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驾考新规上海细则 规劝学车者勿讨巧

日前,交通部驾考新规的“上海细则”出台,细则规定,“小路考”中将增加模拟高速公路停车取卡、模拟隧道、模拟紧急情况处置、窄路掉头4项内容。对此,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解读说,新增的四条小路考细则有利于学车者更快适应道路交通情况。

◆ 详解驾考上海细则

据介绍,学车时,驾校往往在郊区,或者让学车者在车辆、人流较少的地方练习,这与目前上海的道路交通现状有一定差距。很多新司机不能适应。一位交警对记者举例说:“以前的考试项目中只学习了倒车、和侧方停车,对于路幅较窄的路面,这些技术就远远不够。加入窄路掉头的项目就很有必要。”

“停车取卡的项目就更有必要了。”一位有着多年一线执勤经验的交警表示,不仅是高速公路上的问题,上海现在立体停车库、自动停车库很多,要求停车位置“丝毫不差”,很多新手前前后后几个来回也未必能停车到位。其实,这无非考验的是司机的“定位”能力。还有一些停车库需要边上坡(或下坡),边转弯,对新手更是一种严峻考验。如何通过小路考的新项目,让新手司机多锻炼,最后“孰能生巧”,更快适应道路交通现状,相信是设立这些项目的目的。

模拟隧道的考核也很有必要。“上海城市道路发展快,隧道已经越来越多,新手司机也难免有驶入、驶出隧道的情况。如何开启、关闭灯光,让眼睛适应隧道环境,是否要带、摘墨镜都需要练习”。

◆ 上海细则部分内容晚于国规实施

此外,记者从沪上一些驾校了解到,由于设施改造需要时间,这4项要到明年4月1日才施行,相比公安部的新规晚上3个月。对此,有网友称,如果抢在现在报名,就可以赶在上海细则落实前“讨巧”了。那么,真的如此吗?

某驾校经理介绍说,目前沪上各驾校报名人数普遍增长近50%,学员需要排队4-5个月才能去上课,根本不可能抢在4月1日之前“逃巧”。当然,现在已报名的一批学员中,将有部分会在明年1-3月份参与驾照考试,届时这批学员在“小路考”中只需考直角转弯、S弯、坡道、侧方停车以及桩考5项内容。

不过,某驾校业务经理表示:“虽然明年前3个月不用考上海细则里面的4项内容,但相比目前的连续障碍、单边桥、限宽门等,公安布新规里面的5项已经更具针对性和适用性。”而且,无论考5项还是考9项,在“小路考”中真正难的是不允许中途停止,“这对于方向经常打死的新手是非常难办的,但也更加锻炼人”。

一位交警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学车者最好不要抱有“讨巧”的心思。他说:“我们执勤时常常看到,新司机上路问题很多,新增的四条小路考细则,会帮助他们更快适应道路交通情况。”

延伸阅读

驾考新规内容解读 条条干货


据人民网消息,《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今日上午正式公布,《意见》由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意在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据了解,2016 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 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 2018 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17 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18 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以下是媒体总结的新规十大看点

看点 1: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

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看点 2: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划下了红线: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同时明确,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交通运管机构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看点 3: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舞弊教练有时充当掮客,教得不好也与教练有关。《意见》还为教练言行戴上金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再聘为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的、培训质量差的教练员也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

看点 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看点 5: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国家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通过民间与政府的合力,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看点 6: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现在,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你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

看点 7: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自学直考的考生对场地不熟悉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看点 8: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

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看点 9: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

从现在起,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看点 10: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解读:驾考新规中的5大疑问


前不久,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颁布。新规定颁布后,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持续热议,小编总结了一些网上的热门问题,下面就给大家来一一解读。

● 疑问1:“由于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导致的误闯红灯怎么办?”、“闯红灯的处罚由3分变到6分,是不是过于严厉?”

对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这次的新规定虽然提高了惩罚的力度,但是编辑觉得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交通秩序,让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不得不有所收敛。闯红灯是最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违章之一,所以编辑觉得对于闯红灯的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

虽然这次的新规定加大了对于闯红灯的惩罚力度,但是编辑了解到新规定也加入了一些人性化的认定方式。比如,因为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特殊情况,交管部门会用现场照片等证据对事实情况进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交管部门可以对处罚进行纠正。还有一些情况,比如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只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除了可以通过审核等方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虽然这次更改的新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编辑觉得处罚不是目的,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如果每一位司机在开车上路时都遵守好交通规则,我想不仅事故率会下降,而且堵车的频率也会降低吧。

建议:建议网友们在驾车的时候,遇到前方有大车的情况,应当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以便看清交通信号灯。如果还是无法识别,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另外,还有一些原因会导致驾驶员看不清信号灯的情况。比如:在逆光的环境下驾驶,可以带墨镜或者把遮阳板放下,来阻挡光线晃眼;另外,遇到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 疑问2:“怎么才算遮挡号牌?难道号牌上沾上了泥也要被扣12分?”

对于这项处罚规定,我们特意查了一下新规定的原文,原文如下: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次记12分的处罚。

我们在这里需要为大家点明一下:这项处罚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像网友提到的,有的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就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虽然这样的情况不算故意遮挡号牌,但是司机朋友们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故意不去清理号牌。只要大家及时清洗或修理号牌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建议:不管是为了喜庆的气氛也好,还是追求个性也好,都不要在号牌上做文章,本来挺高兴的事情,被罚了分那就得不偿失了。对于那些用光盘或者其他东西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我们在这里严重谴责。另外还要提醒一下大家,在开车上路前,一定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号牌,看看有没有被泥水或者其他东西遮挡住,如果被遮挡住请及时清理,这不仅是为自己负责,也是为其他人负责。

●疑问3:“实习驾驶员能上高速吗?”“高速陪驾真的具有可操作性吗?如何检查、监督呢?”

对于这项新规定,我觉得主要是为了保护和约束实习期驾驶员。避免他们因为自身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或在高速驾驶时对突发事件反应不及而发生事故。而有一个实际驾龄三年以上的老司机在身边提醒和辅导,会对实习司机有很大的帮助,从而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新规定所说的“陪驾有过错要担责”主要是针对一些老司机本身驾驶习惯不好,在陪驾过程中指示或强迫实习期司机在高速上违规造成交通事故而设立的。其实编辑觉得,新规定中规定新手上高速须有陪驾是为了让有经验的驾驶人帮助实习期驾驶人积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技能。编辑希望,作为陪驾的老司机们一定要有责任心,把自己好的经验分享给新手司机,而不要把自己身上一些不好的驾驶习惯教给新手,这样反而会适得其反。

对于网友提出的高速陪驾如何检查、监督的问题,官方给出的回答是会在收费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编辑觉得,这样的检查方式实行起来可能效果不会很好,毕竟交管部门的人力有限,抽查的方式也肯定会查的不全面。这就需要咱们司机朋友自己提高意识,主动自觉地遵守这项新法规。

建议:对于一些刚拿到驾照的新司机来说,对于驾车上路总有一种新鲜感。“觉得自己在驾校练得不错上路应该没问题了”抱着这种心态上路的朋友,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因为真正的路况比驾校中要复杂很多,尽量在车少人少的路段多练习练习再上路。所以,这里再次提醒驾龄一年以内的新手朋友们,在上高速公路之前一定要找一位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这样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的钱包负责。

● 疑问4:“记满12分会被吊销驾照吗?”

对于网友的疑问,编辑特意打电话问了交管部门,交管部门给我的解释是: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在记满12分后,交管部门会扣留其驾驶证并且对违章司机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后会清除记分发还驾驶证,考试没通过的会继续学习和考试。

无论是扣分也好,还是罚款也好,都是一种教育手段。扣分罚钱并不是目的,只是一种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的管理手段。其实,编辑觉得与其在扣分罚钱上加强手段,还不如从源头做起,加强考取驾照、驾照审验、实习期管理的力度,让每一位新司机都在刚拿到驾照的同时就树立起安全驾驶的意识。

建议:虽然记满12分不会吊销驾照,但是编辑在此也要提醒广大网友,记满12分还是会暂扣驾驶证,并参加一系列的相关培训和考试。这不仅耽误了您自己的时间,也为您以后出行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建议大家养成良好的用车和驾驶习惯,如果因为以上三种原因违章而罚分甚至被暂扣驾照,那就得不偿失了。

● 疑问5:“酒驾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吗?”

酒驾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这次新规定中也详细地指出了酒驾的各种惩罚措施。对于网友的问题编辑也参照新规定进行了核对,认为网友提出的“酒驾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是一种误解。

新规定中明确写道: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不能申请驾照。请大家注意,新规定中提到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和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不能申请驾照。而不是网友理解的只要酒驾了就5年不能考取驾照。也就是说,如果饮酒驾车但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是不会被禁止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的。但是,醉酒驾车无论出没出交通事故都会在5年内禁止申请驾照。

建议:在酒桌上如果有人开车,千万不要劝酒,相反的应该提醒需要开车的司机朋友不要喝酒,这样才是对他负责。而开车的朋友要是真的推不开喝酒,酒后可以找代驾或者打车回去,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总结:通过对以上网友问题的解析,我们感受到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只是加强了对违章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也增加了一些人性化的认定方式。在这里,编辑也相对广大网友说:惩罚不是目的,保障大家在路上的行车安全才是各种交通法规的目的。只有每个人都遵守交通法规,才会让事故的发生率降低,才会让交通环境更和谐的发展。

长沙交警解读驾考新规 驾考预约可精确到具体时段


4月1日起,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实施。在驾考方面,139号令新增了不少便民规定:比如驾考科目预约可精确到具体时间段;取消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后一科目考试的规定,考生可先预约路考,通过后再进行科目二考试;也可同时预约,在同一天连续考试。在大家关注的自学直考方面,由于长沙未纳入试点城市,暂时不能实现自学直考。

此外,139号令在残疾人考驾照方面放宽了条件,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也可考驾照,对于上肢残疾人驾车身体条件也予以放宽。

公安部139号令将在下月正式实施。此前,长沙交警部门就新规定在交通违法记分方面的变动进行了解读。

那么,139号令在驾考方面的规定有哪些变化?哪些规定又将影响到你的驾驶证考试?3月21日,长沙交警部门继续就139号令在驾考方面的调整进行了解读。

变化一 不但可约考具体时段,还能选择考试场所

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民警邓韬介绍,139号令中增加了“推广运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这一新规。目前这一平台已在全国28个城市上线应用,长沙有望在2016年底前实现上线应用。

通过这一平台预约驾考有哪些便捷方式呢?邓韬介绍,一是考试预约更加细化,相比以往预约考试日期,新平台通过技术改进有望实现预约考试的具体时段,方便驾考者的时间安排。第二考生可以自主选择驾考场所,实现就近考试;第三,新平台还可以实现异地考试预约,大大节省考生的时间和花费。

邓韬介绍,长沙已于2014年在长沙交警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开设驾考网上自主预约通道,目前已实现多科目(科目四可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即时参考)的自主预约。同时,科目一、科目二可在网上缴费。

变化二 可先路考再场内,也可两科目一天考

邓韬介绍,139号令取消了前一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后一科目考试的规定,“次序的变化主要是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简称“场内”)与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简称“路考”)之间”。邓韬说,如果考生觉得科目三(路考)的技能掌握得比较好,可以先预约科三(路考)的考试,通过后再考科目二。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同时预约,在同一天连续考试。”邓韬表示,实现两科目同时预约的情况还需视当时的情况、驾考中心条件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理论)的前后次序不能改变。139号令明确规定,科目三理论考试是最后考的科目,其他所有科目合格才可以考科目三理论考试。

残疾人驾考

单眼视力者、更多的上肢残疾群体可以考驾照

139号令中,残疾人驾驶政策的放宽是引人注目的一点,新规定放宽了单眼视力障碍群众和上肢残疾人驾车身体条件。

此前,单眼视力障碍者无法驾考。据统计,我国的单眼视力障碍群体约有500万人以上。139号令规定: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上肢残疾群体中,139号令规定: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下肢残疾方面,139号令规定: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释疑

放宽标准是与国际现行体制接轨

邓韬介绍,自123号令放开驾考申领身体条件以来,139号令再次放宽相关标准。那么,放宽残疾人驾考政策要求后,行车的安全性是否有保障?

邓韬表示,放宽相关标准,一方面是相关规定与国际现行体制接轨,目前在国际上现行的驾考标准中,驾驶人视力水平视野达到120到150度的范围都符合要求。在139号令中,单眼水平视野标准达到了国际标准。另一方面,现行的驾考制度中,对于残疾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要求是合乎标准的,放宽政策可以满足不同类型驾驶员的诉求。

其他调整 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申领无需回户籍地

139号令取消了在居住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限制。大中型客货车包括大型客车A1证、牵引车A2证、城市公交车A3证、中型客车B1证、大型货车B2证,其中需要取得小型机动车驾驶证再进行二次申领的是A1、A2、B1证。邓韬介绍,这项规定主要是方便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的考生,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比如一位邵阳籍考生,居住在长沙,以前他考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需要去户籍所在地进行报名、培训、考试,而现在只需在长沙就能完成大中型客货车的申领。

取消核定驾校考试名额的规定

长沙之前对驾校考试核定名额,是根据交通部门核定的驾校规模、教练及车辆数量等指标来衡量驾校培训能力的指标,与招生学员的比例来核定参考人数。随着考场硬件建设及考试自动化的推进,长沙交警考试能力全面提升,目前已全面放开驾考,学员只要约考成功就能参加考试。

同时,取消小型汽车抽考夜考,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公交车参照中型客车管理,允许增驾大型客车

以前公交车驾驶员为老机制下的公交公司正式职工,由城建部门自己办的公交驾校培训,允许初领,只能增驾中型客车。目前,城市公交管理职能转到交通部门。根据139号令,将城市公交车参照中型客车管理,允许初领,也允许增驾大型客车。

此外,139号令新增了大客车和牵引车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将申请大客车驾驶证的年龄由26岁降低到20岁,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由24岁降低到20岁。

以下情形可直接参加考试

1.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2.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3.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4.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5.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6.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7.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有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注销后重新直接申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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