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这些人不能考取驾驶证

新的驾驶证考试新规的实施,让很多人觉得考试的难度增大了,但是你还是可以考取驾照的。但是新规的实施,让这些人再也没有考试的资格,一辈子都拿不到驾驶证,也就没有机会亲自开车上路了。是哪几类人呢?

1、特殊疾病患者

一些常见的一样疾病患者还是可以考取驾驶证的,但是有些特殊的疾病患者会影响到开车的安全,所以禁止参与驾照考试。包括心脏病、精神病、癫痫、严峻的眩晕症、痴呆症等,是处于对安全的考虑。

2、吸食毒品者

吸毒的人也被列为禁止考驾照的行列,因为毒品会对人的身体和心理带来巨大的危害,导致人的精神会受到毒品的操作。这类人取得了驾驶证会带来很大的潜在安全隐患,所以是禁止的。但是也规定了戒毒成功超过3年的,是答应考试的。

3、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资格证的人

酒驾是明令禁止的,所以酒驾一旦被查到都是要吊销驾驶资格证5年的。在5年内禁止申请驾驶证,驾驶营运类机动车的,在10年内都答应再次报考驾驶证。

4、红绿色盲色弱患者

有严峻的色盲患者是不能参与驾照考试的,非常是红绿色盲患者,因为开车的时候涉及到辨认红绿灯,如果不能辨认的,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所以说驾考越早越好。好了,开个玩笑,还是说些安全行车的心得吧。 开车打电话有多危险?不用多说吧,若你厌恶蓝牙耳机夹得耳朵痛,又想知道打电话不用双手,视线不用离开路面的方法,可点击下面的“开车时,来了电话怎么办?”来学习哦。

驾考网扩展阅读

考驾照前请核实,以下四类人不能考取驾驶证


不管有车没车,考驾照的人越来越多,为了方便各位准备报名学车的学员,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考驾照前请核实,以下四类人不能考取驾驶证。

1、疾病患者

当然普通的疾病并不会影响参加驾驶证考试,其他类似心脏病、严重的眩晕症、精神病、癫痫、痴呆症等,这些疾病患者开车将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2、吸毒者

毒品对于人体造成的伤害是每个人都非常清楚的,如果是长期吸毒的人,往往都是精神恍惚的。即便是让他拿到驾照,那么他们开车将会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万一开车的时候毒瘾犯了,后果就非常严重了。

如果是戒毒成功长达3年的时间,那么就可以申请驾驶证考试!

3、酒后驾车,驾照被吊销的

不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酒后驾车导致的,对于酒驾的惩罚也是非常严厉的。

至于那些因为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的车主,在5年内将不可以参加驾驶证考试,如果因为酒后驾驶营运类机动车的,那么在10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驾驶证考试!

4、红绿色盲患者

相信在我们的身边也有不少红绿色盲患者,这些人也是不可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毕竟这些人上路连红绿灯也无法分辨,开车还是非常危险的。

如今驾驶证考试的难度不断增加,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驾驶证考试的门槛也会不断提高!

哪些人不能申请驾驶证


根据最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可以得知有哪些人是不可以申领驾驶证的。到底是哪些人?一起看看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想考驾照的注意啦!这四类人不能考取驾驶证


要想开车必须先拥有驾驶证,尽管现在驾驶证考试的难度越来越大,但是通过率还是挺高的。不过还有些人就连参加驾驶证考试的资格都没有,也就是说他们拿不到驾驶证,一辈子都没办法开车!

1、疾病患者

当然普通的疾病并不会影响参加驾驶证考试,只有那些对人肢体正常活动造成影响的疾病患者,才没办法参加驾驶证考试。比如心脏病、严重的眩晕症、精神病、癫痫、痴呆症等,这些疾病患者开车将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2、吸毒者

毒品对于人体造成的伤害是每个人都非常清楚的,如果是长期吸毒的人,往往都是精神恍惚的。即便是让他拿到驾照,那么他们开车将会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万一开车的时候毒瘾犯了,后果就非常严重了。

如果是戒毒成功长达3年的时间,那么就可以申请驾驶证考试!

3、酒后驾车,驾照被吊销的

不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酒后驾车导致的,对于酒驾的惩罚也是非常严厉的。至于那些因为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的车主,在5年内将不可以参加驾驶证考试,如果因为酒后驾驶营运类机动车的,那么在10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驾驶证考试!

4、红绿色盲患者

相信在我们的身边也有不少红绿色盲患者,这些人也是不可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毕竟这些人开车还是非常危险的。如今驾驶证考试的难度不断增加,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驾驶证考试的门槛也会随着不断提高!

常识篇——怎样的人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办理初次申领非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中国公民,符合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28号令第九条)规定的身份条件,未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

(2)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3、对符合规定的,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两年,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对持学习驾驶证并经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公安部第2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七条,驾驶证有效期六年。初次领取的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二年;临时驾驶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5、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工具/原料

办理初次申领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符合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28号令第九条)和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身份条件的中国公民,未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左下肢残疾人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除外);

(2)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3、初次申领学习驾驶证的年龄:

(1)申请大型客车、无轨电车学习驾驶证为21至45周年;

(2)申请大型货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50周年;

(3)申请小型汽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70周年;

(4)申请其他车型学习驾驶证为18至60周岁。 4、初次申请的大型客车,只限城市公共交通部门需在市区固定线路上驾驶的人员,且申请人应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级市车管所提出申请,经签注意见后报省车辆管理所按公安部规定审批,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批复。 5、对符合规定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证有效为两年,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对持学习驾驶证并经科目二、三考试合格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年龄接近70周岁的人员申请学驾,如按照各科目考试时间间隔规定,申请人无法在年满70周岁之前完成所有科目考试的,车管部门应不再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有关规定。

(2)年龄接近70周岁被注销小型汽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人员,可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恢复,经考试合格后车管部门可重新核发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成绩由考验员在申请表考试记录栏手工签注,考试费用按照注册费收取。

(3)从2003年9月1日起,全省统一开始受理自动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考试业务,经考试合格核发z类驾驶证,持z类驾驶证不得驾驶非自动挡车辆。

(4)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步骤/方法

1:办理增驾非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办理增驾学习证时,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2、不得同时增驾两种车型。取消摩托车类驾驶证和汽车类驾驶证实习期内不能互相增驾的限制。

3、申请人的年龄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规定的年龄相同。

4、签发增驾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驾驶证一并注销。

5、增驾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驾驶证时,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增驾后准驾车型含有准予驾驶的车辆的,只记载增驾后的准驾车型代号。原有的其他类别准驾车型代号保持原记载。

6、增驾后按规定需有实习期的,应在驾驶证副证记录栏内签注实习期开始的日期,并记录所增驾的车型。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办理增驾机动车驾驶证:

(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

(2)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8、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2:办理增驾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办理增驾学习证时,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2、不得同时增驾两种车型。取消摩托车类驾驶证和汽车类驾驶证实习期内不能互相增驾的限制。

3、申请人的年龄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规定的年龄相同。

4、签发增加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驾驶证一并注销。

5、增驾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驾驶证时,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增驾后准驾驶车型含有准予驾驶的车辆的,只记载增驾后的准驾车型代号。原有的其他类别准驾车型代号保持原记载。

6、申请增驾大型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三年以上安全驾驶"是指:连续三年以上每一年内均无发生因违章被吊扣驾驶证两次以上(每次吊扣证不超过一个月);无发生特大、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无发生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责任)。

7、增驾后按规定需有实习期的,应在驾驶证副证记录栏内签注实习期开始的日期并记录所增加的车型。

8、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z类驾驶证增驾c类驾驶证,应当经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增驾其他类驾驶证的考试科目与c类驾驶证增驾其他类驾驶证的考试科目要求相同。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办理增驾汽车驾驶证:

(1)有妨碍驾驶的疾病、生理缺陷的(左下肢残疾人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除外);

(2)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3: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有关规定

1、驾驶证有效期满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经审核同意,可提前在有效期满前半年内办理换证手续。延期换证不能超过有效期满后1年,但不办理有效期的延期。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下申请换证的,给予警告后按规定办理。警告应记录在驾驶证登记资料中。超过1年以上的,注销其驾驶证。

2、年龄超过60周岁持有A、B驾驶证的,可换发C类驾驶证;持N、P驾驶证的不换发驾驶证。除A、B、N、P准驾车型还有其他准驾驶车型的,注销A、B、N、P后保留其他车型换发驾驶证。持有准驾车型C类驾驶证的,由不从事营业性运输改为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补办审验手续并换副证。

4:办理驾驶证登记项目变更换证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因姓名、出生日期、住址、通讯地址、身份证件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在五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5:办理驾驶证转出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等原因改变现籍管理机关的应向公安车辆管理部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办理转出业务:

(1)违章、事故未处理完结的;

(2)机动车驾驶证在吊扣期内的;

(3)正在实习期的驾驶证;

(4)持学习驾驶证的;

(5)增驾学习期间内的,如确需办理,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注销增驾学习车型的学习证后予以办理。

6:办理驾驶证转入的有关规定

1、持证人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等原因改变现籍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入手续须在转出后60天内申请办理。

2、根据公安部28、29号令的有关规定,转入的驾驶证档案资料所须如下:

公安部28号令实施前,《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准考证、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转籍通知书》;公安部28号令实施后至2000年3月1日前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准考证、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转籍通知书》;在2000年3月1日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流程记录单、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转籍通知书》、驾驶证副证应加盖"转出"字样的印章。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加盖转出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行政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

(1)违章、事故未处理完结的;

(2)机动车驾驶证在吊扣期内的;

(3)正在实习期的驾驶证;

(4)持学习驾驶证的;

(5)增驾学习期间内的(本人申请注销增驾学习车型后转出的除外)。

7: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的有关规定

1、驾驶员未到审验或换证期而机动车驾驶证破损、文字记载或相片模糊不清的可以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可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后申请补发,又找回原遗失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将原遗失的机动车驾驶证交回发证机关,否则,按谎报冒领驾驶证件处理。新证按原证有效期签注。

2、如其驾驶证已达有效期满前3个月的,按换发的驾驶证有效期签注。

3、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补领驾驶证必须由驾驶员本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补证申请表》,告知内容必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驾驶证遗失登报声明取消后,补领驾驶证业务改为由驾驶员自行申报补领原因,车管部门不再要求驾驶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采用谎报遗失、被盗等方式骗领驾驶证的,一经查实连同原证一并注销。

8:办理注销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1)持证人死亡的;

(2)身份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超过换证时限1年以上的;

(4)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5)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6)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7)年龄超过70周岁的(准驾车型c、z类的除外);

(8)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9)连续两次不办理审验的。

9:监护人申请注销被监护人的驾驶证的,应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十一、办理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申领地方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持有军队、武警部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员、转业、退伍后可以持原驾驶证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军队、武警部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现役军人因工作需要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复员、转业、退伍人员须在复员、转业、退伍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进行道路驾驶考试。超过1年不满两年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2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持有军队、武警部队小型乘座车、摩托车驾驶证3年以上的,免考道路驾驶考试。

3、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现役军人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如持有居民身份证,可凭居民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申请,无须提交团以上单位的住址证明。

(2)持有部队驾驶证的现役军人申请换领地方驾驶证的,可凭团以上单位申请,不再要求提交省军区以上证明。准驾车型按照部队驾驶证对应的准驾车型签注。申请人要求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准予办理。考试科目仍按《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港澳、台、外国人(包括华侨)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在本省暂住满1年以上的,可直接向暂住地公安车辆管理所初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亦可到香港联通公司或澳门联达公司代办点报名申请。初次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考试按照国内学习驾驶员的要求进行科目一、二的考试、长途训练和道路考试。

2、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在本省居住期满1年以上的,可直接在暂住地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国内驾驶证。亦可到香港联通公司或澳门联达公司代办点报名申领。考试科目为: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如驾驶经历3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对无法确认驾驶经历是否满3年以上的,可查询持证人予以确认。

3、经各市车管所受理考试合格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驾驶员档案可由各地车管所或本人递送至省车辆管理所,也可委他人递送。

4、在香港联通公司、澳门联达公司报名申领国内驾驶证的,由联通、联达公司安排申请人回国内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档案由联通、联达公司统一送省车辆管理所办理国内驾驶证。

5、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办理国内驾驶证年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省厅车管所办理,亦可以委托各市车管所或香港联通公司、澳门联达公司办理。

6、外国驻穗领事馆人员凭领事馆出具的身份证明、县级市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派出国核发的有效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由广州市车管所受理后,免考予以换领我国同类驾驶证。

7、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在广东省考领换领国内驾驶证的,由省车辆管理所统一制发驾驶证。

11:办理持境外驾驶证的中国公民申领国内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申领国内驾驶证应在回国后1年内申请,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考试。超过1年不满2年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2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如驾驶经历3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对无法确认驾驶经历是否满3年的,可查询持证人予以确认。

2、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未取得外国(地区)国籍的中国公民,申请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按国内学习驾驶员的考试办法执行。

3、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大陆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台湾或外国定居后,在其驾驶证有效期内,其驾驶证可迁到省车辆管理所代管。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持移居地区或国家的身份证件(如暂未取得当地身份证件可凭我国签发的护照或通行证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前往户籍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市车管所受理申请并审核资料无误后,将档案连同驾驶证密封交本人;

(2)本人携带密封的驾驶员档案直接到省车辆管理所办理,亦可委托香港联通公司、澳门联达公司办理换证手续。

4、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援外工程技术人员回我省工作的及我国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在所去国或地区考领了驾驶证的,要求申领我国驾驶证的,凭聘请单位证明办理:

(1)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的,可免考试直接换发小型汽车驾驶证;

(2)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摩托车的,可免考试直接换发摩托车驾驶证;

(3)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大型汽车的,本人要求申领大型汽车驾驶证的,需考核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如驾驶经历3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

(4)回国超过一年申请的,需考核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等科目。

(5)外国驻穗领事馆人员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到省厅车管所办理。

注意事项

委托异地管理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接受机动车驾驶审验的,可委托外地车辆管理所代审,委托审验当次有效。 异地委托管理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发证机关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的,可委托暂住地车辆管理所代办。

昆明交警解读驾考新规 驾驶证申请限制更多


从明年1月1日起,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将正式实施,车驾新规涉及了违法记分、学驾、驾驶证审验、车辆检审等方面,不少措施都有新的调整。昨日下午,昆明市交警支队依据公安部的新规召开了通报会,小编和交警一起为你解读新规,各位老驾请注重,相关规定的各种新调整你要看认真、牢记心间。

【提门槛】

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更严

新部令严格限制有严峻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想开大中型客货车必须驾驶体会丰富、安全守法。今后,造成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

驾驶证申请限制更多

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驾照;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不同车型规定了不同记满12分记录的年限条件。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零容忍】

吸毒未戒除者注销驾驶证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3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

【考驾照】

学驾考试突出实际驾驶能力

新部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考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先的“练习10项、考试6项”修改为“练习、考试均为16项”。

小车场考“移库”变“倒库”

小型汽车桩考取消了“移库”,改为“倒车入库”,目前考试系统将和公安部同步升级调整,1月1日起实行新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先的“练习10项、考试4项”改为“练习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审驾照】

安全驾驶有奖励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除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假如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都要当年参加审验。

任何一个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或连续3年不审验的,都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且逐级降低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驾驶证降级制度

123号令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明确注销降级条件。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治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

【记扣分】

严峻违法记分提升

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新增内容为: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治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都邑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惫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有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管校车】

校车管得更严了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要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征求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相关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发放许可。交警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交的征求意见材料后,1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并审核申请资料和行驶线路、时间和停靠站点。政府批准校车使用许可,交警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领取表之日起3日内发放校车标牌,并在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此外,124号令对校车使用监管及校车标牌治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校车运行路线等发生变化要办理变更手续。规定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驾驶人等发生变化的,要经政府批准,办理校车标牌变更手续。

温情提醒

新增6项便民服务

向县级下放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驾驶准考证实有用期由2年延长至3年;推行互联网和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考试;答应营运货车异地检验和营运驾驶人异地审验等。

【】

驾驶人信息变化要备案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公交车、大型货车等驾驶人所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治理所备案。未按规定申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新规问答】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有什么条件?

有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峻违法行为,均属有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科目三考试内容

有什么变化?

123号令规定,科目三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此外,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还规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依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在公安部组织的社会调查中,有72%的调查对象认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应该设置模拟夜间灯光使用的考试内容。

预约各科目考试

有啥新规定?

新的部门规章规定:一是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实3年有用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用。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

【增驾申请】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已取得驾驶都邑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

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1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

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驾驶证新规注意事项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停简称新规)停月1日就要实施。有车一族更关怀的可能是其中扣分的变化。

对于新规中关于扣分的变化,以及一些较为集中的误读,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为大家做出解读。

(

)

这些情形一次要扣完12分

新规中,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一次扣完12分?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有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心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宾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等。

记6分、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这些

一次扣6分、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开车的;闯红灯的;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在高速公路或都邑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以隐瞒、欺诈手段补领驾驶证的;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按规定要扣6分。

一次交通违法扣3分的有: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开车在高速公路或者都邑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开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开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或不按规定超车、让行以及逆向行驶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此外,开车打手机的、在高速公路或者都邑快速路上开车时未系安全带的扣2分,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阻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停罚款,并记2分。开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扣1分。

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并吊销驾照?

正解:闯两次红灯记分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排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连续参与学习和考试。

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凡是酒驾一律吊销驾照?

正解:新规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两种情形停,便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度大于等于80mg/100ml。因此,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照的说法才是准确的。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司机行驶中抽烟记1分?

正解:新规中并没有相关的亮确强制性规定。

稍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不记分、不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情节稍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交警“晒”新规驾驶证考试流程


应宽广民众的需求,沧州市交警支队自此刊发驾驶证考试流程,敬请准备报考或正在学习中的学员参照:

科目一:

1、学员签到:学员排队在签到机上刷本人二代身份证后,自动打印排队号码条,该条码上是该学员的排队序号,学员取自己的排队号码条在侯考区等待。

2、大屏显示:学员可在侯考区观看大屏,大屏将显示排队信息。

3、叫号:叫号系统将依据排队序号信息叫号,叫到号的学员去门禁区。

4、门禁确认申请:叫到号的学员去门禁区拍照处,操作员在门禁电脑操作界面挑选学员然后点击“指纹采集”,学员采集指纹后操作员点击“指纹保留”后点击“验证申请”等待中心回应。

5、确认完毕:中心监管员核对学员信息和视频后拍照并反应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考点门禁机器自动提示通过,操作员点击确认后告知学员可以进场考试。

6、学员考试:学员进考试场,找空座位坐停,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按指纹,系统验证通过后自动开始考试。

7、考试终止签名:学员考试终止后出考试场到签到处,操作员在电脑界面挑选该学员,学员用手写笔签名,操作员操作保留后告知学员本次考试终止。

8、成绩查询:学员可到查询机处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9、成绩单自动打印:学员成绩单在监管中心自动打印,包含学员基本信息,考试成绩,报名照片,门禁照片,考试过程立即抓拍三张照片,签名等。

科目二:

1.学员签到:学员排队在签到机上刷本人二代身份证后,自动打印排队号码条,该条码上是该学员的排队序号,学员取自己的排队号码条在侯考区等待。

2.大屏显示:学员可在侯考区观看大屏,大屏将显示排队信息。

3.叫号:叫号系统将依据排队序号信息叫号,叫到号的学员去门禁区。

4.门禁确认申请:叫到号的学员去门禁区拍照处,操作员在门禁电脑操作界面挑选学员然后点击“验证申请”等待中心回应。

5.确认完毕:中心监管员核对学员信息和视频后拍照并反应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考点门禁机器自动提示通过,场地操作员此刻可以挑选分配考车,点击确认后告知学员可以进场考试。

6.学员考试:学员进考试场,到指定的考车,准备好以后。举手示意后,中心监管人员核对考生信息后,点击监管程序中的“开始考试”按钮开始考试。

7.考试终止签名:学员考试终止后出考试场到签到处,操作员在电脑界面挑选该学员,学员用手写笔签名,操作员操作保留后告知学员本次考试终止。

8.成绩查询:学员可到查询机处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9.成绩单自动打印:学员成绩单在监管中心自动打印,包含学员基本信息,考试成绩,报名照片,门禁照片,考试过程立即抓拍三张照片,签名等。

科目三:

1.学员签到:学员排队在签到机上刷本人二代身份证后,自动打印排队号码条,该条码上是该学员的排队序号,学员取自己的排队号码条在侯考区等待。

2.大屏显示:学员可在侯考区观看大屏,大屏将显示排队信息。

3.叫号:叫号系统将依据排队序号信息叫号,叫到号的学员去门禁区等待拍照。

4.门禁确认:在确认学员信息无误后对该学员进行拍照,然后分配考试车。

5.学员考试:学员到指定的考车上车准备考试,准备好以后安全员在考车上点击“开始考试”,考试过程中如果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学员需要把车开回起点准备补考。

6.成绩单自动打印:考试终止后,学员成绩单在监管中心自动打印,包含学员基本信息,考试成绩,报名照片,门禁照片,考试过程立即抓拍三张照片,签名等。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依据交警支队规定的时间参与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

最后需要提醒宽广学员的是,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治理所应当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实。驾驶技能准考证实的有用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用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用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实有用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将作废


一样情形停,驾驶人遗失驾驶证,可以向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领,补领时填写申请表,拿交身份证实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亮便可。但是,车管所及交通部工作人员发觉,部分驾驶人以驾驶证丢失为由向车管所恶意申请补领驾驶证,有的甚至在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以欺诈手段补领,一人拥有多本驾驶证,以藏避路面执勤民警的治理和处罚。

123号令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连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连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停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纳隐瞒、欺诈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停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据了解,对于原驾驶证丢失,补领驾驶证后又寻来原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将原驾驶证交车管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目前,每本驾驶证都有唯独编号,并实行了运算机溯源治理,驾驶人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治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

【】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