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课堂准时开课啦!今天君要给大家讲的是长沙科目三考试的第三课——夜间灯光模拟考试,你做好准备了吗?
科目三夜间灯光考试取消,所有学员要进行白天灯光模拟考试,那么在长沙考科目三,灯光模拟考试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当你做好起步前的准备工作后,考官问你“准备好了没有”,考生回答“准备好了”,考官会让你启动发动机。启动发动机后,考生第一时间检查仪表盘,如果仪表盘上显示左右转向灯、远光灯等指示灯亮,应及时关闭,以免影响自己的灯光模拟考试。
如果在考试中突然发现有灯光亮起?怎么办?——果断关闭显示的灯光,否则就可能直接挂了。
夜间灯光模拟考试,切记不要抢答,在语音播报完成后5秒内完成指定操作即可,语音未播报完毕抢答的情况按考试不合格处理。
系统语音播报“下面进行夜间灯光模拟的考试,请在5秒内做出相应的操作!”
1、“请开启前照灯”——开启近光灯,顺时针旋至第二个指示处。操作不正确的,扣100分。
2、“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开启远光灯,往外推灯光操作杆。操作不正确的,扣100分。
3、“夜间在有路灯的道路上行驶”——开启近光灯,灯光操作杆停在中间位置。操作不正确的,扣100分。
4、“夜间直行通过路口”——开启近光灯,灯光操作杆停在中间位置。操作不正确的,扣100分。
5、“夜间通过急弯、坡路”——远近光灯交替两次,确保灯光操作杆停在中间位置后,往内拨两次。操作不正确的,扣5分。
注意:许多考生在此项上扣分较多。有时候,灯光操纵杆还在远光灯的位置,考生直接跳过回到近光灯,远近交替两次,这种情况下,系统只算你远近交替一次。正确的操作是,先调到近光灯,然后再远近交替两次。
6、“夜间灯光模拟考试结束,请关闭所有灯光,继续进行下面的考试”——逆时旋转归位,12点方向。
注意:在长沙考试,第2、3、4的播报顺序是随机的,所以考生一定要听清语音再进行操作。
夜间灯光模拟是很简单的一项考试,考生只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慌,听清楚语音播报后再做出反应。
科目三考试不仅考查学员的考试能力,还考查学员的随机应变能力,要想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试试小编教你的办法吧!
考试口诀
1、寻找中心
2、双眼锁定本车能通行的中心
3、心理想着走中间
4、双眼从本车前面最突出点的中心的中间一直向前延伸出去看着
考试攻略
1、两眼向前看,一直看到公路的尽头,能看多远就绝对要看多远。双眼将前面公路、天上、地下、前面、左面、右面,所有的一切信息,包括动态、静态的信息,公路路面的宽度、路面质量的好坏,都要全部观察清楚。
2、将公路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边沿的所有信息动态(包括静止的、运动的、似动非动的)全部收入视线内(余光视线内,上下左右视野内)。
3、将双眼向前面所观察到的各种信息所有障碍进行判断和综合分析,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4、分析和判断障碍的原则。一首先观察分析判断最危险的也就是离本车距离最近的,动态、静态和障碍。二是再判断离本车较远的动态、静态的各种障碍。
长沙驾校科目三考试新评判标准出炉了吗?长沙驾校科目三考试哪些地方最容易掉分呢?长沙交警部门已经公布了新驾考科目三考试内容及扣分标准。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调头;夜间行驶。满分100分,90分及格。
哪些内容最容易掉分?
据长沙交警部门介绍,科目三路考容易失分原因有三:一是增加了三个考试项目,即加减挡的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二是调整了相应的评判标准,即原来扣20分的项目调整为扣10分或100分;三是加强了人工评判权的运用,按照新规要求,实行考试员同车监督。
据了解,以前长沙科目三考试是计算机智能评判与人工评判辅助相结合,人工评判权相对小一点,但新交规之后,实行人工评判与计算机辅助评判相结合,提高了人工评判的权重,导致学员扣分变多。比如方向跑偏,以前后台评判就不易发现,但现在同车监督,就很容易看出来,导致扣分。
科目三(以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等车辆为例)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三、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四、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5.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仪表的,扣5分。
五、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六、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七、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八、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7.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8.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9.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九、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t望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十、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十一、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十二、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十三、调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调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3.调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4.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十四、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9.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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