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被误扣分?几招教你找回被扣分数

近日,有网友向我们来电咨询到,自己的驾照被误扣分了,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处理。为解答该网友的困惑,小编总结了三种驾照被误扣分的情况及相应解决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交警工作失误

俗话说的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谁能保证自己做事情不出一点差错。所以对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车主还是要理解,当然这种失误不能常有。那么,对于这种工作人员的失误,车主被误扣分了要怎么办呢?

解决办法:当车主发现自己驾照被误扣分后,可以先上网查看该违章照片。如果发现车辆与自己的车辆不符,车主可以前往交管局将此事告知负责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核实后一般都会取消该违章记录。如果在能够提供不是自己违章的证据后,还是不能受理的话,建议找媒体帮助。

2、朋友恶作剧

今年3月30日,深圳交警接到一位网友微博举报,称在观澜一个地方发现有一辆白色面包车故意遮挡号牌,并将车牌号报给了交警部门。深圳交警局在接到报料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确实这辆汽车遮挡了车牌。随后,交警部门通知车主前来交警局进行调查。

没几天,“粤B3ECXX”车主就来到了交警局接受处分,不过车主一直高呼冤枉,表示自己绝对没有干过遮挡号牌的事情,自己是被人陷害的。

解决办法:如果还有车主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跟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他们一般都会去核实清楚。如果发现车主确实被恶作剧了,一般违章处罚就会被撤销。但该恶作剧的人就会有相应的处罚,以上视频就是个例子。

3、被人盗用

按照正常程序,驾照是很难被人盗用扣分的。因为,处理违章一般须驾照持有人亲自签字确认,而且要出示相关证件。然而现实往往又不太一样,驾照被盗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解决办法:对于这种情况,交警建议当事人先到就近的交通大队打印违章处理记录,然后再报警。同时,车主可以向交管部门提出查看罚单的要求,如果确认罚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的,可以要求对该笔记进行鉴定。车主在拿到处罚单非本人的签字证据或是录像后,到当地违章处罚中心申请行政复议。

提示:遇到驾照被误扣分的情况,一定要尽快处理,越早处理越好!

延伸阅读

牌照扣安装几颗才不被扣分?听说有人被扣分!


近日某新闻报道称,河北某张姓男子日常驾驶途中,恰逢交警检查车辆便被交警拦下检查。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该张姓男子不仅没有携带驾驶证,而且还没有按法律规定正确安装牌照封固螺丝。据现场执法交警表示,张某因未携带驾驶证、未安正确规定安装牌照封固螺丝(前2后2),张先生可能面临扣12分的惩罚。

未携带驾驶证可能扣一分、罚款!那这牌照扣未按规定安装扣不扣分?

小编为了了解事实的真相,去查询了与“牌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想弄明白张先生到底错在哪里?

只安装2个固定螺丝,到底扣不扣分?

经小编查询后发现,据《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2008)》规定,“每面号牌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9)》中规定:“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要求的固定装置,但受车辆条件限制无法安装的除外”,意思就是说车牌有几个孔就装几颗螺丝。

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9的要求,从2019年3月1日起,所有出厂车辆都要支持安装4个固封。

结合上面条款得知,你车上有几个牌照孔,你就得按几个牌照扣!否则可能会……

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安装车牌时需要注意什么?

看到这你是否对怎么按牌照产生兴趣了呢……下面大师告诉你怎么按:

八种“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1、将机动车号牌以反装、倒装、弯折等形式安装;

2、使用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或更换式活动牌照架进行安装;

3、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机动车辆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固封装置对机动车号牌进行固定,或号牌固封装置上压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与号牌不相对应;

4、号牌前方采用有机玻璃、固定防护装置遮挡,影响号牌字符的识别;

5、在车辆号牌安装处同时安装有其他标牌;

6、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字符边缘小于5mm;

7、车辆出厂时号牌安装位置即处于固定防护装置之后,导致不能有效识别号牌字符的以及号牌破损未及时更新而影响有效识别号牌字符;

8、其它未按规定安装,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识别;

总结:不要小看“按车牌”里面的学问可不少,要不要不回家检查一下自己的牌照,你说了算!

绿灯掉头居然被扣分


今天上班,又听来女同事埋怨周末出往玩,在不熟悉的道况掉头被拍了。哎!掉头是个坑!绿灯掉头都能扣你分啊。不过,究竟什么情形可以掉头,什么情形不能调头呢?让小编今天给大家讲一讲。

可以掉头的情形:

道口有调头指示灯

既然道口有灯,就照着灯往干好了,不会出错的。

道口只有左转灯

道口没有设置禁止调头指示牌,可以在不影响对面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形停调头。不过也需要注复道口的车道指示线。

中心分隔线并没有停车线前的虚线区域,那车辆就必须等来绿灯再调头。如果红灯亮起时,便使越过停车线,也可以掉头。

如果道口有左转导向车道,那就需要顺着导向车道调头,禁止穿行斑马线调头。

如果左转车道停止线前和斑马线中间是虚线,调头车辆可直接在此空间左转调头

黄色网格区域

虽然黄色网格线禁止停车,但答应调头,不过前拿是道道中心没有隔离带。

不能调头的情形:

道口设有禁左的指示牌

因为调头要左转,以是禁止左转的道段调头会占用对面车道,影响交通

斑马线区域

汽车禁止在斑马线上调头的,但答应穿过斑马线在道口调头。

最内侧车道没有调头箭头

每条车道都会有亮确的行车箭头引导车辆通行,若最左侧车道是直行箭头,那就说亮前方道口禁止调头。

驾照莫名被扣分 交管局竟出“内鬼


讯:近日,南昌市民应前生向记者反映他碰到的离希奇事。8月22日,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驾照不在身边 离奇被扣6分

市民应前生向记者反映称,他以前在外地工作,近期才回南昌,最近登录“江西红绿灯”网查询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时,发觉有一条处理记录。该交通违法行为产生时间为3月9日,地点在昌万公路,违法车辆号牌为赣AQ2687,违法行为代码1636,违法记分6分,罚款金额100元。而且,该交通违法行为于5月20日由东湖交警大队处理完毕。“赣AQ2687不是我的车牌。而且我根本没到过东湖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怎么就被记了6分呢?”应前生不解地说。

20日上午,记者跟随应前生一同前往东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听完应前生的反映,窗口民警调阅资料后,显示的交通违法处理记录与应前生的反映完全吻合。应前生和记者要求调阅当时处理此次违法的资料,以辩认应前生反映的情形是否属实?但窗口民警表示“领导开会去了,要等领导回来后再做处理。”请应前生留停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等候通晓。但直到当天停午4时,应前生仍旧没有得到东湖交警大队的光复。

无独有偶,今年7月晦,东湖交警大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市民发觉自己驾照在东湖交警大队为别的车辆处理了违法,同样被记6分。投诉后,经南昌市交管局调查,系该大队业务科民警曲某受朋友之托,滥用权益,用该市民的驾驶证为2辆小车处理违法记录4条,当事人因此受到记过和调离岗位处理。

驾照两次违规操作竟是同一交警

究竟为何会显现这样的情形呢?8月22日东湖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接到应前生的投诉反映后,该队立刻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发觉用应前生驾驶证处理违法业务的当事人并非应前生本人,而是该交警大队原业务科民警曲某。

记者了解到,曲某在今年7月已因涉嫌盗用他人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一事被调查。经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纪委、督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专案组核查,发觉曲某有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他人驾驶证私自为朋友处理交通违法业务的行为。据此,决策对曲某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

由于曲某已于今年7月因其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且鉴于应前生驾证“被借用”时间为今年5月,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拟不再对曲某作复复处罚。同时将依据相关程序,撤销应前生的交通违法记录。

【】

“驾照被扣分”闹剧频繁 须完善违章记分办法


如果有人问你,杀了人被判死刑,是否可以找个人代替你去被枪毙?你肯定会鄙夷的对他说:你当我傻啊。

但如果驾车违章,驾照要被扣分,是否可以找个人替你扣分?这就是要看情况了。

禁止酒驾催生了代驾行业,《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方法》的缺陷必定程度上催生了分贩子“行业”,甚至当事人不明事理的情况下,驾照“被扣分”。

据-模拟考试报道,童女士在美国留学期间,既没在湖北武汉开过车,也没有把自己的驾照借给任何人用于违章记分,但其驾照却在武汉被扣了795分。办理驾照年审时,童女士查看武汉市交管局官网的驾照信息发觉,2011年9月至12月这段时间里,自己驾照的违章记录达328条,涉及车牌号36个,违章地点分布在武汉市各条道路甚至高速公路的出入口,违章均系被电子眼拍照到的超速、违反禁令标志等。

答案不言自明,童女士没有违章驾驶甚至没有在武汉开过车,其驾照竟然被扣掉795分,并且被“超分,停止使用”,按照一本驾照每一个周期(一年)只能被扣12分运算,至少有67本应该被“停止使用”的驾照还在连续使用也就是说,这67本驾照的拥有者没有为自己的违章驾驶行为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比照“杀人偿命”的说法,至少有67个人逃脱了法律的应有制裁。在法治的蓝天下,杀人而找人替自己“偿命”的事简直不可想象,违章而找人替自己承担责任,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实质的区别。

武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说,警方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着手进行调查,相信调查结果不久就会见诸报端。可以预见的是,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或许会有一些人因此而被“严厉处理”,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期望这样的处理能杜绝“驾照被扣分”现象的再次出现,恐怕有些奢侈。

其原因在于,现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方法》对“驾照被扣分”现象没有作出规定,换句话说,如哪里理“驾照被扣分”现象尚无法可依。《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方法》第1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发觉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合格后应当及时发还。”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须持证上路,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就意味着,“被滞留”的驾驶员不能开车上路,实际上是失去了上路的资格。驾驶员们宁可被罚款而不期望被扣分,要害原因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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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15条规定中的“发觉”一词颇为耐人寻味: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了,假如交管部门没有“发觉”,驾驶员不照样可以上路?这就意味着,即使交管部门有人实际上已经“发觉”了“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事实,但仍旧可以“视而不见”地没有“发觉”,甚至可能与分贩子(“兔子党”)合作,把违章的责任转嫁到像童女士这样无辜的人的身上。

打击分贩子很有必要,查处交管部门内部的腐败现象也是“必须”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方法》的修改完善,更需提上议事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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