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带女学员开房 一氧化碳中毒致1死1伤

记者昨日从韶关市中院获悉,该市仁化县某驾校男教练李某带女学员杨某到某旅店开房,因一氧化碳中毒造成李某死亡、杨某十级精神伤残的悲剧。后杨某起诉向旅店老板黄某索赔。日前,韶关中院终审判决黄某赔偿杨某8.7万余元。

据案件承办法官介绍,2014年2月的一天晚上,李某与杨某学完车后一同入住黄某经营的旅店。进入房间后,两人在卫生间一起洗澡,洗毕,到床上发生性关系,然后入睡。次日中午时分,旅店服务人员查问住客是否退房时,发现情况不对劲,遂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到场后用钢钎撬开房门,见到李某裸体低着头跪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热水器的花洒还在流水,而杨某沉睡在床上。随后,医生赶到现场,经对李某检查,证实其已死亡,而杨某仍有呼吸、心跳,尚存部分意识,遂送往医院救治。经过80天的住院治疗,杨某虽被抢救过来,但被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致精神障碍,伤残10级。

事后,杨某将旅店老板黄某告上法庭,诉请判赔经济损失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作为旅店的经营者,本应对其经营场所尽安全保障义务,却违规使用应当报废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导致了伤亡事故发生。而杨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和处理能力,应对自己选择使用的房间及洗浴设施是否具备安全条件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于是认定黄某应担责七成。经计算,杨某的各项损失合计为11万余元。据此,法院判决黄某赔偿杨某经济8.7万余元。

延伸阅读

女司机开车冲上人行道,轧倒3人致1死2伤


11月29日早上7时51分,在千阳县城千河宾馆丁字路口,两辆车发生碰撞后,其中一辆车冲上人行道撞倒三名路人,导致一死两伤。

记者从现场可以看到,在丁字路口,一辆黑色轿车和一辆白色SUV发生剐蹭,黑色轿车立刻停在了原地,但白色SUV向右一打方向,突然加速冲上了人行道,当时路口正有数名行人,白色SUV当场轧倒三名路人,又在人行道上开出十几米后才停下。

记者了解,事故当场导致三人受伤,其中一人送往县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中,白色SUV司机是一名49岁的女子,在一家银行上班,在事故中未受伤,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8月。黑色轿车司机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一家医院上班,在事故中未受伤,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6月。

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

成乐高速车祸致4死1伤!事故原因让人疑惑


11月5日下午,

四川成乐高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当天下午,

唐某驾驶一辆渝D牌照的货车

沿成乐高速从成都往乐山方向行驶,

下午4时40分左右,

当他行驶到成乐高速

眉山东坡区境内时,

穿越中央隔离护栏驶入对向车道,

与乐山往成都方向行驶的

一辆川A牌照的蓝色小车相撞。

“我看见白色货车冲过来,

立马刹车减速打双闪。

刚开始以为不严重,

下车一看太惨了!”

据现场目击人员回忆道。

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

2人送医后救治无效死亡,

1人受伤,

高速交警支队立即启动紧急预案,

维护秩序、救治伤员、疏导交通。

当日下午6点30分许能缓慢通行,

7点50分许事故现场恢复正常通行 。

货车为什么会

突然驶入对向车道?

目前事故原因

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立冬已至,雾霾加深,

道路可视距离缩短,

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更高,

就更要注意适当减速。

如视线确实有限,

请在最近出口驶离高速。

此外,冬季山区行车

起步要稳、油门要轻,

保持安全距离,

注意做好防冻、防滑准备,

尽量避免超车。

男子无驾驶重型半挂货车的资格,错误操作致1死1伤


在古装剧或者是谍战剧中,我们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但最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为了推脱责任,故谎称是死者开车。但最终还是被交警给识破。

伤者称是死者开车出的事故

8月27日8时15分,京哈高速公路长平段上863公里处的沈阳方向车道,由于施工,车辆都在这边车道单幅通行。此时一辆满载圆葱的山东籍货车突然撞上路边水泥隔离墩,冲入改扩建施工的拓宽路基,并撞上路边土坡,车头在碰撞中挤压变形。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转给长平大队案件中队处理。中队长刘鹏带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急救车和消防车也赶来。一名男子困在变形的驾驶室里,交警封锁现场,同时消防救援人员破拆驾驶室救人,十多分钟后伤者被抬进救护车。

伤者赵某告诉交警,是死者开车的,死者也被困在车内,救援人员又从严重变形的驾驶室内找到死者。

伤者离开医院引起警方怀疑

等交警勘查完现场后,去医院对伤者赵某进行调查,却发现赵某已离开医院。赵某伤情需治疗休养,但为何匆匆离开医院呢?警方对此产生了怀疑。

民警联系到与该货车同行的另一台货车的驾驶员,得知赵某去了四平市一家物流公司。民警找到赵某,对其进行调查。由于车辆驾驶室严重变形,无法分辨死者之前所处的位置,警方也难以认定是谁驾车,但赵某坚持称是死者开车的。

警方调查到该车此前在靠山屯服务区加油,通过视频录像看,当时驾车离开的是赵某,赵某却辩称路上他累了换死者开车。民警认为赵某驾车肇事的嫌疑很大,但赵某称是死者驾车肇事。

安全带瘀伤让真相大白

民警还发现赵某的左肩上有一处带状的瘀伤。民警判断这是货车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勒伤的痕迹,而且根据伤痕的走向,符合驾驶员位置的特征。

赵某仍存在侥幸心理,他说在货车发生事故前偏移时,驾车的死者并未系安全带,而他在后座随手将驾驶座位的安全带搭在自己身上了。民警说要找一台同类型货车让赵某将该过程重演一下,看他是如何在事故发生前的一瞬间在后座系上驾驶员安全带。赵某只得承认在说谎,是他驾车肇事,见驾驶室严重变形而且“死无对证”,就将事故责任赖到了死者身上。

错误操作酿成惨剧

赵某说,他没有驾驶重型半挂货车的资格,但仍和死者两人轮流开车运货。在公主岭服务区休息后,他从死者手里接过车,行驶到靠山服务区时加油,随后他开车驶出服务区上路。

在事故发生前,坐在后排的死者想吃西瓜,向赵某要切西瓜的小刀,小刀在车钥匙的钥匙链上。赵某本来应该在下一处服务区或者站口停车时,熄火取下刀,但他为了图方便,就熄火后将车挂空挡滑行,拔出车钥匙递给死者。然后他准备用备用车钥匙重新启动车,但却发现因为他的错误操作,方向盘被锁死了,没等他再次插入车钥匙,车就向右侧路边的水泥隔离墩撞去。

看到要撞车了,赵某下意识向右边移动了一下,所以他在发生事故后,驾驶室变形了,看起来他没在驾驶员的位置。

警方查明案情后,确认赵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采取刑事拘留,已报检察院批准逮捕,他将为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惩罚。

教练与女学员开房遭举报 学员丈夫寻说法无果


3月22日,苏州市民张先生向名城新闻网反映,苏州一驾校教练与正在该驾校学车的妻子,在洗浴中心开房。随将此事与驾校反映,欲寻求说法,至今无果。

据市民张先生介绍,妻子王丽今年30多岁,夫妻两人在苏州从事二手车买卖生意。最近王丽驾考日期临近,平时一半时间都花在驾校。因此,生意基本都落在张先生一人身上。

3月22日下午5:00左右,张先生准备到外地出差。驾车刚至高速公路入口处,手机收到朋友发来的一条信息。大概内容是,看见了妻子和一名陌生男子,一同进了木渎一家洗浴中心,还开了包厢,两人很久才出来。

“不可能吧。”张先生心想,他知道王丽下午要去驾校练车,怎会跟陌生人去开房呢?虽然张先生是这样想,但他心里还是感觉有点不安,便取消出差计划。他先给王丽打了电话,得知其在家中后,急忙往回赶。

张先生说,他突然回到家中,王丽见了明显有点紧张。于是开门见山问她,下午是否与陌生男人去洗浴中心开房。

刚开始妻子否认有这样的事情,但在张先生说出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后,王丽这才承认,她的确和一名男子在洗浴中心开了房,而这名男子正是她的驾校教练。

王丽告诉他,教练姓吴,苏州本地人。在平时教学中,多次向她提出去洗浴中心的想法,但她都没有答应。昨天吴某再次提出,她就答应了。据张先生提供的证据来看,两人当天中午12:37进入洗浴中心,下午3:10左右离开。期间开了情侣包厢,一共消费了400多元钱,都是男方买的单。

张先生说,妻子在苏州的这家驾校报的是一对一教学,上课时教练只教她一个人。目前,科目一、二都过了,最近正在准备科目三考试。为了让她专心学习,生意基本都是自己在做,没想到妻子却和他人去开房。

听妻子叙说后,张先生气急败坏。当天晚上就赶到驾校,要求相关负责人能够处理此事。不过驾校负责人称,这是教练个人的事情,和驾校无关。

张先生说:“驾校这是在推卸责任,他们俩开房时,正是上班时间。而且还是开着驾校的教学用车去的。所以,驾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先生也尝试与当事教练进行联系。截止今天下午2:00,电话始终不是其本人接听的。电话里这名自称是吴某朋友的男子,希望能和张先生见一面,谈一谈如何处理此事,但是被张先生拒绝了。

3月23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来到张先生反映的苏州这家驾校求证。一名自称是驾校负责人秘书的工作人员,证实了吴某的确是该驾校的教练,但是驾校的负责人不在,不便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吴中区运管处。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说,如果该起事件属实,则该教练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会就此事进行调查,一旦确定事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鲁云亮认为,教练与学员开房系个人行为,如果发生在工作期间,教练所在的驾校可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另外,教练利用职务之便,给对方家属造成了伤害,家属可依法要求赔偿。(文中张先生、王丽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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