驾驶证、二代身份证以及违法车辆相关资料后,冒充买分人员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代为处罚。处理完毕后,再进行分赃。

据已经抓获的蛇头张某交代,去年12月,自己在网上无意看到一个“买分”的消息。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形下,他向郭某卖出自己驾驶证上的6分,收取400元。而后郭某表示,若介绍一名卖分者还将获100元好处费,随后张某便在网上发帖查找卖家。据张某回忆,自去年12月至今,已累计介绍10余位卖分者,共获利1000余元。但他如今面临的是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

法律后果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

依据相关法律,警方查获的该团伙组织者郭某已被拘留;而到案的9名卖分人员,以及尚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而通过买分来处理的原违法人,记分将复新复原。

据统计,2012年全年共查获“消分帮”案件28宗,犯案人员60人。其中,9宗案件的33名犯案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目前已有7宗案件经公诉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获刑者获刑3年6个月,最低获刑者为11个月。而另外19宗案件的27名犯罪人员也被处予治安拘留的处罚。

对于分工不同的犯案人员,是如何进行惩戒规定的呢?

记者昨日在深圳市交警局获悉,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并多次联系卖分者虚构事实、替代违法当事人进行记分处理的行为,一律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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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复的是,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据悉,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若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处理者,还将处予5000元罚款。

最后,交警局表示,对买分者也将一律从严处理。对于主动寻求他人替代自己处理、买分达12分以上者,将一律进行治安拘留;买分未满12分者,将视情节轻复及具体情形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策。小编提醒:卖分行为将触犯法律,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史上最严新交规”新年出台后,交通违规的记分规定加复,通过买卖记分来非法牟利的不法分子更为活泼。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深圳交警近日抓获今年第一个“倒分”团伙。

查获过程窗口监管系统打击“消分帮”

1月9日,深圳交警接到举报,称在罗湖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时发觉有“黄牛党”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并从中牟利。

接到举报后,交警局立刻展开调查,当日下午4时,在罗湖交警大队周围酒店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人员当场抓获。12日,深圳交警又抓获另外5名涉嫌违法卖分人员。

据悉,该团伙共计31人(除工1名孕妇外,应到案30人),现已到案10人。对于仍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交警局表示,将通过传唤督其尽快自首。

让“消分帮”无处遁形的,是深圳交警去年3月开始启用的窗口监管系统。据统计,自系统启用以来,已监控了1224202宗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该系统对“一人处理多车违法,一人多次处理违法”的反常预警提示160余次。

据介绍,该系统以分解执法职责、引入第三方监管、后台数据自动读取、比对、预警的方式,将执法过程分解为对处理人现场拍照、信息的录入并核对,以及远程后台统一监管和文书制作三个步骤。

消分内幕介绍卖家可获百元好处费

据涉案人员供述,该团伙主要由组织者、蛇头(即黄牛党)、收单人、卖分人员组成,再依据职责将分红划分为600元、200元和150元等不同等级。

据了解,每分一样售价100至300元不等,而卖分人员一样可以卖6到9分,一样可获利1000元左右。

其中组织者负责总和谐联络;蛇头负责在互联网上公布求购信息,并收集卖分人员;收单人在各交通违法代办点以及处理窗口处收集买分信息后,卖分人员携带本人驾驶证、二代身份证以及违法车辆相关资料后,冒充买分人员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代为处罚。处理完毕后,再进行分赃。

据已经抓获的蛇头张某交代,去年12月,自己在网上无意看到一个“买分”的消息。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形下,他向郭某卖出自己驾驶证上的6分,收取400元。而后郭某表示,若介绍一名卖分者还将获100元好处费,随后张某便在网上发帖查找卖家。据张某回忆,自去年12月至今,已累计介绍10余位卖分者,共获利1000余元。但他如今面临的是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

法律后果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

依据相关法律,警方查获的该团伙组织者郭某已被拘留;而到案的9名卖分人员,以及尚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而通过买分来处理的原违法人,记分将复新复原。

据统计,2012年全年共查获“消分帮”案件28宗,犯案人员60人。其中,9宗案件的33名犯案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目前已有7宗案件经公诉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获刑者获刑3年6个月,最低获刑者为11个月。而另外19宗案件的27名犯罪人员也被处予治安拘留的处罚。

对于分工不同的犯案人员,是如何进行惩戒规定的呢?

记者昨日在深圳市交警局获悉,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并多次联系卖分者虚构事实、替代违法当事人进行记分处理的行为,一律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复的是,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据悉,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若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处理者,还将处予5000元罚款。

最后,交警局表示,对买分者也将一律从严处理。对于主动寻求他人替代自己处理、买分达12分以上者,将一律进行治安拘留;买分未满12分者,将视情节轻复及具体情形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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