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红灯过线即停车
问:红灯亮时,车来不及刹住,车头冲出停止线,这算不算闯红灯?
答: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但如果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
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2、交警指挥下闯红灯
问:虽然信号灯是红灯,但执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这样是否算闯红灯?
答: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如果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进行复议。
3、遇红灯车身全越线停车
问:如果没来得及刹车,导致车身全部越过停止线,这算闯红灯吗?
答: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4、越线停车后又倒车
问:遇红灯越线停车后,企图通过倒车来躲避处罚,这能被处罚吗?
答: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如果违规倒车,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跟大车后“误闯”红灯
问:有时因为前方的大车挡住了视线,便跟着大车驶过路口,这算闯红灯吗?
答: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瞭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
6、闯黄灯经过路口
问:驾驶人在信号灯变黄时经过路口,算闯红灯吗?
答:交警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么这样被拍也算闯红灯。
昨日,受害人童女士投稿至本站新闻-驾考动态,陈述自己碰到的神秘事件,驾照在短短四个月内,既然被扣了795分,前后被36台车的违章记分,更神秘的是在这期间童女士一直在国外留学。
2006年2月,童女士前往美国留学,直到2011年10月才回国。在这5年8个月的时间里,童女士没在武汉开过车,驾照也没有借给任何人用于违章计分。
本月23日,童女士办理驾照年审手续,到武汉市交管局官网上查询驾照信息,这一查吓了她一大跳:驾照被扣了795分!驾照状态显示“超分,停止使用”。
【】
交通违章查询网上模糊显示驾照被扣了795分。
一本驾照被扣795分
“我以为看错了,估量是系统出了问题”,童女士说,她后来辗转查询到,从2011年9月至当年12月,驾照的违章记录竟然高达328条,涉及车牌号多达36个,分布在武汉市各条道路甚至高速公路的出入口,违章均是被电子眼拍到的超速、违反禁令标志等。
当事人怀疑被“兔子”卖了
记者到交管部门查询得知,处理违章扣分的执法单位包括武汉市城区及郊县多个交通大队,甚至还涉及个别车管所,而车管所是无权处理违章扣分的。
记者了解到,按正常程序,处理违章一样须驾照持有人亲自签字确认,而且要出示相关证件。不过蹊跷的是,童女士称,她本人从来没有在这36台车的违章记录上签过字。
“我不知道在没有我签字的情形停,他们毕竟是怎么销的违章记录。”童女士怀疑,自己的驾照个人信息可能遭泄露,分贩子(“兔子”)趁机盗用自己的资料,用来进行不正当交易。
本月23日,童女士打122报警电话咨询,对方回复称,当事人可以先到就近的交通大队打印违章处理记录,然后再报警。
此事将上报交管“一把手”
就这起蹊跷事件,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称,得知这一情形后警方也很复视,正在调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据其介绍,一本驾照在一年的计分周期中只能扣除12分,扣满之后便无法再扣分。
陈骥还透露,市交管局每隔半个月会统计制作一份舆情报告,此事已被列入该报告,它将被呈报给市交管局“一把手”。交管局将会全快查清原因并妥善解决。
当事人三大疑问待解
疑问1:童女士称,她的驾照没丢过,也没外借过,而且驾照扣分需要她本人出面签字,其他人是如何使用了她的驾照处理违章罚分的?
疑问2:一本驾照在一个计分周期,即一年内只能扣罚12分,为何童女士的驾照可在4个月供36台车扣罚795分?
疑问3:童女士还提出,她是在驾照需要年审时才发觉了此事,她想知道如果等到驾照过期被注销时,驾照里被蹊跷扣去795分的纪录是否也会被一并注销?
记者就童女士的这三个问题咨询了交管部门,警方仅对第三个问题给出了亮确回答,在驾照超过年审期被注销的情形停,只有警方可查询注销驾照的过往信息,而持有者是无法查询的。
类似情形十月已发生两起
一、某报10月20日报道:10月19日上午,市民罗先生拿着表妹郭女士的C1驾照到新洲交通巡逻民警大队更换驾照,经过查询他发觉:这本驾照在被放在家里的情形停,17天内竟然被扣了16分,其中有9分还被扣在了一辆大宾车身上。新洲警方调查后,取消了错误扣罚。
二、某报10月30日14版报道:10月29日,市民陶先生查询违章记录时发觉,他牌号为“鄂A51P09”的轿车在今年9月24日晚,有一个违章走江汉一桥的记录。
然而,陶先生当天人在外地出差,车子也在家停着。等陶先生上网认真查看违章照片却发觉,违章车辆其实为“川A51P09”,是录入人员误将“川A”记成了“鄂A”。本报记者向交管局反映此事后,这笔违章记录很快被取消了。
录入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导致多起驾照“被违章”记录,针对此类问题,除了要加强录入人员的工作细心之外,还需关注自己的交通违章记录查询,以免“被违章"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治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修订公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治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门槛 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
零容忍 限吸毒驾驶机动车资格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大多驾驶营运车辆,在社会交通中承担重大的交通安全责任,其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率较高,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新部令严格限制有严峻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证驾驶经验丰富、安全守法的驾驶人进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队伍。规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针对近年来显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
突出实际驾驶能力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有用性,新部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据悉,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练习10项、考试6项”修改为“练习、考试均为16项”。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有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练习10项、考试4项”改为“练习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同时,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完善审验和实习期治理
严格重点驾驶人日常治理
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比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为加强日常治理,123号令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治理对象,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治理制度。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治理。非凡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非凡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以鼓舞驾驶人守法驾驶。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同时,进一步增加交通违法成本,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加强对驾驶人的治理。
(
)
提高涉及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
加大对严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严峻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治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都邑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惫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有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放宽年龄限制 缩短等候时间
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123号令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治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常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实有用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然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依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防止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公安部交管局)
以下是处罚6分的条例:
1、货车载物超载30%以上,违规载客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扣6分。
2、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6分(旧版一样),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旧版3分)。在这里,编辑必须要提一点,就是校车问题。现在国家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的安全,而校车安全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不应有一点含糊!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超速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
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上道路超速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6分。同上一项一起,编辑在这必须要说一句!一次在路上,一辆货车像风一样从我边上飞驰而过,当时吓得我一身冷汗!万一前面出现辆故障车,那大货车能停下来吗?所以,请各位大车司机,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的人,安全驾车,请遵纪守法!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门槛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大多驾驶营运车辆,在社会交通中承担重大的交通安全责任,其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率较高,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新部令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证驾驶经验丰富、安全守法的驾驶人进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队伍。
规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零容忍限吸毒驾驶机动车资格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部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突出实际驾驶能力
据悉,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同时,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完善审验和实习期管理,严格重点驾驶人日常管理
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比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为加强日常管理,123号令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同时,进一步增加交通违法成本,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提高涉及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放宽年龄限制缩短等候时间,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123号令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大家都应该知道行车途中,当出现交通违法时会收到短信提醒,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没收到短信就等同于没有违法呢?千万不要这么认为,不然你会跟下面这位女司机一样~
近日,一名福特女司机一个月被扣了45分!到交警大队一查,发现竟全是在这个路口,而她被扣这么多分只因为疏忽了……
福特女司机一个月被扣45分
1月28日下午3点,一名黑衣女子拿着一张交通安全学习补考成绩回执单,到交警机动大队3号窗口办理驾驶证业务。窗口民警陈警官一看,原来是“老熟人”朱女士,于是她边打单边转过头告诉朱女士,以后这条路可不能再走错了。朱女士不好意思地笑着说,这次的教训太深刻了,以后肯定不会再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去年11月说起。11月30日,朱女士到机动大队处理粤CX××21号福特斯小车的交通违法。陈警官将车牌输入系统查询,吓了一跳,这车竟有15宗违法未处理,全都是压实线变道,要扣45分。
一下处理这么多分,陈警官怀疑她有替人销分嫌疑。于是立即找出卡口抓拍的图片,结果发现的确是朱女士开的车。朱女士知道要扣45分时,她也吓了一跳,说自己平时上路很守规矩,怎么会无端端被扣了这么分?
陈警官立即将福特小车在人民东路珠海二中路段压实线变道被“电子警察”抓拍的图片给朱女士看,她这才想起原来自己开车竟一直走错了……
因贪方便15次压实线变道
经了解,朱女士的小孩在二小读书,她每天都开车接送,并把车停在对面的小区等待。原本朱女士沿人民东路右转进入凤凰路再掉头回家,但她觉得绕得有点远,为贪一时方便,她行驶到二中路段时,压实线开到最左侧车道,直接左转进入康宁路。
朱女士压了一次没事,压了两次没事,朱女士就以为这个路段没有电子警察抓拍,于是就大胆压实线变道。没想到,她这一压线,竟被“电子警察”抓拍了15次!
那为啥朱女士没收到短信提醒呢?原来,朱女士换了手机号码后没去车管所备案登记,交警发的提醒短信根本收不到。交警还寄了十几封违法通知书到她所登记的住址,但朱女士或许没及时看到,就这么被扣了45分!
驾驶证被扣24分以上就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学习。
交管12123扣分违章查询流程
首先登陆交管12123官网然后选择相应的城市,再输入车牌号和发动机后6位,查询违章。朱女士虽然是老司机,但对路面的标志标线不够重视,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没收到短信就是没违法。
小编也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你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资料发生变化,赶快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手机号码变更业务吧!
新交规实施后,带动了一些驾照分买卖的不法行为,代扣分是违法行为,一男子拿别人驾照去扣分被拘5天。
一名男子拿他人《驾驶证》去处理违章,扣了6分,事发后,不仅处理的违章作废,还被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近日,南充市交警支队拿醒说,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万万莫觅“分串串”处理交通违章。
2月16日上午,一名姓马的男子来来南充市交警支队投诉,称自己的驾驶证被无缘无故地扣了6分。交警立便核查他的《驾驶证》信息,发觉被扣6分是因为,一辆车牌号为川RX280×的小车超速行驶,被处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理地点为市交警三大队。依据其违章处理记录,是市民李某代为处理的,并留停了李某的身份证信息和电话号码。
调查终止后,南充市交警支队当便传唤李某。见事情败露,李某只好交待:他其实就是一名“分串串”,春节前,外地务工的马姓男子托他代审《驾驶证》,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传真给他。当李某关心审完《驾驶证》后,又顺手用马姓男子的《驾驶证》去处理了发生在嘉陵区的一起车辆超速行驶案件,便这个驾驶证被扣了6分。
由于冒用他人《驾驶证》,南充市交警支队作出处理决策:撤销川RX280×的违法处理记录,复新复原违法初始状态,同时对马姓男子《驾驶证》的记分信息进行排除。李某因为“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被嘉陵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这是南充首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分串串’。”
南充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拿醒市民,万万不要随意将自己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信息泄露给他人,托付他人代办一些车管业务,要在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上面注亮有用使用范畴,如“仅限……使用”。同时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违章后不要觅“分串串”处理,一旦事情败露,所有处理记录都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