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新驾考”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小编说

20xx年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考过驾照的人都知道,要想拿到驾驶证,必须按照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顺序逐个考过才行。不过,从4月1日起,这个顺序可以自己决定,只要科目一合格,科目二和科目三先考哪个都行,两个科目甚至可以一天考完。

学员自主性增强:先考哪个科目自己决定

“139号令”中,有一条规定不得不提,即: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学员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预约科目三。这意味着,科目二、科目三先考哪个,可以由学员根据情况自主决定,不再需要按照顺序考试。

记者来到杭州场口驾考中心探访,多位教练和学员表示已听说新政策,但杭州具体如何施行,他们仍在观望。

采访中,教练和学员们最普遍的看法是:新政实施后,学员多了一种选择。原先,一旦卡在科目二上,科目三就算练得再好还是得等科目二过了才能接着考,花的时间自然就多;现在,他们可以先考一门练得好的,然后多用点时间“攻坚克难”。

场口考场考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学员的自主性增强了。

两个科目连起来考基础好的学员不妨一试

新规定中还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节省时间。

记者采访发现,学员对此态度不一。一部分人认为,连起来考,两个科目都得掌握,学习压力大,还是“各个击破”比较容易。而另一部分学员认为,只要学得好,连起来考,确实能省掉不少麻烦,还能早点拿到驾照。

对此,多位教练认为,得看学员自身学习情况,但他们建议谨慎选择“连起来考”。就他们长期观察来看,学员一天内考过一个科目已属不易。而且除了场口考场外,其他考场不“兼容”两个科目考试场地,也就不具备一天考完两场的条件。

扩展阅读

科目四新考试评判标准 10月1日驾考新规定!


科目四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是驾照考试的最后一个科目,此时驾照距你只有一步之遥了。想要通过科目四考试,除了要认真做题外,还要了解科目四的考试要求及合格标准。今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驾考新规中,对科目四考试的相关规定,供学员参考学习!

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四考试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考试题型:

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每题两分。答错6题,系统会自动交卷并结束考试。

考试内容:

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考试要求:

1、考试时必须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员证,二者缺一不可;

2、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能抓取到脸部;

3、答题要三思,点击下一题后,前一题不可再修改;

4、考试合格后需签字后才可离开考场,不合格可等待下场考试进行补考。

以上就是科目四考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早日拿到驾照!

4月1号驾考新规,科三可在科二之前考!


驾照记分新标准将于4月1日开始实行?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即将开始实施的是公安部139号令,其中涉及到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涉及到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所以学车开车技巧提醒:“驾照记分新标准将于4月1日开始实行”是假的!

4月1号开始实施的139号令有哪些重点呢:

一、网上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让大家办理业务更方便。

二、全国范围内可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规定暂住地只能申领C证,换证要回发证机关。而139号令则取消暂住地规定,居住地可考全部车型,也可换证。

三、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但是,不经学习申请的只能是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如果大型客车驾驶证被注销的,不能直接申请大客车驾驶证考试,只能直接申请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再增驾大客车。

四、16市试点自学直考

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海南没有城市列入自学直考试点,预计明年推广。

五、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六、可先预约考科三,再考科二,也可两科目同一天考

学员可以先预约考科三,通过后再考二,也可以同时预约,在同一天考试,大大缩短等待考试的时间。

七、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

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八、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九、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十、放宽残疾人申领证的条件

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手掌条件,更加明确了下肢条件。

2020年1月1日路考科目3新规定!


根据了解,驾考新规在科目三考试的4项内容上增加了全新的考核标准。一直以来,科目三都是最难考的,如今有新的标准出台,使科目三的难度变得更高。如果此标准正式落地,估计亲们考驾照的成本又要翻一番了!

标准一:直线行驶方面,新规要求左右偏移的距离要在50cm之内;

标准二:挡位使用里程数方面,新规要求,使用1档、2档的单次累计行驶里程,分别不得多于200米、300米。另外,使用1档和2档共累计的行驶里程不得多于2km。

标准三:档位与速度匹配方面,新规要求,1档、2档、3档、4档、5档,分别为0—27km/h、5—37km/h、15—47km/h、25—57km/h、35—61km/h。

标准四:挡位、车速、持续时间方面,新规要求,车辆4档,35km/h,3秒。即要求学员在进行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当档位升高到4档时,车速要在35km/h以上,且持续时间要超过3秒。

最后一个大惊喜,交通运输部刚公布一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驾校和驾校教练的培训行为进行规范,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未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将被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月1日起杭州科目三又换新考点啦!


各驾校:

因科目三新老考点的迁建,4月份杭州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将有所调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4月份考试计划安排:4月2日至4日清明节放假三天,4月29日劳动节放假一天,本月实际安排26天的考试计划。

4月1日起,下沙乔新路考点停止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

4月2日起,富阳场口科目三考场二号线投入使用,3月27、28、29日三天允许适训考生免费进场熟悉考试路线。场口二号线投入使用后,逢单日在一号线进行考试,逢双日在二号线进行。

4月1日起,富阳场口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的考试安排逢双进行。

望各单位落实好通知宣传工作,确保每位教练员知晓,并按实际考试计划安排进行自主预约。

去年6月份杭州江涵路试点新模式,当天上午科目三考试60人只过2人,通过率不到一成;今年又新增科目三富阳考场,教练摸索出新考场的考试技巧需要肯定一段时间,通过率必然会有所下降,所以说,考驾照还是趁早好!

10月1日驾考新规实施,科目二科目三评判标准有大变动>>>


近日,配套驾考改革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标准将于20xx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次新规主要对科二科三的评判标准进行了调整,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主要变化有哪些吧!

科目二评判标准(红色为新增或修改内容):

其中变化最大的就是:

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三分半;侧方位停车时间不能超过一分半。

科目三评判标准:

通用评判(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b)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c)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d)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e)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f)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g)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h)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i)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j)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k)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l)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m)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n)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o)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p)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q)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r)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s)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t)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u)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v)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以上两项评判从专项评判引入到综合评判,之前扣10分,现在直接不合格:

w)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x)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y)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z)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aa)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ab)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ac)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e)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ag)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ah)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ai)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aj)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通用评判: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a)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b)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c)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d)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e)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f)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g)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h)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i)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j) 制动不平顺的;

k)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

1.1.1.2.1上车准备

a)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b)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1.1.1.2.2起步

a)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c)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d)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e)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f)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g)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h)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j)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k)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1.1.1.2.3直线行驶

a)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b)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c)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d)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1.1.1.2.4加减挡位操作

a)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1.1.1.2.5变更车道

a)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 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1.1.1.2.6靠边停车

a)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 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

g)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i)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j)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1.1.1.2.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a)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d)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e)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1.1.1.2.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a)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1.1.1.2.9会车

a)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b)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c)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1.1.2.10超车(新增项目)

a)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 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d)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e) 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f)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g)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1.2.11掉头

a)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b)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c)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d)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1.1.2.12夜间行驶

a)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b)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c)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d)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e)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f)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g)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h)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i)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1.1.1.2.13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评判按1.1.1.2.12规定执行。

还是那句话,时间不等人,想学车的小伙伴们还是抓紧时间报名,赶上最后一班末班车,在新规实施前考取驾照!

驾考又出新招!4月1日起科目一没过的要哭了......


自2018年4月1日起,

又有新规将实施,

已经报名学车的和没报名的

朋友们都应该注意下,

了解新的政策,

学车拿本才会更加顺利哟!

春节刚过,,

就有一则“开年第一新政”的通知

在各大网络社区及朋友圈流传,

甚至有驾培同行称,

只要在今年的4月前通过科一,

就可以免计时打卡

↓↓↓

虽然这些传言有待考证其真实性,

但经证实,此文件是真实的,

为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正式公告:

即从2018年4月1日起,

开始施行机动车驾驶培训

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模式。

官方稿件已下达

↓↓↓

文件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科一科四的理论学习部分,也将实行网络教学和签到打卡。

据悉,此举是交通运输部在推行“计时收费、先培后付”等模式后,为方便学员培训与打造绿色驾培行业的又一重要举措。

理论学习也要网上打卡签到了???

针对国家的这一要求,各地的贯彻落实速度也是非常快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就规范的落实下达了要求:各地驾校严格执行,4月1日不达标,一律不得上传数据。

不上传数据,就没有学习记录,也就不能预约考试。也就是说,4月1日后,科一没通过的,必须通过网络签到学习。

近几个月以来,

关于驾考新政策频频出现,

是不是意味着将越来越严格?

学员的学车之路增加了层层束缚.....

来宾有没有出台相关得政策呢?

小编还没有得到这方面得消息,

不过,该来的总会来的!

所以小编提醒已经报名的学员,

科目一还没过的赶紧吧!

科二科三不一定什么时候又出变故,

既然已经开始练车,

就要一鼓作气,赶紧练好考试。

说起驾考科目一考试,

想必很多考过驾照的人都记忆犹新。

考试前疯狂用手机“刷题”,

考试时心里默念一定要过过过。

看似平静的表面,

内心其实波澜壮阔。

1月份,来宾就有一位考生因为太恐慌,

竟然在考场上昏厥了!

1月16日上午9时30分许,来宾市武宣交警大队的车驾考场地内正在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当参加考试的学员陆续结束考试离开考场之时,一名坐在12号座位的学员引起了监考民警邓所长的注意。

▲ 监控视频显示,该学员正低着头,举止不正常。

该名学员在民警的不断呼唤下,终于醒来,但意识仍恍惚不清,时常出现呕吐的现象......在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将该学院送往医院进行检查。

据了解,该学员在晕倒之前,

正在参加当天科目一的补考。

但其在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之后,

情绪已有波动。

不由得想起,

之前一个姑娘考科目二挂5次大哭......

每个学车的人都有过一段辛酸史啊……

……

祝那些还没拿到驾照的朋友,

好好学车,考试通过!

(来源:柳州播报、交通运输部网站)

微观来宾--来宾日报社主办

编辑:黄婷莉  主任:张国锋  编委:徐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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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驾考新规实行 科目三路考现三大难点


学员们,新驾考出来了,它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路考驾驶里程从一公里增加到不少于三公里,这极大地增加了学员在考试中出错的几率,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常遇到的三大难点吧。

难点1:换挡卡顿要扣五分,拖挡行驶直接下课

手动挡车辆换挡行驶一直是驾考中的难点,新驾考对此要求更严。首先,在速度不够的情况下换入高速挡位,造成车辆拖挡行驶的情况,就直接下课。其次,如果换挡时车辆出现卡顿情况,会被扣5分(扣10分视为不及格),起步时出现明显卡顿,也会被扣5分。

[支招]换挡要迅速,抬离合要慢要轻

资深教练:

首先,学员必须更系统、更长时间地通过冷排挡(不启动车辆排挡)锻炼换挡熟练程度,熟悉每一个挡位的相应时速。在加速换挡时,必须给足油门,松离合器时一定要慢、要轻,换挡时左脚在离合点适当地停滞。减速时,要更加注意踩刹车,把速度放慢到相应挡位,因为一旦速度和挡位不符,特别是高速低挡的情况,车辆就会出现卡顿。

难点2:过路口规定动作多,夜考要换灯光信号

通过路口减速观察,一直是路考中的重点项目。但考试距离增加、规则改动后,通过路口除了观察和减速外,如速度降到相应挡位,那么还需要减挡;如果是夜间考试,那么同时还需要切换近、远光发出灯光信号。这一系列动作常常让学员们措手不及。

[支招]仔细判路口,记熟“踩变看”三字

资深教练:通过路口是对学员在道路上正确、安全行驶的综合考验,记熟安全驾驶流程是通过的关键。在减速、观察的同时切记要及时减挡,以防之后拖挡行驶。归纳成三字经就是踩(减速)、变(变换)、看(观察),夜间再加入一个左后拨动方向盘、左侧操纵杆变换灯光的动作。

此外,对于什么是路口的判定常常十分“麻人”,学员要谨记:凡是能容纳车辆通过,垂直于行驶主路的道路交汇处,都应当视为路口。

难点3:停车减速逐级减挡,减至一挡才能停车

新交规前的路考靠边停车,学员可以直接在高挡位刹车减速,最后停靠。在新交规中,停车减速必须逐级减挡,减至一挡后停车。减速和减挡,同时配合信号灯靠边停车的整个过程,对于驾车新手来说,是非常不容易掌握的。

[支招]手眼相配合,观察打灯再靠边

教练:靠边停车是学员们极易被扣分的环节。首先要清晰地记住流程———先观察,打转向灯,再开始减速靠边。减速时,要清楚逐渐递减的挡位,每一挡都不要忘记完全抬起离合器(抬起时在离合点要放缓抬脚速度),换挡至一挡时调整车身,踩下刹车,在车辆未发生剧烈抖动前踩下离合,最后还原空挡进行下一步流程。

科目二考完多久可以预约科目三


2017年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先考哪个都行。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

2017年驾考有这些新规:

1、允许异地补换驾照和审验

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并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但对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2、残疾人驾车条件放宽

新规规定,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即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老年驾驶人定期体检年龄提至70岁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此外,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注销实习期驾驶证更加严格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交警提示: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驾驶证。

5、以下情况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10月1日驾考新规执行,看完手脚都软了!


说到考驾照,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难忘”的事,有的可能“难忘”每科都补考,有的可能“难忘”教练对自己“说”的话,有的可能“难忘”自己干过的蠢事。或许现在回想起来,会觉得那时候教练如此的凶是正确的,都是为了你日后上路不做个“杀手”。但不管怎样,考驾照的经历或许比高考还印象深刻。

不过,在此时此刻,考完驾照的人应该庆幸自己早考完了驾照。因为驾考新规又要“更新”,难度再一次增加。新版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主要针对了科目二和科目三进行了新增了评判标准和修改一些原有的评判标准,并且将在10月1日执行。因此,准备去考的人和没有考的人,自己看着办吧!

好吧,还是来看看新增了哪些新评判标准吧。

科目二

可以看到,新增项目差不多占了全部评判标准的一半,因此,这次的新规并不是小打小闹,而是动真格了。并且对考试人员的操作有了更加高的要求,现在练车还想偷懒?难了。

先来看看通用要求,增加了三条评判标准,其中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可能会让人有些不解。其实重点在于“不及时”这三个字,因为在之前,一些人会一直按着启动开关不放,因为他不知道有没有打着火...。但是根据大师所了解,有这种操作的人,应该只是占少数。

至于倒车入库,新增的的评判标准也不算增加了太多难度,两轮触地点均试过控制线这一评判标准只要注意下就行。而完成时间三分半,其实也不算短,只要熟练,是很简单的事,只是千万不要太过意在意这个规定时间,把自己弄慌就行。而修改的中途停车超过2s,大师觉得其实是在减少难度,因为现在是不允许停车,停车就不合格,现在至少还有2s的宽限。

坡道停车和起步方面,大师觉得其实在放宽期限,之前和现在只要后溜就不合格,至少现在后溜一小段距离只是扣分。而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这个相对比较多人犯错。因为现在很多教练只是叫学员做做样子,因此很多人时候没有拉紧的,这个要相对注意一下。

侧方停车所增加的难度,也不算很大,除了规定时间之外,其他新增选项只是扣分项,按照教练所教的操作进行,基本不会有太大问题的。反倒是直角拐弯方面,新增了转弯时不打灯和没有关闭转向灯要扣10分。因为现在不打灯是没毛病的,所以这个动作需要多注意下,特别是已经在练车的朋友。

科目三

红绿灯起步超过10秒不合格

之前是不限定时间的,而现在改成,在前方没有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影响通行时,必须10秒是完成起步,不然就不合格。10秒的时间说短不短,如果死火一次,马上着车,时间还是勉强够的。

起步,转向,变道,超车,靠边停车不打转向灯不合格

之前是没有打灯,只是扣分,而现在改为不合格。大师觉得这应该早就改了,因为在离开驾校后,很多人都有在变道,超车不打转向灯的危险驾车陋习。

打转向灯少于3秒,不合格

别以为打了灯就行,少于3秒依然不合格,高于3秒闪烁程度能更好提醒路上其他车辆注意。

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不合格

在之前考试,虽然很多社会车辆,但是很多时候,都是不让行的,因为都是新手,怕操作失误不合格。但是如今,如果不按规定让行,将判定为不合格。

以上便是驾考新规的修改的大致内容,其实并没有想象中增加了很大难度。更多是针对的现实驾车中一些常见的且会照成危险的陋习。只要在练车时足够认真,听教练的,练到肌肉都有记忆时,那便是你通过之日。当然,也有些很努力,依然考不过,大师只能说,为了大家的安全,还是别开车上路了。

以上《4月1日“新驾考”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内容由驾考网jkw86.com小编整理而成,希望对您的驾驶汽车有所帮助,如想看更多关于“驾考新规科目三知识”的内容请访问:驾考新规科目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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