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考试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 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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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驾校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1、综合评判标准 A、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1)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

2)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 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5)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6)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

7)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8)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

9) 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

10)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11) 行驶中空挡滑行;

12)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13)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14)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5)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6)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17)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18)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

19)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

20)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

21) 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B、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4)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5)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6)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7)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C、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2) 驾驶姿势不正确;

3)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4) 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

5) 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

6)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

7)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8)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9)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10)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

11) 制动不平顺;

12)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2、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A、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B、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C、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D、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E、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F、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G、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H、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I、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J、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K、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A、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B、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C、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D、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E、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F、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G、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H、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I、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J、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K、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及专项评判标准


1.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行人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驾驶等。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②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2.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里程

①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lO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km

②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lO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km,

③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Am,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

①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

②安全行车常识。

③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

④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

⑤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⑥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

⑦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险品处置知识。

⑧地方试题。

4.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是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5.科目三考试专项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起步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或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起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不合格。

⑤发动机起动后,不及时松开起动开关,扣10分。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⑦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

⑩起动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⑩起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不检查仪表,扣5分。

(3)直线行驶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超过20秒),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4)加减挡位操作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6)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弯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瞪望的,不合格。

②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③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人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⑤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⑥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7)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①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③未停车让行人行,不合格。

(8)会车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向来车的,不合格。

(9)超车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10)靠边停车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⑤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⑥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⑦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⑧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11)掉头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12)夜间行驶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灯光灯,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⑦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⑧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⑨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⑩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以上科目三考试项目的驾驶操作要领内容较多,故在练习时请参照本书相关章节内容。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有哪些


相信很多考科目三的朋友心里没底的原因就是不知道考试的评判标准而担心每个动作都容易犯错,一旦在考试的时候我们既要注意路上来往的车辆精神注意力都集中考试的时候还要分心出来担心这些事情往往更容易出错,因此我就准备整理了科目三的考试评判标准,希望对大家对于科目三的评判标准都有更高的认识。

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调头;夜间行驶。满分100分,90分及格。

科目考试中出现下列情况判定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车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全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温馨提醒:

考科目三的时候切记把心思都放在考试上面,不要考虑自己能不能过怎样做才对,只要根据教练说的做一遍,当作是在模拟考试,不闯红灯等一些大毛病还是能稳稳通过的。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分别是什么呢?下面看看的小编给大家的介绍吧!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

(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5)夕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

(7)一驾驶汽车双丰同时禽并转向盘。

(8)少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乒不能有效、平稳地径制行驶方向。

(9)换挡时低头看档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

(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11)行驶中空档滑行。

(12)视线离而驶方向超过20秒。

(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14)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

(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

(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

(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起步、一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2)驾驶姿势不正确。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4)选择档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档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

(5)起步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

(6)换档时发生齿轮撞击。

(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

(11)制动不平顺。

(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考驾照必看


俗话说,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驾考也是同样的道理。学员想要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则必须了解考试的评判标准,知道哪些地方比较容易扣分。下面,小编就把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分享给学员,助你考试通关一臂之力。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⑪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7、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8、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9、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0、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1、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系统语音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提示:以上就是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即将考试的学员!

驾驶员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一)科目三考试内容 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科目三考试内容 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科目三考试内容 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科目三考试内容 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科目三考试内容 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以上便是科目三考试所有考试项目以及合格的标准。

驾考科目三考试专项评判标准


之前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了科目三考试不合格跟扣10分的情况,那么科目三考试转向评判标准是什么?下面看看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专项评判也就是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⑾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注意:路考距离3公里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评判: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安全文明驾驶50道题,30分钟内完成。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提前了解考试必过!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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